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民法 - 考試Skylar Davis · 2013-02-22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甲持新臺幣100元向乙購買新臺幣50元便當一個,乙誤該100元為新臺幣500元,乃找450元 給甲。問乙可依不當得利向甲請求返還多少錢? (A)0元,因乙明知無債務而清償(B)50元 (C)400元 (D)450元 答:C 請板大高手!!請教這題觀念謝謝 -- 考試All CommentsZora2013-02-26@@ 本來就該給乙找50元 只是多找了400元(你累了嗎???Yuri2013-02-27題目很正常啊。。。你的問題是?Heather2013-03-02想要看文言文版本的意思?Joe2013-03-06乙要還400元多出的給甲 (找甲50是正常的)Linda2013-03-07甲100元買50元 (乙正常收100找50→找了450,多出400)甲就還400元就好了Zanna2013-03-10不就是甲本來是要找回50元,卻拿到450元,多了400元把多拿的還回去@@ 簡單的說是這樣巴Tom2013-03-14畫個錢的符號把錢當自己的錢看,就會超清楚的XDDaph Bay2013-03-18還是你想問,為什麼甲要還400元回去?Joseph2013-03-21不好意好!!我好像真的累了!!剛可能題目看太快!!謝大家解析Lydia2013-03-22XD 還多給的部份就好Ina2013-03-25借:餐費 50 ;要還的錢 400 貸:現金 50 ;不當得利 400Hedy2013-03-30可是這樣算民法錯誤嗎(有過失者不在此限)Related Posts該全職準備嗎電機機械推薦用書101年司法官第一試行政法共有土地的問題,麻請各位大大解答指教計概 計算機概論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