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 應繼分與剩餘財產分配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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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eo8847 (阿宗)》之銘言:
: 各位大大你們好
: 例如題目問
: 甲之繼承人為其配偶乙,子女丙丁,其應繼比例為何?
: 我的答案是
: 1138+1144同為繼承時所以應繼分比例為各1/3
: 至於題目若有要算夫妻剩餘財產分配制的話
: 我的答案是1005+1030-1
: 同時會補上法定財產關係制消滅的情形(離婚,分產制,一方死亡,無效..等)
: 有疑問的是
: 夫妻剩餘財產分配制的計算時機:
: 是要考試題目中有出現婚前婚後財產的數字,例如婚前500婚後1000
: 要先算剩餘分配(1000-500)/2配偶先拿走一部分然後再算應繼比例
: 假設題目沒有出現數字就直接適用1138+1144去算應繼比例
: 這樣對嗎?
: 因為沒去先算配偶那一塊結果會不一樣,那判斷要不要計算剩餘財產的情形就是看題目有
: 沒有出現婚前婚後的財產嗎?
: 手機排板傷眼抱歉
: 感謝耐心看完回覆的大大

魯蛇魯魯建議

首先我覺得不要去看題目給你什麼資訊,

因為你去執著題目給你資訊和數字的話,就可能喪失展現機會

考試無法寫深入的話就寫廣吧

寫廣至少看起來念很多書,騙騙分數也好

所以小魯蛇遇到這類題目大概會有以下解法:

1.沒有明顯說婚前婚後,題目也沒明示。

解題開頭還是直接寫剩餘產分配之類,並且寫此處有學說爭議

有認為遺產跟分配請求權可同時存在,也有認為不可

本文踩上開哪種,如果採同時,寫題旨不明,假釋上開數字為分配後

2.有明顯婚前婚後,直接解。

3.題目說遺留遺產

這邊其實會有爭議,因為無法理解老師說的遺產是法律上遺產(已經扣除剩餘財產)

還是說口語上的死後遺留錢,所以我處理會1.的作法處理。

寧願寫廣,把所有可能考點帶到,比較輕鬆,而且騙分數CP值比較高

寫深畢竟太難。以上魯蛇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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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Joe avatarJoe2017-06-23
感謝你!!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7-06-27
題目沒問就不要寫
老師看到跟答題無關的東西會很火大
Oliver avatarOliver2017-06-28
考試不是寫越多越好
Tom avatarTom2017-07-01
為何你婚後要減婚前財產????。。
Robert avatarRobert2017-07-04
不是吧 針對題目內容寫才能寫到點啊 寫出幾個考點決定
你的分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