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區低收入戶申請資格 - 工作
By Isla
at 2015-01-13T00:00
at 2015-01-13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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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我們家原本是租房子在桃園區,外婆有中度殘障手冊(肢障),每月有領低收入戶及租金補貼(外婆自己一戶所以還有獨居老人便當)。
媽媽自己租套房在鶯歌有輕度殘障手冊(精神障礙),領有勞退約12,000及殘障津貼。
我本身戶口寄在朋友桃園區家中,每年報稅所得約45萬,名下無任何動產及不動產。
今年我在桃園市八德區買了一間35坪房子加車位10坪,市價570萬,想請問外婆低收入戶資格,是審查直系血親及同一戶口居住的親屬所得!
如果我們同一地址但申請分戶,外婆與媽媽一戶,我自己一戶!是否就不會影響外婆的低收入戶資格;若我與外婆另簽定租約是否一樣可以領租金補貼?
因為一份薪水要養三個人,加上兩位長輩都要長期看醫生負擔真的很重!希望問看看有甚麼方法可以繼續領政府的補助!謝謝!
已更新項目:
我查了社會救助法所指的有工作能力者須未滿六十五歲,但有一條寫到因照顧特定身心障礙或罹患特定病症且不能自理生活之共同生活或受扶養親屬,致不能工作。
外婆今年78歲(中度肢障,要坐輪椅),媽媽59歲。
我想請問這樣媽媽可否視為無工作能力者?不計算基本所得!
媽媽自己租套房在鶯歌有輕度殘障手冊(精神障礙),領有勞退約12,000及殘障津貼。
我本身戶口寄在朋友桃園區家中,每年報稅所得約45萬,名下無任何動產及不動產。
今年我在桃園市八德區買了一間35坪房子加車位10坪,市價570萬,想請問外婆低收入戶資格,是審查直系血親及同一戶口居住的親屬所得!
如果我們同一地址但申請分戶,外婆與媽媽一戶,我自己一戶!是否就不會影響外婆的低收入戶資格;若我與外婆另簽定租約是否一樣可以領租金補貼?
因為一份薪水要養三個人,加上兩位長輩都要長期看醫生負擔真的很重!希望問看看有甚麼方法可以繼續領政府的補助!謝謝!
已更新項目:
我查了社會救助法所指的有工作能力者須未滿六十五歲,但有一條寫到因照顧特定身心障礙或罹患特定病症且不能自理生活之共同生活或受扶養親屬,致不能工作。
外婆今年78歲(中度肢障,要坐輪椅),媽媽59歲。
我想請問這樣媽媽可否視為無工作能力者?不計算基本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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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Jack
at 2015-01-15T18:53
at 2015-01-15T18:53
2.每年年底辦理次年度複查作業
1.依家戶核列中低收入戶,提供健保50%減免及學雜費1/3減免
2.每年年底辦理次年度複查作業 服務對象
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183日,且同時符合下列三項條件:
1. 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最低生活費標準以下
(本市104年起最低生活費標準為12,821元/人/月)。
2. 全家人口之動產平均每人不超過75,000元
3. 全家人口之不動產價值不超過320萬元
註1: 全家人口範圍包含:配偶、一親等之直系血親、同一戶籍或共同生活之其他直系血親、認列綜合所得稅扶養親屬免稅額之納稅義務人
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183日,且同時符合下列三項條件:
1.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最低生活費標準1.5倍以下
(本縣103年起最低生活費標準1.5倍為19,232元/人/月)。
2.全家人口之動產平均每人不超過112,500元
3.全家人口之不動產價值不超過480萬元
註1: 全家人口範圍包含:配偶、一親等之直系血親、同一戶籍或共同生活之其他直系血親、認列綜合所得稅扶養親屬免稅額之納稅義務人 應備文件
1.桃園市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申請調查表
2.全家人口最近3個月內全部戶籍謄本(記事勿省略) 或新式戶口名簿
3.全戶最近一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稅籍資料清單
4.全戶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
5.全戶郵局存簿封面及最近2年內頁影本
6.有工作能力者之勞保投保資料表
7.切結書
8.申請人之印章
9.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如:身心障礙手冊、醫生診斷證明書、學生證、薪資證明、房屋所有權狀影本等)
因低收入戶資料繁複,建議欲申請民眾下載 低收入戶應備文件告知單,就個人家戶狀況檢視應備文件,且辦理之前建議先跟社福中心或公所進行電話諮詢。
1.桃園市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申請調查表
2.全家人口最近3個月內全部戶籍謄本(記事勿省略)
或新式戶口名簿
3.全戶最近一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稅籍資料清單
4.全戶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
5.全戶郵局存簿封面及內頁影本
6.有工作能力者之勞保投保資料表
7.切結書
8.申請人之印章
9.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如:身心障礙手冊、醫生診斷證明書、學生證、薪資證明、房屋所有權狀影本等)
因低收入戶資料繁複,建議欲申請民眾下載 低收入戶應備文件告知單,就個人家戶狀況檢視應備文件,且辦理之前建議先跟社福中心或公所進行電話諮詢。洽詢電話:社會局社會救助科:3322101轉6403、6405、6407
By Olga
at 2015-01-15T10:39
at 2015-01-15T10:39
應該會撤銷外婆低收入戶資格
因為你有房子,每年報稅所得約45萬
不符合資格
而且媽媽只是輕度障礙
仍然有工作能力
所以會撤銷低收入戶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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