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滿3個月之員工資遣處理以及公傷假?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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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Daph Bay
at 2012-09-15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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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大大您好.我是經營快餐店的.目前遇到勞資糾紛想請有相關知識的大大給予意見.問題如下:
1.我聘請4位正職人員.兩位時薪人員.共六名同仁.但因時薪人員為彈性上班.可來可不來.說請假也給假.要隨時領薪我也都馬上給.那這2位時新人員是不是符合承攬契約裡的非正式雇傭關係?
2.若非正式雇傭關係.我只請4名員工是不是可以不用強制成立投保單位?
3.員工工作未滿3個月遭我資遣.依勞退新制是否享有資遣費保障?或是該以日算記呢?該名員工從2012年7月12號報到.至2012年9月11號被我予以資遣.月薪是26000
4.該名員工曾經在我工作場所裡與同仁吵架.衝去要拿刀示威.被其他同仁制止而避免了不可預期之傷害.那我是不是能以勞動基準法第12條第二項為由解雇?
5.我經營近3個月.前兩個月都是虧損.第三個月就是2012年9月.那我是不是有合理的理由依勞工基準法第11條.虧損情況下得以無條件解雇不適任員工?
6.該名員工2012年9月6號在我店裡門口跌倒.我也給予休假.直到2012年9月10號早上8點該員主動表示他需要長期休息.如果造成公司人事安排困擾.可以另聘新員工.我當下沒有回應.也請他多多休息.但於2012年9月11號晚上10點我經過考慮後決定另聘員工並且告知該員解除主雇關係.她卻在事後揚言要求遣散費.公傷費.醫療費.勞健保補助等賠償.我應該怎麼做呢?
跪求達人幫忙.創業初期遇到勞資問題時在困擾.感謝之至..謝謝..拜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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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阿義牯的詳盡回答
那我想在問一下就是您提到的她若去檢舉.是以何由檢舉呢?
而行政重罰是什麼?
因為店家剛成立.很多地方尚未成形.虧損情況下加上缺乏法律常識也無法面面俱到
我是不是需要幫勞工投就業保險.或者如您說的在薪資部份做補助即可
團體意外險在事發我已經投了.也在2012年9月17號即刻生效.這樣足夠嗎?
麻煩您了.謝謝.
若是發生需要協調.我可以委託你們陪同協調嗎?我在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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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da avatar
By Linda
at 2012-09-15T23:49
我們是有30年以上專門幫小店家解決勞資爭議降低經營成本的專業顧問師簡要回應你的勞資爭議問題1. 兩位時薪人員可視為無勞動契約之領現臨時(零星)打工,無正式雇傭關係2. 僱用4名員工固可不設置投保單位,但不代表雇主就可除外替勞方投保的責任,通常雇主可以契約約定補貼保費由勞方自行向相關工會投保,或雇主自行替勞方投保團體意外保險,以降低經營風險3. 工作未滿3個月,沒有預告工資的情事,資方頂多給勞方資遣費26000x(2/12x0.5)=2,167元,但現因勞方涉及勞基法第12條第一項第2款行為(持刀恐嚇),資方得在事發30天內無附帶條件開除處理(勞基法第12條第二項),如此資方就可免除給付資遣費責任4. 不論何時發生經營虧損,雇主皆可以「虧損或業務緊縮」為事由,依勞基法第11條-1-項5款及16條.給付勞方預告工資及資遣費解雇不適任員工5. 勞方在店門口跌倒致傷屬於勞基法第59條所規範的「執行職務職業傷害」,資方除了應給予必要的醫療措施之外,不是由勞方自己講「需要長期休息」就可以的,勞方無權如此自己主張。仍需要求勞方向醫院取得醫師【診斷書】,按照「醫師囑言」給予適當療養並給付全額工資。勞方若無法提出醫師【診斷書】「醫師囑言證實需要長期休息」的證據,勞方仍自己向資方講了「可以另聘新員工接替」,就是勞方自動終止勞動契約(即想休息,不再繼續上班)的意思表示。勞方於終止勞動契約後,勞僱關係已經不存在,勞方根本無權主張要求資方給付遣散費。但職傷期間全額工資(醫師【診斷書】「醫師囑言應休日數」為憑)、醫療費(醫療費收據為憑),她拿得出憑據,你絕對必須負責給付。給付前2項之後,就不生勞健保補助等賠償的爭議了6. 最後整理一下:甲、兩名以時計薪領現臨時(零星)打工,不存在勞動契約之僱傭關係乙、勞基法第59條規範的職傷期間全額工資(醫師【診斷書】「醫師囑言應休日數」為憑)、醫療費(醫療費收據為憑),她拿得出憑據,你絕對必須負責給付。除此就沒有勞健保補助的爭議,但是她若去檢舉,你仍會遭到行政重罰,所以宜寫【和解書】處理較妥,我們有專人可協助處理丙、持刀恐嚇之勞工涉及公共危險刑責,應報警處理,就沒有資遣爭議丁、旺來Blog有草擬的【工作規則】幫早餐、飲料、火鍋、快餐….業者小店家解決勞資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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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Kumar
at 2012-09-16T17:04
依勞基法規章:五人以下可選擇成立勞保單位或以「就業保險法」投保。
雇傭關係在雇用員工那天起就成立。
若已成立勞保單位就得依勞基法執行;至於「就業保險法」就有勞親洽勞保局詢問相關規章。
若已經成立勞保單位就依勞基法執行。針對「威脅職場安全部分」,個人認為是可以,畢竟,持刀示威已嚴重危害工作安全,更詳盡細則親洽「勞工局」詢問相關法規。
員工在上班期間受傷是受勞基法保障,至於細節還是親洽勞保局詢問清楚。
以上問題建議您親洽「勞工局與勞保局」詢問相關法規細則。
提供以上方案參考,祝福大家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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