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全南港展覽館工讀一日心得 - 打工

By Belly
at 2015-10-27T20:39
at 2015-10-27T20:39
Table of Contents
◎工作時間/地點:2015/10/27/南港展覽館
◎工作內容/薪水:粗工、舞台搭建/ < 130/hr?
心得分享:
大家好,今天想和大家分享一下剛結束的打工的心得。我是在10/24在這個板上看到有
在徵人的訊息,我記得他po了六、七個工作的樣子,其中包括美食街清潔的。我當天就寄
了履歷要應徵10/27、10/28 9:00~18:00 的「南港展覽館舞台撤場人員」。過了一天半都
沒有收到回覆,想說應該沒上了,誰知道竟然在昨天晚上八點半左右打電話來通知說今天
早上要上班,而且時間是 8:00 ~ 17:00,然後寄了簡訊說7:45集合,請不要遲到之類的。
於是我今天早上很準時的7:45到那裡等,8點左右有個帶頭的開始打電話給工讀生要
集合,但是永全的小組長等到8點半才出現。接著帶我們走到後面的室外停車場找廠商,
但沒有找到,又帶我們到B1停車場找,結果廠商還沒有來。我們幾個工讀就在B1停車場等
到9點,廠商才打電話來說他們在4樓展場了,所以我們一群人再從B1到4樓,這時候才開
始開工。
工作內容也不是什麼舞台撤場,而是舞台搭建,有點像是蓋房子前搭鷹架那種粗工。
這在一開始的徵人文上都沒有講到,(也可能是我第一次做這類工作,所以不知道撤場
人員其實就是搬一堆很重的鐵板、管子……之類很硬的體力活工作?)這對沒做過的人
來說真的還蠻累的,有點像是在工地上班那樣。
不過如果只是很累的話,那我也不會來這裡發心得文了。首先,在工作的過程中,我
的衣服被那些鐵板弄得髒兮兮的,工作用的手套也是從全白的變得烏漆媽黑,而且還濕濕
臭臭的,但我還是必須戴著它一直搬一直搬。搬的途中,還被鐵管裡的髒水濺到褲子,我
想說怎麼紅色幾塊,是鐵鏽嗎?近看之後才發現,那是工人們吐的紅檳榔汁!一直忍到休
息時間才去廁所努力地用指甲刮呀刮,但還是有一大塊橘黃色的殘留…Orz
一整天下來,我的手臂也多了幾個傷,因為平常沒做過粗工,有點細皮嫩肉,在搬的
時候又會一直摩擦到,跨過鷹架和鷹架之間又不小心撞到很硬的鐵板,所以就破皮流血瘀
青了,回家後又發現後背有點血塊和瘀青的痕跡,這大概也是搬的時候不小心撞到的。
其實上面這些衣服褲子髒啦、手破皮背瘀青,可能大部分是我自己的問題,就是生活
太安逸沒做過這種體力活。不過,最讓我覺得心得文非po不可的原因是我接下來要說的!
累了一天到17:00的時候,有聽到人說休息了,我和幾個工讀生理所當然的以為下班了
,人資的組長看到我們後也說:「你們先去喝個水」,我以為他等等收好會來發薪水了。
所以我們就去把手洗一洗、拿完背包在車子旁邊等。後來組長打電話給其中一個工讀生問
我們在哪,叫我們去舞台找他。我們背著包包過去,他看到之後還很生氣的說:「我有說
下班了嗎?你們為什麼都去拿包包了?」我們就說:「不是到五點休息了嗎?」旁邊廠商
的leader就很生氣的說:「我們是到五點半!一天就是八小時。」我說:「到五點就八小
時了」leader說:「我們八點半開始,所以到五點半才是八小時。」我就問人資的說:「
不是八點開始算嗎?」永全人資的就說什麼:「加班的話該給的我們一定會給,不會少算
錢給你們!」……之類的。
後來我們幾個就被帶到旁邊的吸菸區訓話,說什麼我們工讀的這樣不行、要等人家說
下班才可以走,然後廠商的leader又一直強調是到五點半,我們就問人資的到底是到幾點
,但是也沒得出一個結論。後來把我們一群人帶到車子那邊,廠商的leader才跟工讀生們
道歉,結果是人資這邊和廠商的時間沒有橋好,又說這是他第一次帶工讀生云云,所以沒
有搞清楚。重點是他說:「所以這次可能就是算一天的錢,就是八小時的錢。但如果你們
還是很介意的話,我可以自掏腰包補貼你們。」當然我們沒有人敢真的跟他拿多出來的20
