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詐害債權的一點問題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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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Selena
at 2016-03-14T2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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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業] 國考課業相關問題,歷屆考題的討論,如學理觀念的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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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各位版友
100年書記官的民法考題
題目是說
甲喪偶,但有丙、丁、戊三個孩子,然後甲對乙有600萬負債,甲送丙600萬的房子並登記
完成、送丁200萬的古董並交付。半年後甲死亡並留有200萬財產,丙依法拋棄繼承,丁依
法開具遺產清冊陳報法院。問乙對丙丁戊有什麼權利可以主張。
針對丙拋棄繼承的部分,丙已經不是繼承人了,所以沒有1148-1可以適用,因此我想到24
4詐
害債權行為的撤銷權,我翻回課本債編的部分看,課本上寫繼承權之拋棄,屬於身分行為
,縱使有害於債權,仍不許權利人撤銷。但擬答卻寫可以撤銷。
那意思是還是可以撤銷該贈與,因為影響債權人的權利,但是不能撤銷拋棄繼承的這個身
分行為,這樣對嗎?謝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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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 考試

All Comments

Ethan avatar
By Ethan
at 2016-03-17T18:43
你是看孫的教科書嗎?
Megan avatar
By Megan
at 2016-03-22T12:08
課本的說法,跟實務見解是一樣的。
Zora avatar
By Zora
at 2016-03-24T08:00
你的思考方式也是正確。
Irma avatar
By Irma
at 2016-03-27T19:35
也有學者認為1148-1其實也沒必要去立法,直接用244就好了
Poppy avatar
By Poppy
at 2016-03-28T03:23
Necoo avatar
By Necoo
at 2016-03-31T12:27
繼承為身分權,拋棄繼承為身分行為,縱然有害於債權,亦
Andy avatar
By Andy
at 2016-04-02T06:36
不許債權人撤銷該法律行為。
Agnes avatar
By Agnes
at 2016-04-02T16:05
但也有人認為繼承權是財產權,拋棄繼承為財產行為,有害
Belly avatar
By Belly
at 2016-04-05T10:57
於債權,債權人可依244去撤銷該法律行為。
Carol avatar
By Carol
at 2016-04-09T17:27
還有一說認為繼承權為身分性質之財產權,拋棄繼承為具有
Agatha avatar
By Agatha
at 2016-04-11T10:48
身分性質的財產行為,縱然有害於債權,亦不許債權人撤銷
Zora avatar
By Zora
at 2016-04-12T08:17
該法律行為。
實務見解是認為拋棄繼承是以人格法益為基礎之法律行為,
縱然有害於債權,亦不許債權人撤銷該法律行為。
Olivia avatar
By Olivia
at 2016-04-16T05:04
其實這題,我覺得要看誰出題,債編學者(如孫老師)他是
Megan avatar
By Megan
at 2016-04-19T19:34
認為拋棄繼承是可以用244來撤銷的。
Jessica avatar
By Jessica
at 2016-04-20T09:24
我印象中看他書上的說法是這樣子的。
Frederica avatar
By Frederica
at 2016-04-22T08:30
但如果是身分法學者的看法,拋棄繼承既然是身分行為,當
Oliver avatar
By Oliver
at 2016-04-22T12:15
然就不能用244來撤銷了。
Harry avatar
By Harry
at 2016-04-23T20:03
如果不確定是那種學者出題的話,建議結論寫不能撤銷的學
說會比較保險一點。
Carol avatar
By Carol
at 2016-04-25T16:40
你標的搞混了吧……假設A是被繼承人,B是繼承人
Jack avatar
By Jack
at 2016-04-28T14:10
狀況1. B 欠 C 錢,B 本來可以從 A 繼承到 100 萬,不爽給
C ,所以拋棄繼承。這個「拋棄繼承」不能撤銷。
Oliver avatar
By Oliver
at 2016-04-30T22:53
狀況2. A 欠 D 錢,A 生前曾贈予給 B ,嗣 B 拋棄繼承,D
要撤的是「贈予」不是拋棄繼承
Quintina avatar
By Quintina
at 2016-05-04T13:09
更進一步說,如果覺得特種贈與是應繼分的前付,而拋棄繼承
者因拋棄繼承而失去法律上原因,個人認為 D 應該也可以代位
主張不當得利
Tom avatar
By Tom
at 2016-05-08T08:19
原PO的思考方向是對的。
Andrew avatar
By Andrew
at 2016-05-11T23:53
73年02.28第二次民庭決議,不許債權人撤銷之。

民法865和870有矛盾嗎?

Doris avatar
By Dor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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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Cand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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