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法疑問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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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下列爭議之案件當事人應循民事訴訟或行政爭訟程序救濟?

1.高雄市政府捷運工程依政府採購法公開招標,甲公司得標並完成興建,惟發生履約爭議
,高雄市政府不給付工程款

2.行政院文化部向經濟部租用大樓辦公,租期屆滿不返還房屋


這兩題是今天考民訴小考考到的
小弟剛學民訴 上課教到當事人
看到這兩題腦中滿滿都是問號
不知道從何下手
腦中只有幾個點像是當事人能力 ,當事人適格等等要件
完全不知道循民事訴訟或是行政程序的實益跟差別在哪裡
手邊有喬律師的民訴跟彭律師的民訴破解
由於真的是初學訴訟法
拜託各位提醒我一個方向 不用解答也行
我會努力去讀 自己去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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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Una avatarUna2016-11-05
政府採購雙階理論前公後私/但也有認為一併以公處理,然
後開始作文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6-11-06
先定性兩件事屬於民事事件還是行政事件,這是審判權的
Yedda avatarYedda2016-11-07
問題,管轄的法院會不一樣,再來就是思考如果普通法院
或行政法院受理之後認為有無審判權,後續該怎麼處理。
Emma avatarEmma2016-11-08
文化部行政輔助,經濟部難說,剛好經濟部去要,那開始作
Jacob avatarJacob2016-11-13
民訴1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