分鐘,因為我們也是從5點就去洗手拿包包等他然後被叫去訓話,沒有在工作。
最後人資的組長叫我們等一下,要發薪水。所以我們就在車子旁邊等了十幾分鐘吧!
說是在弄發錢的簽單,竟然要花這麼久的時間。後來他又把我們帶去四樓展場的西側(原
本車子是在東側,也就是橫跨了整個大展場),我們想說他終於要發薪水了,但是他卻說
要先講幾句話。然後就開始唸唸唸,說什麼我們剛剛不應該直接跟廠商的leader爭論,因
為他也在場,而以後永全還要繼續和廠商做生意,我們這樣直接和廠商爭論會讓他很難做
人。(我說我沒有在「爭論」,只是和他確定下班時間而已。但是他一直強調那就是「爭
論」,反正我只是想要他快點發薪水而已,所以順著他,說:好我知道了不好意思。)
他就這樣講了幾分鐘,直到另一個工讀生說他們等等有事,可不可以快點拿薪水離開
,他才開始拿出單子要我們簽名,然後發薪水給我們。八小時的薪水,NT 1040,我們拿
到薪水要從4樓搭電梯離開的時間是17:45。
結論:我昨天接到電話後,想起有人po的美食街心得,其實有點卻步不太想去。但還
是想知道到底永全有多坑多血汗,所以今天就不怕死的去了。做完今天之後,真得讓我覺
得錢難賺啊…從7:45待到17:45,待了十個小時卻只有領到 $ 1040 ,而且衣服和褲子都
毀了,身上又多出一堆傷口,實在是讓我大開眼界。我在回家的公車上還接到永全的電話
,打來問說我明天還能不能去?我說:「明天不去了。」他:「(笑)太shock了嗎XD」
我:「我今天待到五點四十五才離開,而且只領八小時的薪水。」他:「喔…」我:「恩
,拜拜。」感覺他也沒有什麼歉意或是想補償之類的,我想說他坐辦公室的應該無法了解
我們工讀現場的血汗吧!總之,看了上一篇的心得以及今天的親身體驗,我以後再也不會
透過永全這間人力來找工作了。
以下是照片,有圖有真相:
1.髒掉的衣服:http://imgur.com/EIsH6zh
2.檳榔汁殘留的褲子:http://imgur.com/q1phCvM
3.小手臂的擦傷:http://imgur.com/MPraVbJ
4.右手肘撞到破皮流血:http://imgur.com/wMKvP8S
背後撞到的血塊就不附了,我害羞不敢露太多。
以上。
--
◎工作內容/薪水:粗工、舞台搭建/ < 130/hr?
心得分享:
大家好,今天想和大家分享一下剛結束的打工的心得。我是在10/24在這個板上看到有
在徵人的訊息,我記得他po了六、七個工作的樣子,其中包括美食街清潔的。我當天就寄
了履歷要應徵10/27、10/28 9:00~18:00 的「南港展覽館舞台撤場人員」。過了一天半都
沒有收到回覆,想說應該沒上了,誰知道竟然在昨天晚上八點半左右打電話來通知說今天
早上要上班,而且時間是 8:00 ~ 17:00,然後寄了簡訊說7:45集合,請不要遲到之類的。
於是我今天早上很準時的7:45到那裡等,8點左右有個帶頭的開始打電話給工讀生要
集合,但是永全的小組長等到8點半才出現。接著帶我們走到後面的室外停車場找廠商,
但沒有找到,又帶我們到B1停車場找,結果廠商還沒有來。我們幾個工讀就在B1停車場等
到9點,廠商才打電話來說他們在4樓展場了,所以我們一群人再從B1到4樓,這時候才開
始開工。
工作內容也不是什麼舞台撤場,而是舞台搭建,有點像是蓋房子前搭鷹架那種粗工。
這在一開始的徵人文上都沒有講到,(也可能是我第一次做這類工作,所以不知道撤場
人員其實就是搬一堆很重的鐵板、管子……之類很硬的體力活工作?)這對沒做過的人
來說真的還蠻累的,有點像是在工地上班那樣。
不過如果只是很累的話,那我也不會來這裡發心得文了。首先,在工作的過程中,我
的衣服被那些鐵板弄得髒兮兮的,工作用的手套也是從全白的變得烏漆媽黑,而且還濕濕
臭臭的,但我還是必須戴著它一直搬一直搬。搬的途中,還被鐵管裡的髒水濺到褲子,我
想說怎麼紅色幾塊,是鐵鏽嗎?近看之後才發現,那是工人們吐的紅檳榔汁!一直忍到休
息時間才去廁所努力地用指甲刮呀刮,但還是有一大塊橘黃色的殘留…Orz
一整天下來,我的手臂也多了幾個傷,因為平常沒做過粗工,有點細皮嫩肉,在搬的
