各位大大,我要請問說我在合作金庫在去年11月辦的帳戶和提款卡`當時是因為工作所需,在今年大概6月左右我放在我機車置物箱被竊`裡面有我存摺,提款卡和一張小紙也就是我的密碼通通被遭竊,當時我沒有報警也沒有向銀行申請掛失動作,直到7月左右收到台北中山分局和基隆分局好幾間警察局寄通知單叫我過去作筆錄,才發現我的帳戶遭竊被詐騙集團拿去網拍詐騙,至少七八個受害者,哪裡都有受害者,.詐騙金額我看也要10萬左右,只是想說我並沒有出租和販��
未滿18帳戶被盜用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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