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法律行為.事實行為個數計算?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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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想請教大家
民法的法律行為、事實行為個數計算問題
例子為最單純的:甲出賣A屋予乙
依照348條,此時甲負有兩種義務:1.使乙取得A屋所有權、2.交付A屋於乙
在1的義務中,甲乙需有合意移轉A屋所有權的物權行為,並以758條的登記為特別生效要
件,在此,有一個法律行為(物權行為)、一個事實行為(登記)
而在2的義務,則有交付A屋的事實行為
綜合1、2義務,甲要完整履行348條,需有一個法律行為以及''兩個事實行為''?
請問這樣的過程正確嗎?

為甚麼在一般教科書中好像都只就''1''的部份去計算法律行為和事實行為?是因為2的部
分是事實上的問題,所以不做法律評價推論?還是我的觀念有錯誤?

謝謝大家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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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Elma avatarElma2016-04-02
登記是法律行為吧 跟私法無關
Rachel avatarRachel2016-04-04
登記是公法,屬於行政方面的
Ula avatarUla2016-04-05
宇法的教材有教到,雖然分量超多XD
Olive avatarOlive2016-04-07
可是我聽另一位老師的函授他是說 登記是事實行為 所以這
個地方是有爭議嗎??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6-04-12
應該沒有爭議吧
Hedwig avatarHedwig2016-04-16
賣a屋給乙應該有一個債權行為(買賣契約)
Joseph avatarJoseph2016-04-17
與兩個物權行為(甲移轉A屋所有權 乙移轉錢錢所有權)
Hazel avatarHazel2016-04-21
此時已經移轉所有權,登記應該只有確認效力,不另外發生權
利義務關係
Sarah avatarSarah2016-04-25
所以登記應該是事實行為?
Megan avatarMegan2016-04-26
你的想法沒錯 都是事實行為 沒有意思表示的成分在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