時候又會一直摩擦到,跨過鷹架和鷹架之間又不小心撞到很硬的鐵板,所以就破皮流血瘀
青了,回家後又發現後背有點血塊和瘀青的痕跡,這大概也是搬的時候不小心撞到的。
其實上面這些衣服褲子髒啦、手破皮背瘀青,可能大部分是我自己的問題,就是生活
太安逸沒做過這種體力活。不過,最讓我覺得心得文非po不可的原因是我接下來要說的!
累了一天到17:00的時候,有聽到人說休息了,我和幾個工讀生理所當然的以為下班了
,人資的組長看到我們後也說:「你們先去喝個水」,我以為他等等收好會來發薪水了。
所以我們就去把手洗一洗、拿完背包在車子旁邊等。後來組長打電話給其中一個工讀生問
我們在哪,叫我們去舞台找他。我們背著包包過去,他看到之後還很生氣的說:「我有說
下班了嗎?你們為什麼都去拿包包了?」我們就說:「不是到五點休息了嗎?」旁邊廠商
的leader就很生氣的說:「我們是到五點半!一天就是八小時。」我說:「到五點就八小
時了」leader說:「我們八點半開始,所以到五點半才是八小時。」我就問人資的說:「
不是八點開始算嗎?」永全人資的就說什麼:「加班的話該給的我們一定會給,不會少算
錢給你們!」……之類的。
後來我們幾個就被帶到旁邊的吸菸區訓話,說什麼我們工讀的這樣不行、要等人家說
下班才可以走,然後廠商的leader又一直強調是到五點半,我們就問人資的到底是到幾點
,但是也沒得出一個結論。後來把我們一群人帶到車子那邊,廠商的leader才跟工讀生們
道歉,結果是人資這邊和廠商的時間沒有橋好,又說這是他第一次帶工讀生云云,所以沒
有搞清楚。重點是他說:「所以這次可能就是算一天的錢,就是八小時的錢。但如果你們
還是很介意的話,我可以自掏腰包補貼你們。」當然我們沒有人敢真的跟他拿多出來的20
分鐘,因為我們也是從5點就去洗手拿包包等他然後被叫去訓話,沒有在工作。
最後人資的組長叫我們等一下,要發薪水。所以我們就在車子旁邊等了十幾分鐘吧!
說是在弄發錢的簽單,竟然要花這麼久的時間。後來他又把我們帶去四樓展場的西側(原
本車子是在東側,也就是橫跨了整個大展場),我們想說他終於要發薪水了,但是他卻說
要先講幾句話。然後就開始唸唸唸,說什麼我們剛剛不應該直接跟廠商的leader爭論,因
為他也在場,而以後永全還要繼續和廠商做生意,我們這樣直接和廠商爭論會讓他很難做
人。(我說我沒有在「爭論」,只是和他確定下班時間而已。但是他一直強調那就是「爭
論」,反正我只是想要他快點發薪水而已,所以順著他,說:好我知道了不好意思。)
他就這樣講了幾分鐘,直到另一個工讀生說他們等等有事,可不可以快點拿薪水離開
,他才開始拿出單子要我們簽名,然後發薪水給我們。八小時的薪水,NT 1040,我們拿
到薪水要從4樓搭電梯離開的時間是17:45。
結論:我昨天接到電話後,想起有人po的美食街心得,其實有點卻步不太想去。但還
是想知道到底永全有多坑多血汗,所以今天就不怕死的去了。做完今天之後,真得讓我覺
得錢難賺啊…從7:45待到17:45,待了十個小時卻只有領到 $ 1040 ,而且衣服和褲子都
毀了,身上又多出一堆傷口,實在是讓我大開眼界。我在回家的公車上還接到永全的電話
,打來問說我明天還能不能去?我說:「明天不去了。」他:「(笑)太shock了嗎XD」
我:「我今天待到五點四十五才離開,而且只領八小時的薪水。」他:「喔…」我:「恩
,拜拜。」感覺他也沒有什麼歉意或是想補償之類的,我想說他坐辦公室的應該無法了解
我們工讀現場的血汗吧!總之,看了上一篇的心得以及今天的親身體驗,我以後再也不會
透過永全這間人力來找工作了。
以下是照片,有圖有真相:
1.髒掉的衣服:http://imgur.com/EIsH6zh
2.檳榔汁殘留的褲子:http://imgur.com/q1phCvM
3.小手臂的擦傷:http://imgur.com/MPraVbJ
4.右手肘撞到破皮流血:http://imgur.com/wMKvP8S
背後撞到的血塊就不附了,我害羞不敢露太多。
以上。
--
All Comments

