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民法 雙方代理 - 考試Noah · 2016-05-25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 http://i.imgur.com/pek067Y.jpg 想請問圖片中這一題 依照第一小題第三點,雙方代理的效果適用無權代理效力未定,題目中已說明當事人拒絕承認代理人所為之行為,因此不生效力 那麼第四小點移轉土地所有權是為了清償契約所生之債務,屬專為履行債務之行為 契約已不生效力,移轉所有權又怎麼是履行債務的行為呢? ----- Sent from JPTT on my Xiaomi MI 3W. -- 考試All CommentsSkylar DavisLinda2016-05-29那是指乙跟丙的契約,乙跟丙債權契約仍有效吧?Carolina Franco2016-06-01物權行為無因性Linda2016-06-06書上這樣講沒有錯 因為所有權移轉是在甲不同意之前Emily2016-06-08就算甲不同意也只有讓債權契約無效 但物權行為的移轉所有Mia2016-06-08權基於物權無因性不會因為債權行為跟著無效 此時只能用179不當得利的規定來要求返還對方無法律原因所受的利益Kelly2016-06-12這邊我想問一個問題為什麼返還所有權不是「移轉登記回甲」,而是「乙塗銷登記」?是因為實務都是這樣處理嗎?Selena2016-06-12甲要取回所有權必先要乙塗銷 才能再行使權利吧 因為登記Joe2016-06-14公示外觀強 對方不先塗銷的話也沒輒Carol2016-06-15那就直接請求移轉登記就好了啊(?)Ethan2016-06-16*要求丙塗銷Freda2016-06-16因為物權行為有效Susan2016-06-20對啊,物權行為有效所以不當得利「所有權」,那返還方法為什麼不是再做一個「移轉登記」?Hedy2016-06-23沒人說不行吧Joseph2016-06-26不好意思借問,契約成立,尚未生效時債務就存在了嗎???Joe2016-06-30仔細想想這答案到底正確否?為啥契約溯及無效還會有專為履行債務之行為?沒有債務存在啊Margaret2016-07-01甲丙沒有,可是乙丙有啊。Tom2016-07-04乙丙有什麼?Regina2016-07-05有那麼複雜嗎,不就債權行為無效,物權行為有效嗎Anonymous2016-07-08乙丙有委任契約(誤)Tracy2016-07-10Z大 為什麼物權行為有效?Robert2016-07-14我很小。上面m大大已經說明惹願聞w大指點Ida2016-07-16在本題擬答認為 物權移轉有效是因為「專為履行債務」但是當「債權行為確定不生效力」後,根本沒有債務存在,物權行為根本不會有但書適用才對而且在本人拒絕之前,是效力未定,其實也沒有債務存在,所以在拒絕承認之前,物權行為也都不會生效才對物權行為無因性理論用在這邊有點怪怪的1.其實本題一開始債權就是效力未定而且後來確定無效,沒有債務存在當然沒辦法專為履行債務。2.在但書情形,物權行為之所以有效就是有一個債務存在,若債權行為無效「專為履行債務之行為」當然會受影響。Belly2016-07-17不就債權行為無效,物權行為有效嗎Ursula2016-07-20倘物權行為不生效力,甲仍是土地所有權人,丙無權占有,直接適用767就好了吧。Erin2016-07-20這題自己解會用共同瑕疵理論去解Jacky2016-07-25雙方代理的瑕疵不僅存在債權行為亦存在物權行為Related Posts信託業務電腦應試日期有民法最低額的適用嗎?105水利會台中工程落榜心得上訴不可分問題二本民法債編解題書的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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