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民法 消滅時效與不動產時效取得 - 考試Quanna · 2013-04-05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民法769條不動產之一般取得時效 要是有建商在完工後遲遲未將建築物登記, 而甲已經佔有十六年。 是不是建商因為物上請求權的消滅時效15年不行使, 剩下4年就只能乾瞪眼讓甲佔有到20年屆滿後登記?? -- 考試All CommentsIvy2013-04-07不動產沒有登記 佔100年也不是你的Xanthe2013-04-10建物保存登記採任意主義。依法新建或舊有合法之建物始”得”辦理登記,故並非全部之建物皆得辦理。所以沒有時效的問題,上次遇到一件拿7X年使照的來辦...Cara2013-04-11民ꜷ67應該沒有消滅時效的問題吧..Elvira2013-04-16四鄰證明書可以證明占有的事實Hedda2013-04-17767有消滅時效Rosalind2013-04-20依771I變為非和平佔有,占有人之所有權取得時效中斷Oliver2013-04-22釋字 107 164? 鄭玉波大法官Related Posts桃園機場招考?2013台電養成班簡章請問遺棄罪是純正身分犯嗎?考古題那間解的比較好 ?李允呈老師的刑法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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