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滿一個月,休假不給薪? - 加班

Table of Contents


前一陣子在知名連鎖餐飲集團上班

因為一些原因,做了12天後辭職

薪水是底26K+1K全勤

12天內休假3天

我自己的算法是26000/30=867 日薪

867*12=10404

加上公司說加班費一小時130 (我知道這明顯違法)

而且無論加幾小時,我還看到班表有人每天做14小時 休假不到5天

我的班表12天內總共加班時數是8小時

8*130=1040

制服扣1500,這也很扯 兩件穿過的破衣服 不過下個月會歸還入帳

最後實領只有7000出頭

目前正在詢問原公司薪資算法,不排除提出檢舉

但我想知道為什麼勞基法要用除以240這種奇怪的算法?

方便計算嗎,我覺得一點都不方便

感覺變相騙勞工月薪很高,其實工作時數更高

你也不會發現 不會認真去算

導致月薪在3萬以下,領時薪的人還賺比較多,責任比較少 想來就來 生意好就請假

在算加班費上也很虧,1.33倍看起來很多

就領25K的人來說,1小時加班也才138

比時薪人員多18元

建議大家看到資方條件在比較的時候,先去算算時薪怎樣

之前有人介紹我到海產熱炒 月薪42K

那月休和時數太可怕...雖然工作還是各有需求就是

--

All Comments

Belly avatarBelly2016-08-14
如果是以月薪制,六,日也要算進去
Puput avatarPuput2016-08-15
報名字上來加檢舉
名字是為了不要在讓人踩雷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6-08-17
如果勞動契約上面載明,工作未滿一個月離職,該月以日薪
計算
Joseph avatarJoseph2016-08-21
這樣就符合原Po的薪資了,但加班費看起來是違法
Sarah avatarSarah2016-08-23
報名字要注意唷。我就被通知要告毀損名譽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