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橋徵國小安親班老師 - 面試
By Olga
at 2017-07-28T2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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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ble of Contents
本人同意並願意遵守現行法律、本站使用者條款、本站各級規定、本板所有規範,
本人願意為本文內容負責,並保証本文內容皆詳盡屬實,若違反相關規範,願受處分。
本文僅授權發表於PTT實業坊,未經同意不得轉載至其它網站,本人保留一切訴訟權。
★《工作期間》
(每週工時不得逾六日、應依法提供例假、補休)
工作日期:即日起,長期(明確起訖日期,或以當天、短期、長期等表示)
排班方式:週一~五 分09:00~12:00/14:00~17:00兩時段
可自由安排時段
每日工作時間:分09:00~12:00/14:00~17:00兩時段
每日休息時間︰無
休息有無計薪供餐:無(應分項填寫,未填者視為皆有)
★《工作待遇》
(法定最低工資為每小時新台幣133元,日薪、按件計酬換算時薪不得低於上開標準)
平常日工資:160/HR(應以時薪或日薪表示,按件計酬者應註明常人每件所需工時)
國定假日工資:(應為上開約定之2倍以上並補休,未填者視為依法規定)
延長工時工資:(前2小時應為上開約定之1.33倍、後2小時1.66倍,未填者視為依法規定)
勞健保、勞退︰依法規定投保、提撥(不得刪除或變更此項)
工資發放日:每月12日(明確工資發放日,不得僅為每週發放、每月發放,未填者視為
現領)
★《工作內容》
(工作地點應填寫完整地址、勞務內容應詳盡、確實填寫,不得模稜兩可)
工作地點:新北市板橋區中正路31號2樓
(板橋國小、板橋高中附近,可搭捷運至府中站後步行)
勞務內容︰協助課輔國小高年級學生,管理秩序,
補習班行政事項、文書處理
★《事業登記資料》
(應填單位登記之完整名稱、完整地址)
單位名稱:新生社文理美語補習班
單位地址:板橋區中正路31號2樓
★《聯絡資訊》
(正確姓氏稱謂範例如下:)
(張三、張先生、張小姐、張老師、張教授、張醫師、張律師、張經理)
(Chang, San、San Chang、Mr. Chang、Ms. Chang、Dr. Chang、Prof. Chang)
聯絡人姓氏稱謂︰孫主任
聯絡方式︰0958139409
是否回覆報名者:不回
◎《其他資訊》
(非特殊事由不得限定工作能力以外之徵才條件,受訓期間有勞務行為者應正常給薪)
另徵正職職缺與儲備主任,詳細請參考JOB板
需求人數:1人(應填明確人數或一定人數範圍)
通知方式:電話通知
面試時間:電話約定
受訓時間:電話約定
截止時間:徵滿為止
強烈建議雇主在徵到人後,修改標題註明「已徵得」或其同義詞,體諒勞工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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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願意為本文內容負責,並保証本文內容皆詳盡屬實,若違反相關規範,願受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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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期間》
(每週工時不得逾六日、應依法提供例假、補休)
工作日期:即日起,長期(明確起訖日期,或以當天、短期、長期等表示)
排班方式:週一~五 分09:00~12:00/14:00~17:00兩時段
可自由安排時段
每日工作時間:分09:00~12:00/14:00~17:00兩時段
每日休息時間︰無
休息有無計薪供餐:無(應分項填寫,未填者視為皆有)
★《工作待遇》
(法定最低工資為每小時新台幣133元,日薪、按件計酬換算時薪不得低於上開標準)
平常日工資:160/HR(應以時薪或日薪表示,按件計酬者應註明常人每件所需工時)
國定假日工資:(應為上開約定之2倍以上並補休,未填者視為依法規定)
延長工時工資:(前2小時應為上開約定之1.33倍、後2小時1.66倍,未填者視為依法規定)
勞健保、勞退︰依法規定投保、提撥(不得刪除或變更此項)
工資發放日:每月12日(明確工資發放日,不得僅為每週發放、每月發放,未填者視為
現領)
★《工作內容》
(工作地點應填寫完整地址、勞務內容應詳盡、確實填寫,不得模稜兩可)
工作地點:新北市板橋區中正路31號2樓
(板橋國小、板橋高中附近,可搭捷運至府中站後步行)
勞務內容︰協助課輔國小高年級學生,管理秩序,
補習班行政事項、文書處理
★《事業登記資料》
(應填單位登記之完整名稱、完整地址)
單位名稱:新生社文理美語補習班
單位地址:板橋區中正路31號2樓
★《聯絡資訊》
(正確姓氏稱謂範例如下:)
(張三、張先生、張小姐、張老師、張教授、張醫師、張律師、張經理)
(Chang, San、San Chang、Mr. Chang、Ms. Chang、Dr. Chang、Prof. Chang)
聯絡人姓氏稱謂︰孫主任
聯絡方式︰0958139409
是否回覆報名者:不回
◎《其他資訊》
(非特殊事由不得限定工作能力以外之徵才條件,受訓期間有勞務行為者應正常給薪)
另徵正職職缺與儲備主任,詳細請參考JOB板
需求人數:1人(應填明確人數或一定人數範圍)
通知方式:電話通知
面試時間:電話約定
受訓時間:電話約定
截止時間:徵滿為止
強烈建議雇主在徵到人後,修改標題註明「已徵得」或其同義詞,體諒勞工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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