By Necoo
at 2015-10-30T14:42
at 2015-10-30T14:42

By Sandy
at 2015-11-03T18:53
at 2015-11-03T18:53

By Joseph
at 2015-11-07T17:43
at 2015-11-07T17:43

By Jacky
at 2015-11-10T02:14
at 2015-11-10T02:14

By Leila
at 2015-11-11T00:53
at 2015-11-11T00:53

By Charlotte
at 2015-11-13T19:49
at 2015-11-13T19:49

By Hamiltion
at 2015-11-17T20:49
at 2015-11-17T20:49

By Quintina
at 2015-11-21T08:48
at 2015-11-21T08:48

By Hamiltion
at 2015-11-24T21:48
at 2015-11-24T21:48

By Isabella
at 2015-11-25T22:27
at 2015-11-25T22:27

By Gary
at 2015-11-29T02:09
at 2015-11-29T02:09

By Xanthe
at 2015-12-02T22:40
at 2015-12-02T22:40

By Jacky
at 2015-12-03T03:51
at 2015-12-03T03:51

By Lydia
at 2015-12-05T21:40
at 2015-12-05T21:40

By Agatha
at 2015-12-07T12:17
at 2015-12-07T12:17

By Jake
at 2015-12-12T06:05
at 2015-12-12T06:05

By Yedda
at 2015-12-13T14:05
at 2015-12-13T14:05

By Anonymous
at 2015-12-18T06:57
at 2015-12-18T06:57

By Rachel
at 2015-12-20T19:54
at 2015-12-20T19:54

By Frederic
at 2015-12-23T06:04
at 2015-12-23T06:04

By Emily
at 2015-12-24T11:16
at 2015-12-24T11:16

By Candice
at 2015-12-27T23:35
at 2015-12-27T23:35

By Ida
at 2015-12-31T06:06
at 2015-12-31T06:06

By Necoo
at 2016-01-02T04:27
at 2016-01-02T04:27

By Rebecca
at 2016-01-04T11:14
at 2016-01-04T11:14

By Puput
at 2016-01-09T01:54
at 2016-01-09T01:54

By Madame
at 2016-01-09T22:16
at 2016-01-09T22:16

By Dinah
at 2016-01-13T03:26
at 2016-01-13T03:26

By Lucy
at 2016-01-15T03:02
at 2016-01-15T03:02

By Robert
at 2016-01-18T10:40
at 2016-01-18T10:40

By Donna
at 2016-01-21T20:49
at 2016-01-21T20:49

By Zanna
at 2016-01-26T05:55
at 2016-01-26T05:55

By Harry
at 2016-01-27T01:15
at 2016-01-27T01:15

By Steve
at 2016-01-30T05:01
at 2016-01-30T05:01

By Edith
at 2016-01-30T15:04
at 2016-01-30T15:04

By Isla
at 2016-02-02T15:56
at 2016-02-02T15:56

By Liam
at 2016-02-07T13:08
at 2016-02-07T13:08

By Hazel
at 2016-02-10T21:52
at 2016-02-10T21:52

By Delia
at 2016-02-12T21:33
at 2016-02-12T21:33

By Elvira
at 2016-02-14T05:10
at 2016-02-14T05:10

By Erin
at 2016-02-19T04:35
at 2016-02-19T04:35

By Ophelia
at 2016-02-23T05:19
at 2016-02-23T05:19

By Genevieve
at 2016-02-23T18:39
at 2016-02-23T18:39

By Olive
at 2016-02-27T18:55
at 2016-02-27T18:55

By Dorothy
at 2016-03-01T08:21
at 2016-03-01T08:21

By Barb Cronin
at 2016-03-02T00:33
at 2016-03-02T00:33

By Franklin
at 2016-03-05T08:35
at 2016-03-05T08:35

By Audriana
at 2016-03-09T16:19
at 2016-03-09T16:19

By Donna
at 2016-03-13T11:58
at 2016-03-13T11:58

By Tracy
at 2016-03-15T01:24
at 2016-03-15T01:24

By Joseph
at 2016-03-18T17:05
at 2016-03-18T17:05

By Margaret
