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教版上各位,
本人於2月中到職,之前在滿一個月時發mail提辭呈被主管擋下慰留,再經過一個月後,我依然想離職,並於4/23口頭提辭職。
主管說她要想想,叫我不要發mail,
但隔天跟她確認離職時間確跟我說,公司規定2個禮拜才可以走。但我說勞基法說未滿三個月是無需預告。我已提前7天告知。她就不講話了,後來我說那我先跟人事說,她說,好阿去說。
跟人事拿離職單卻跟我說會直接拿給主管卻不是由我先填再跑流程。
又再跟她說已找到下份工作於5/2開始,她說不可能,執意要我到5/9,還說離職單5/9才會給我。今天還想再把日期延後!
請問各位我該如何在4/30離職,也拿到離職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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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於2月中到職,之前在滿一個月時發mail提辭呈被主管擋下慰留,再經過一個月後,我依然想離職,並於4/23口頭提辭職。
主管說她要想想,叫我不要發mail,
但隔天跟她確認離職時間確跟我說,公司規定2個禮拜才可以走。但我說勞基法說未滿三個月是無需預告。我已提前7天告知。她就不講話了,後來我說那我先跟人事說,她說,好阿去說。
跟人事拿離職單卻跟我說會直接拿給主管卻不是由我先填再跑流程。
又再跟她說已找到下份工作於5/2開始,她說不可能,執意要我到5/9,還說離職單5/9才會給我。今天還想再把日期延後!
請問各位我該如何在4/30離職,也拿到離職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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