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一事不再理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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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 甲以物上請求權向乙起訴請求返還A屋 並且獲得勝訴判決

乙事後另外起訴請求確認甲對A屋之所有權不存在

請問乙另外提的訴訟是合法的嗎?

甲乙兩訴的訴訟標的似乎都是關於A屋的所有權 但是我不知道是不是同一訴訟標的

如果是同樣的訴訟標的

那麼甲的前訴的訴之聲明應該是可代替乙的確認訴訟之聲明吧...(不確定)



甲因向乙購買房屋一棟 起訴請求乙移轉並交付其房屋

乙可否另訴請求確認該買賣契約不存在?(或提起反訴)

以舊訴訟標的理論來看

甲的訴訟標的是交付買賣物請求權

乙的訴訟標的是買賣契約不存在

好像是兩個不同的訴訟標的 也就是沒有一事不再理的問題

但是怎麼看 甲的訴訟就是以有買賣契約為前提阿

所以法院本來就會針對這部分來判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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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David avatarDavid2014-01-07
一事不再理與案件請求的前提(買賣契約?)是兩回事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4-01-11
判斷標準不同,一事不再理還是回到當事人、標的、聲明來找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4-01-13
至於案件請求的前提或說爭點,在另案中就是爭點效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