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橋徵國小安親班老師 - 面試

Tracy avatar
By Tracy
at 2018-08-12T20:08

Table of Contents

本人同意並願意遵守現行法律、本站使用者條款、本站各級規定、本板所有規範,
本人願意為本文內容負責,並保証本文內容皆詳盡屬實,若違反相關規範,願受處分。

提醒:上方二行文字不得刪除或變更,誤刪者應至本板使用規範第37條或z-53-3複製範本。
為必填項目,缺項應保留空項目名稱,灰色文字得刪除之,各項均不得為「面議」

本文僅授權發表於PTT實業坊,未經同意不得轉載至其它網站,本人保留一切訴訟權。
《工作期間》
(不得連續工作逾6日、每週延時工作不得超過10小時、應依法提供例假與補休)
(外包承攬制之工作僅於「工作日期」欄位填寫「最遲交件日期」)

工作日期:即日起,長期(明確起訖日期,或以當天、短期、長期等表示)
排班方式:選時段自由排班
每日工作時間:
學期:周一~五 16:00~20:00
暑期:週一~五 09:00~12:00/14:00~17:00兩時段
每日休息時間︰無
休息有無計薪供餐:跨時段供餐


《工作待遇》

 平常日工資:150/HR(應為時薪或日薪,不得為月薪,計件制者應註明常人平均每件所
需工時)
國定假日工資:(應為上開約定之2倍以上並補休,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延長工時工資:(前2小時應至少上開約定之4/3倍、後2小時為5/3倍,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勞健保、勞退︰依法規定投保、提撥(非承攬制之工作不得刪除或變更此項)
工資發放日:每月12日(明確工資發放日,不得僅為每週發放、每月發放,留空視為工
作後現領)

《工作內容》
工作地點:新北市板橋區中正路31號2樓
(板橋國小、板橋高中附近,可搭捷運至府中站後步行)

勞務內容︰協助課輔國小學生,管理秩序,補習班行政事項、文書處理

《事業登記資料》
單位名稱:新生社文理美語補習班
單位地址:板橋區中正路31號2樓

《聯絡資訊》
聯絡人姓氏稱謂︰孫主任
聯絡方式︰0958139409
是否回覆報名者:否

◎《其他資訊》
(非特殊事由不得限定工作能力以外之徵才條件,受訓期間有勞務行為者應正常給薪)

另徵正職職缺,詳細請參考JOB板

需求人數:1~2人(應填明確人數或一定人數範圍)
通知方式:電話通知
面試時間:電話約定
受訓時間:電話約定
截止時間:徵滿為止

強烈建議雇主在徵到人後,修改標題註明「已徵得」或其同義詞,體諒勞工心情

--
Tags: 面試

All Comments

現在!急誠徵幫忙搬家幫手

Ursula avatar
By Ursula
at 2018-08-12T19:55
本人同意並願意遵守現行法律、本站使用者條款、本站各級規定、本板所有規範, 本人願意為本文內容負責,並保証本文內容皆詳盡屬實,若違反相關規範,願受處分。 提醒:上方二行文字不得刪除或變更,誤刪者應至本板使用規範第37條或z-53-3複製範本 。 ★為必填項目,缺項應保留空項目名稱,灰色文字得刪除之,各項均不得 ...

京華城特賣陳列人員3位

Elvira avatar
By Elvira
at 2018-08-12T19:17
本人同意並願意遵守現行法律、本站使用者條款、本站各級規定、本板所有規範, 本人願意為本文內容負責,並保証本文內容皆詳盡屬實,若違反相關規範,願受處分。 提醒:上方二行文字不得刪除或變更,誤刪者應至本板使用規範第37條或z-53-3複製範本。 ★為必填項目,缺項應保留空項目名稱,灰色文字得刪除之,各項均不得為 ...

誠徵搬運傢俱助手,謝謝

Andrew avatar
By Andrew
at 2018-08-12T19:10
本人同意並願意遵守現行法律、本站使用者條款、本站各級規定、本板所有規範, 本人願意為本文內容負責,並保証本文內容皆詳盡屬實,若違反相關規範,願受處分。 提醒:上方二行文字不得刪除或變更,誤刪者應至本板使用規範第37條或z-53-3複製範本 。 ★為必填項目,缺項應保留空項目名稱,灰色文字得刪除之,各項均不得 ...

幫我拍美美的外拍照

Xanthe avatar
By Xanthe
at 2018-08-12T19:00
工作日期:約定好 一天下午 排班方式:NA 每日工作時間:約定 每日休息時間︰NA 休息有無計薪供餐:無 ★《工作待遇》:  平常日工資:500/小時 國定假日工資:500/小時 工資發放日:當日結束 ★《工作內容》 工作地點︰台北市戶外 勞務內容︰外拍, 修圖, ...

中和誠徵工讀生兩名

Agnes avatar
By Agnes
at 2018-08-12T18:49
本人同意並願意遵守現行法律、本站使用者條款、本站各級規定、本板所有規範, 本人願意為本文內容負責,並保証本文內容皆詳盡屬實,若違反相關規範,願受處分。 提醒:上方二行文字不得刪除或變更,誤刪者應至本板使用規範第37條或z-53-3複製範本 。 ★為必填項目,缺項應保留空項目名稱,灰色文字得刪除之,各項均不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