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總 詐欺 100高三第二題 - 考試
By Quintina
at 2014-04-22T16:21
at 2014-04-22T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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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汽車商甲專售二手汽車,其供銷之轎車中,有一豪華轎車售價新臺幣250萬元,
其友人乙係失業工人,因彩券中獎獲得獎金新臺幣300萬元,擬購入該車,甲認為
乙之獎金,宜作其他用途,不宜浪費於購買豪華轎車上,偽稱此豪華轎車之引擎
有問題,乃推薦另一部中等品質價款新臺幣50萬元之轎車,乙遂購入該中等品質
之車,事隔半年後,乙發現真相,向甲表示撤銷買賣契約,甲則以其係善意相對抗。
試析其法律關係。
(一)賴農惟題庫解答
乙不得撤銷其買受之意思表示
1.按詐欺行為係指行為人對不真實之事實表示其為真實,而使他人陷於錯誤、
加深錯誤或保持錯誤而為意思表示,故表意人得依民法第92條第1項本文
撤銷其意思表示,故應以有詐欺行為致表意人陷於錯誤並因而為意思表示,
且行為人有詐欺故意為必要。
2.按系爭豪華轎車之引擎並無問題,但甲卻向乙表示該引擎有問題,
係屬甲之詐欺行為,乙並因此而陷於該車引擎確實有問題之錯誤,
惟乙陷於此等錯誤僅係使其不為該車買受之意思表示,而與其所為
另一中等品質轎車之買受意思表示並無因果關係,故應認為並未該當
^^^^^^^^^^
民法第92條第1項本文之要件,故乙不得據本條規定撤銷其意思表示。
(二)高上解答
民法第92條規定,受詐欺而為意思表示者,表意人得撤銷其所為之意思表示。
其要件包含,詐欺人須有詐欺故意與詐欺行為;被詐欺人須陷於錯誤,
及因錯誤而為意思表示:
1.詐欺故意
指詐欺人對其詐欺行為有所認識,希望使表意人因此陷於錯誤而為意思表示。
甲明知豪華轎車引擎沒有問題,卻騙乙該車有問題,甲對自己之行為為詐欺行為
有所認識,卻仍希望乙陷於錯誤,甲具詐欺故意。
2.詐欺行為
指傳遞不實資訊,而使他人陷於錯誤。本案,甲透過不實資訊之傳達,
使乙陷於錯誤。
3.被詐欺人陷於錯誤:
此之錯誤,與民法第88條之錯誤不同,不限於內容錯誤、方法錯誤、當事人資格
或物之性質錯誤,即使動機錯誤亦屬之。動機錯誤,指當事人在其意思形成過程中,
對其決定為某特定內容意思表示具有重要性事實,認識不正確。乙之所以願意締結
50萬車之買賣契約,乃因受甲詐欺,而以為原所欲購買之車有瑕疵,故只好轉而
購買50萬之車,故乙50萬車之意思表示,因受甲之詐欺,而有動機錯誤。
4.被詐欺人因錯誤而為意思表示
乙所為購買50萬車之意思表示,與其陷於錯誤,有因果關係。
^^^^^^^^^^
故乙得主張其購買50萬車之意思表示,係受甲詐欺所為,故依民法第92條第1項,
撤銷其所為之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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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得兩者都對,請問在考場上如何取捨?請大大解惑,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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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友人乙係失業工人,因彩券中獎獲得獎金新臺幣300萬元,擬購入該車,甲認為
乙之獎金,宜作其他用途,不宜浪費於購買豪華轎車上,偽稱此豪華轎車之引擎
有問題,乃推薦另一部中等品質價款新臺幣50萬元之轎車,乙遂購入該中等品質
之車,事隔半年後,乙發現真相,向甲表示撤銷買賣契約,甲則以其係善意相對抗。
試析其法律關係。
(一)賴農惟題庫解答
乙不得撤銷其買受之意思表示
1.按詐欺行為係指行為人對不真實之事實表示其為真實,而使他人陷於錯誤、
加深錯誤或保持錯誤而為意思表示,故表意人得依民法第92條第1項本文
撤銷其意思表示,故應以有詐欺行為致表意人陷於錯誤並因而為意思表示,
且行為人有詐欺故意為必要。
2.按系爭豪華轎車之引擎並無問題,但甲卻向乙表示該引擎有問題,
係屬甲之詐欺行為,乙並因此而陷於該車引擎確實有問題之錯誤,
惟乙陷於此等錯誤僅係使其不為該車買受之意思表示,而與其所為
另一中等品質轎車之買受意思表示並無因果關係,故應認為並未該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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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第92條第1項本文之要件,故乙不得據本條規定撤銷其意思表示。
(二)高上解答
民法第92條規定,受詐欺而為意思表示者,表意人得撤銷其所為之意思表示。
其要件包含,詐欺人須有詐欺故意與詐欺行為;被詐欺人須陷於錯誤,
及因錯誤而為意思表示:
1.詐欺故意
指詐欺人對其詐欺行為有所認識,希望使表意人因此陷於錯誤而為意思表示。
甲明知豪華轎車引擎沒有問題,卻騙乙該車有問題,甲對自己之行為為詐欺行為
有所認識,卻仍希望乙陷於錯誤,甲具詐欺故意。
2.詐欺行為
指傳遞不實資訊,而使他人陷於錯誤。本案,甲透過不實資訊之傳達,
使乙陷於錯誤。
3.被詐欺人陷於錯誤:
此之錯誤,與民法第88條之錯誤不同,不限於內容錯誤、方法錯誤、當事人資格
或物之性質錯誤,即使動機錯誤亦屬之。動機錯誤,指當事人在其意思形成過程中,
對其決定為某特定內容意思表示具有重要性事實,認識不正確。乙之所以願意締結
50萬車之買賣契約,乃因受甲詐欺,而以為原所欲購買之車有瑕疵,故只好轉而
購買50萬之車,故乙50萬車之意思表示,因受甲之詐欺,而有動機錯誤。
4.被詐欺人因錯誤而為意思表示
乙所為購買50萬車之意思表示,與其陷於錯誤,有因果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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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乙得主張其購買50萬車之意思表示,係受甲詐欺所為,故依民法第92條第1項,
撤銷其所為之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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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得兩者都對,請問在考場上如何取捨?請大大解惑,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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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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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Madame
at 2014-04-25T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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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Connor
at 2014-04-27T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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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Connor
at 2014-04-28T0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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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Zenobia
at 2014-04-29T0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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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Dav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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