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繼承 - 考試

Table of Contents

初次發文

今天讀到繼承,遇到一難題,
甲乙結婚有子女AB,甲贈與600萬給結婚的A,贈與100萬給留學的B,一年後甲死亡
並欠銀行丙500萬元。甲死後僅有現金300萬

題目問:丙對乙請求,乙要付多少責任
甲的遺產要如何分配
若甲沒有負債,遺產如何分配

小弟一直在1148-1跟1173條打轉,但算來算去都發現錢不夠,
只想到唯一可能較A吐錢出來,然後想到如果我是A,是不是辦理拋棄繼承就沒事了?
感覺就法感有違和的地方,希望各位民法高手能夠點醒一下。
以翻閱書籍以及問了許多朋友,目前還是沒有結論。

--

All Comments

Damian avatarDamian2016-04-16
甲死除了銀行的500萬元債務,還有其他財產嗎?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6-04-21
這題還可能有夫妻剩餘財產分配(1030-1)的問題..
William avatarWilliam2016-04-25
想一下1148-1和1173的立法目的為何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6-04-28
最近剛讀完繼承篇,請多多指教。
我的理解是1173條的贈與之歸扣,除了被繼承人於贈與時
有反對之意思表示,其在繼承開始前需將贈與之歸扣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6-04-28
實務認為拋棄繼承後,其他繼承人可以對其特種贈與主張179
Ophelia avatarOphelia2016-05-01
a為歸扣之範圍,b留學的部分贈與不需歸扣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6-05-04
甲沒剩積極財產,乙拿不到剩餘財產
David avatarDavid2016-05-05
對外是1148-1 / 1173只影響繼承人內部分配
Zanna avatarZanna2016-05-08
1148之1的立法理由好像有說其和1173之間的適用問題吧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6-05-09
死亡才會走繼承!不會有剩餘財產分配的問題!離婚才
會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