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法第四條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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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第四條
對於生徒,受僱人或其他寄寓人,因財產權涉訟者,得由寄寓地之法院管轄


請問生徒跟寄寓人是??
因為自己讀不懂
麻煩大家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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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Oliver avatarOliver2016-04-15
寄寓地者,指非以設定住居所之意思,而寄寓於他人之
處所,歇宿停留較久者而言
Lily avatarLily2016-04-16
學徒 早期蠻多會寄住在老闆工廠 現在也還有 但應該比較少
Jacob avatarJacob2016-04-21
現在比較沒有學徒住在師傅家的情形 這條比較多用在
租屋者 而戶籍沒有遷到租屋處的情形
Isla avatarIsla2016-04-23
學生,住在租屋處的出外人,
抄日本法條喔,科科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6-04-24
其他寄寓人就照著前面生徒,受僱人類似概念去想就可以了
Ingrid avatarIngrid2016-04-27
生徒會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