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消滅時效問題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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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消滅時效這有點不太清楚,

是指 有請求權但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就是沒有請求權了,

那如果是
民法第129條 消滅時效因左列是由而中斷
一、請求

是說 假如A欠房東房租,但某天遇到房東,
房東向A請求...

這樣就是 中斷, 然後時效要重新起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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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Dinah avatarDinah2014-07-28
是的 只是舉證的問題
還有限期起訴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4-08-01
請求權沒有消滅唷,是義務人取得抗辯權(144I)
Charlie avatarCharlie2014-08-02
民法是抗辯權發生主義;公法上的才會消滅,行程法131二項
Necoo avatarNecoo2014-08-06
請求權還在,所以即使時效消滅債務人傻傻還錢債權人
欣然接受也ok,而且非不當得利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4-08-07
因請求而中斷者,於意思表示到達時即為中斷事由之終止,依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4-08-09
民法第137第1項時效重新起算。但須於請求後六個月內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