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上非常的吵,吵到我想打人??如何處理? - 工作
By Belly
at 2009-05-05T00:00
at 2009-05-05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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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老婆是住在二樓的公寓,那三樓的住戶是個很自私的人,不停的發出震動天花板的吵聲如鐵槌丟地板的聲音,以及像在敲木頭的聲音,還有拖鞋跟部拖地板的聲音,還有累似拖桌椅的聲音,因為忍受很久了!!有時到晚上的10點多11點都還會有這樣的吵聲,我不知該怎麼辦??之前我是有上去跟三樓住家很客氣的說明很吵,但他們的回答是:嗯我會注意,後來發覺,哦~原來是沒用的,一樣的吵,我還隱約看到,他們的家裡好多的木頭木板的東西,好像是有在做家庭代工的工作,然後也有請警察,村長上我們公寓三樓勸導,沒有錯,一樣的沒用,後來我又打一次電話給警察,可能上次有記錄的關係,一直跟我說,他們也是沒有辦法,也只能陪同我上三樓勸導,請問大家??會有用嗎??因該也是沒用吧!!!後來就沒在麻煩波力士大人了,況且我老婆是急診護士,工作很累,壓力又大,怕一出事不留意會搞的醫療糾紛,每天都要受樓上的噪音汙染,搞的我老婆,精神都不是很好((有點像神經衰弱了)),臉色也很差,我們真的救助無門,自已協調,村長,警察都沒有用,還是這麼吵,請問我該怎麼辦???如果走法律的程序,我該如何處理??又該需要什麼証據呢???請大家有遇過這樣的事情的!!有解決成功的,請告知給我們,拜託拜託~!!真的功德一件。謝謝
All Comments
By Isabella
at 2009-05-09T20:57
at 2009-05-09T20:57
第 72 條 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新台幣六千元以下罰鍰:
一、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酗酒滋事、謾罵喧鬧,不聽禁止者。
二、無正當理由,擅吹警笛或擅發其他警號者。
三、製造噪音或深夜喧嘩,妨害公眾安寧者。
所以警察應該可以依法開罰
不然就是可以自己先錄音存證在通報環保局
檢測分貝是否過高
另外個人覺得應該更有效更有用的辦法就是
新聞也經常在報導
找"記者"來
電視新聞採訪下去社會的輿論
我看他應該就會學乖點了
台北縣環保局 02-29603456 02-29527325-14
基隆市環保局 02-24651115 02-24664911
桃園縣環保局 03-3386021 03-3386021-116
宜蘭縣環保局 03-9255206 03-9255206-305
新竹市環保局 03-5368920 03-5368920-4023
新竹縣環保局 03-5519345 03-5519345-548
苗栗縣環保局 037-277007 037-277007-322
台中市環保局 04-22276011 04-22611405-106
台中縣環保局 04-25269140 04-25269140-3450
南投縣環保局 049-2237530 049-2201456 049-2243720
彰化縣環保局 04-7115655 04-7155655-421
雲林縣環保局 05-5340417 05-5340416-156
嘉義市環保局 05-2251775 05-2251775-505
嘉義縣環保局 05-3620800 05-3620801-308
台南市環保局 06-2686751 06-2686751-123
台南縣環保局 06-6572916 06-6572916-514
高雄市環保局 07-3368333 07-3373410
高雄縣環保局 07-7351500 07-7351500-0113
屏東縣環保局 08-7351911 08-7351911-350
澎湖縣環保局 06-9221778 06-9272757-15
花蓮縣環保局 03-8237575 03-8237575-235
台東縣環保局 089-221999 089-221998-303
金門縣環保局 082-336823 082-311820
連江縣環保局 0836-26520 0836-22095-222
By Jake
at 2009-05-05T03:40
at 2009-05-05T03:40
他家在做木工,
這很麻煩,可能連做隔音天花板都沒有用,
立法院 最近修法 有一些住家的問題,例如 噪音,
可以上法院 請求排除噪音侵害,
新聞是這樣寫的, 但是 相關法律條文,我並不清楚,
也許您可以找懂法律的朋友問問看。
By Dora
at 2009-05-06T07:19
at 2009-05-06T07:19
依現行「噪音管制法」第四條規定,製造不具連續性或不易量測而足以妨害他人生活安寧之聲音,由警察機關依有關法令處理之。另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處理辦法」第十一條「本法第七十二條第三款所稱之噪音,係指噪音管制法令規定之管制標準以外,不具連續性或不易量測而足以妨害他人生活安寧之聲音」之規定,應由警察機關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處理辦法第七十二條第三款「製造噪音或深夜喧嘩,妨害公眾安寧者。」之規定查處新台幣六千元以下罰鍰。警察可依其行為逕行處置,不須進行噪音量測。
所以樓上再發出惱人的噪音時,就勤打110報案電話報案,並向處理員警主動要求依法填寫報案筆錄處罰行為人。
By Annie
at 2009-05-05T17:31
at 2009-05-05T17:31
請先觀察他們的睡眠時間,然後去買一支長竹竿
等他們好夢正酣的時候,開始狂敲天花板
等他們下來按門鈴就說我們在睡覺誰會去敲天花板
幾次以後他們晚上就不敢撞地板了
因為他們也會怕你們敲天花板
做人要互相,他們不管別人死活,那我們何必管他的死活呢??
By Ina
at 2009-05-05T20:29
at 2009-05-05T2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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