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 代位繼承 - 考試

Table of Contents

■ 參考書:林青松 2015身分法KEY題

自己念,不知道理解對不對? 如理解錯誤,麻煩請指正,謝謝~

代位繼承之要件:(376頁以下,顏色字為書本內容)

(一)被代位人須於繼承開始前死亡或喪失繼承權:

2、......若為繼承開始之後,被代位人死亡,由被代位人之繼承人再為繼承,

即由繼承人之繼承人間接繼承被繼承人時,乃為再轉繼承,並非代位繼承。
====== ======↑↑↑↑========
B C A

疑問一:我假設 A=祖父,B=父親,C=兒子,

論述寫此非代位繼承,結論寫C間接繼承A的遺產,或是怎麼寫比較好?


3、如被代位人於「繼承開始時」死亡,

即與被繼承人同時死亡時,其直系血親卑親屬亦有代位繼承權。


(379頁)選擇題 第1題

X------Y (簡略題目後)
| 甲與X出外旅行車禍,同時死亡,
| X死亡時,有一1200萬元房屋,
甲-------乙 問:X死亡時,X之繼承人得如何繼承?
| |
| | 答:(A) Y、A、B 各得繼承400萬元
A B

解析(2):A、B 並非依 1140條之規定代位繼承甲之應繼分,

因代位繼承之立法意旨係為維持各子股(房分)之公平,

X僅有甲一子輩繼承人,並無維持數房分之公平問題,

故不適用 1140條之規定。

此時,依 1138條1款、1144條與 1141條之規定,

繼承人Y、A、B 之應繼分各為1/3(本位繼承、均分繼承)。


這裡,同時死亡 又變成非代位繼承了?

是否一定要先看 被繼承人死亡時,有無維持各子股公平之必要?

我的理解為:

● 若只有一子輩(無維持各子股公平問題),

就直接讓配偶跟 1138條1款 直血卑 均分,

● 若有數個子輩(有維持各子股公平問題),

則應如何?

假設題目多了一個子輩,X有兩子:甲、丙

是否變成 Y=1/3、丙=1/3、

A、B代位繼承甲之應繼分,A=1/6、B=1/6

讓他符合上述 3、被繼承人與被代位人同時死亡時,
========
其 直血卑 亦有代位繼承權。


疑問二:被繼承人與被代位人 同時死亡時,

代位繼承人是本位繼承或代位繼承,其判斷標準為何?


--

All Comments

Blanche avatarBlanche2015-05-29
先死或同時死,看有沒有前順序繼承人,有就代位,沒有就
本位。
Erin avatarErin2015-05-29
謝謝~
Hedy avatarHedy2015-06-01
疑問一:同時存在則。疑問二:同E大 不過若沒有前順序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5-06-04
繼承人 有本位或代位繼承兩說
Ursula avatarUrsula2015-06-07
疑問一符合同時存在原則(繼承時+繼承人生存), 只是再轉繼承
Olivia avatarOlivia2015-06-09
是否有前提是 兩人死亡時間的間隔很短?
Iris avatarIris2015-06-10
同時存在的白話文就是繼承開始時,繼承人還沒死。所
以跟死亡間隔時間無關
Ursula avatarUrsula2015-06-11
謝謝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