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職工作問題.遇到工作須要簽合約.如果毀約必須要重罰賠償金.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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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大大.我妹前些日子去一家診所面試護士.面試人員告訴他要開始上班後一週上手後馬上簽約.有一年和兩年約.沒有簽約金.離職也必須三個月前提出.否則算毀約.必須罰25000~50000.請問我妹應該去那工作嗎.因為離家近.所以可否麻煩大大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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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yle avatarKyle2011-01-30
離職要三個月前提出,光是這點就知道這簽約條款就是違法的,就不成立此條款,不知是哪個人在設定的,到時做滿一年要離職也是一個月前提出即可.
設定條款的人都已經違法了,都不知道,若是有上班可以找設定條文的人談談.
基本的條約都不是哪樣懂了,都用對診所有利的去設定,之後在那邊工作肯定會有更多不合理的待遇,所以不用去了.
Lucy avatarLucy2011-01-30
公司會規定書面合約是單薪員工作沒多久就離職..還有不了解員工品性如何所以才會規定..每間規定不同..其實也是希望員工可以遵守..而且他也有試用期一星期..這一個星期可以做看看適不適合..再考慮要不要簽訂合約..本來離職就要提前說明..請他考慮清楚吧~因為合約有法律效益~一旦簽定就不能反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