at 2016-03-19T07:50
at 2016-03-19T07:50

By Una
at 2016-03-21T04:50
at 2016-03-21T04:50

By Odelette
at 2016-03-25T22:30
at 2016-03-25T22:30

By Iris
at 2016-03-28T18:29
at 2016-03-28T18:29

By Ethan
at 2016-04-01T19:01
at 2016-04-01T19:01

By Zenobia
at 2016-04-04T06:37
at 2016-04-04T06:37

By Ingrid
at 2016-04-06T01:44
at 2016-04-06T01:44

By Frederic
at 2016-04-07T17:31
at 2016-04-07T17:31

By James
at 2016-04-10T10:52
at 2016-04-10T10:52

By Harry
at 2016-04-12T02:33
at 2016-04-12T02:33

By Edith
at 2016-04-16T11:51
at 2016-04-16T11:51

By Dorothy
at 2016-04-21T08:34
at 2016-04-21T08:34

By Brianna
at 2016-04-23T00:19
at 2016-04-23T00:19

By Suhail Hany
at 2016-04-27T16:39
at 2016-04-27T16:39

By Susan
at 2016-04-28T01:58
at 2016-04-28T01:58

By Linda
at 2016-04-29T23:38
at 2016-04-29T23:38

By Faithe
at 2016-04-30T09:40
at 2016-04-30T09:40

By Sierra Rose
at 2016-05-03T19:10
at 2016-05-03T19:10

By Elvira
at 2016-05-08T13:05
at 2016-05-08T13:05

By Selena
at 2016-05-09T03:41
at 2016-05-09T03:41

By Tom
at 2016-05-10T17:40
at 2016-05-10T17:40

By Catherine
at 2016-05-14T10:58
at 2016-05-14T10:58

By Ina
at 2016-05-16T22:35
at 2016-05-16T22:35

By Michael
at 2016-05-19T13:03
at 2016-05-19T13:03

By Adele
at 2016-05-21T11:59
at 2016-05-21T11:59

By Isla
at 2016-05-23T03:12
at 2016-05-23T03:12

By Barb Cronin
at 2016-05-26T11:31
at 2016-05-26T11:31

By Todd Johnson
at 2016-05-29T21:03
at 2016-05-29T21:03

By Ida
at 2016-05-30T14:17
at 2016-05-30T14:17

By Thomas
at 2016-05-30T21:20
at 2016-05-30T21:20

By Todd Johnson
at 2016-06-04T09:33
at 2016-06-04T09:33

By Emily
at 2016-06-06T13:41
at 2016-06-06T13:41

By Carolina Franco
at 2016-06-07T22:37
at 2016-06-07T22:37

By Bennie
at 2016-06-10T23:59
at 2016-06-10T23:59

By Vanessa
at 2016-06-14T13:58
at 2016-06-14T13:58

By Quintina
at 2016-06-17T17:41
at 2016-06-17T17:41

By Harry
at 2016-06-19T09:46
at 2016-06-19T09:46

By Mason
at 2016-06-19T23:52
at 2016-06-19T23:52

By Gilbert
at 2016-06-23T19:38
at 2016-06-23T19:38

By Xanthe
at 2016-06-24T11:09
at 2016-06-24T11:09

By Belly
at 2016-06-28T21:19
at 2016-06-28T21:19

By Ivy
at 2016-07-02T02:40
at 2016-07-02T02:40

By Ingrid
at 2016-07-05T03:50
at 2016-07-05T03:50
Related Posts
美麗華Muji餐廳 內外場PT(120/hr)

By Suhail Hany
at 2015-10-27T20:26
at 2015-10-27T20:26
10/28(三)高雄前鎮區臨時工讀生*1

By Puput
at 2015-10-27T20:24
at 2015-10-27T20:24
阪急Muji餐廳 內外場PT(120/hr)

By Ophelia
at 2015-10-27T20:23
at 2015-10-27T20:23
有人聽過凱琳人力國際嗎?

By Charlotte
at 2015-10-27T20:23
at 2015-10-27T20:23
國高中補習班徵輔導老師

By Tracy
at 2015-10-27T20:17
at 2015-10-27T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