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民訴(考選部回函) - 考試

Yuri avatar
By Yuri
at 2015-07-28T18:07

Table of Contents



前幾天有版友針對之前的討論串回文(現已刪除),大意是說

身為考生就該認份,不要怨天尤人,考不上就是自己實力不足,

遇到不會的就是自己讀得不夠廣...。


坦白說,就某個角度而言,我同意這樣的看法。甚至應該說,

我本身就有類似的心態。這或許是東亞的儒家文化圈所共同的

一種社會性格,亦即對於權威(政府、官員、老闆、上級、父

母、老師...)的順服性。好的一面來說,那是「堅毅」、「

賢良」,壞的方面來看,就是常被批評的所謂「奴性」。我個

人認為,對於這種人格特質,不能一概而論去評價它是好或不

好,而應該就個別事物判斷。


其實我不是這一次考試的考生(我的目標在明年考試),也就

是我並非本次的「受害者」,而且說實在的,若我是自己遇到

這種狀況,我也會默默地吞下去,告訴自己是自己努力不夠,

要求自己再接再厲,成功的日子遲早會來。


這次的事件讓我真正憤怒的,是早先版友PO的那封考選部回函,

那種目中無人,那種權利傲慢,那種得了便宜還賣乖,你能奈

我何的態度,只能說是可忍,孰不可忍。對我來說,你在高位,

你有權力,你是規則的制定者,你要怎麼操縱、怎麼擺弄,我

都無話可說,既然我是需求者,我就會想辦法配合,別人可以

我也沒道理不行(奴性真的很強!)但是只有一件事是我無法

讓步的,那就是我的尊嚴。你可以給我不平等待遇,你可以欺

壓我,可以自己惡搞,但是你不能踐踏我的尊嚴,一旦你這麼

做,那我只有反抗一途。


我不是這次考試的直接受害者,或許我自己要考的時候,未必

會遇到這種狀況,甚至可能遇到對我有利的「獨門暗器」,或

許有利不利都只是運氣問題,但這些都不是我關注的。


只在於我也是屬於社會中無權力者的一份子,面對政府的這種

態度,我憤怒了。


我在禮拜六寄出信,今天下午收到回函,行政效率算頗高,內

容如下:


----------------


OO先生/女士您好:

一、相似來信內容,前經轉本部高普考試司說明如下:

台端所陳民事訴訟法試題爭議乙節,業有應考人就該科目提出試題疑義在案,

本部將依國家考試試題疑義處理辦法規定,由民刑法組召集人邀集典試委員、

命題委員、閱卷委員等召開會議研商之,台端意見亦將併請與會委員參考。


二、感謝關心考政,謹致謝忱,來函意見錄案轉本部高普考試司參考。


以上說明,謝謝您的來信。


---------------


我對此函的翻譯是:一、同樣的問題有人反應過囉,不多說明嘿。二、打這

麼多字辛苦囉。


簡單講就是一個字:皮。


對於人民的疑問,先是以傲慢不負責任的態度,隨意敷衍(意者請爬文參看

考選部前封回函),發現對方窮追不捨,乾脆直接賴皮無視,這就是我們當

今的政府。


之前已經說過,對這件事我不會善罷干休,至少目前還不是我罷手的時候,

我還會再思考一些續行的手段,就算是蚍蜉撼樹,我也在所不辭。我也想請

版友提供我一些意見,集思廣益看看還能做些什麼,甚至可以的話,也請有

和我一樣的「憤怒」的人,不管妳是直接受害者、間接受害者、潛在受害者、

或單純打抱不平者,也寄信去反應,溝通建議也好、論辯挑戰也好、斥罵洩

憤也罷,總之要讓「他們」知道,這件事情有其嚴重性,不是他們可以敷衍

了事的。



(以下是我之前稍做修正後寄出的信,有興趣的版友再看看就好,不然的話這

邊就可以end了。)


---------------


敬啟者:

日昨考友去函,反應關於本年度高考三級法制民訴科考題,有惡意之獨門暗器出題現象,
並有洩題獨厚特定考生族群弊端之嫌,已獲貴部回覆,並經考友於網路上公開,以解眾惑
,敝人固非原問之作者,亦先對貴部之惠予函覆,在此致謝。

惟,再覽貴部覆函,敝人不遄,以為其內容不僅未釋群疑,更有敷衍卸責,避重就輕之嫌
,說明如下:

一、
回函提及「第3小題窮盡原則,政大法研所試題雖有列考,惟該小題係涉及民事訴訟法第
222條第1項全辯論意旨之意義,並無特殊見解,各教科書對該條文均有闡釋…各教科書及
實務對此均有所論述,無涉個人學說問題。」

此答之思維邏輯,真使人嘆為觀止也,若依此見,則國考中長久以來眾所詬病之所謂「獨
門暗器」,竟將不復存在,不僅現在無之,過去也不曾有,未來更不會有之,因不論是通
識抑或獨見,都是在闡釋法典之條文法理,意即任何一位出題學者,都可以其自創之獨家
詞彙入題,因其皆屬「對條文之闡釋」!以民法角度觀之,儼如一「脫法行為」。貴部無
視事實,竟以此等違反論理與經驗法則之方式作答人民疑問,不僅低估人民智慧,更盡顯
傲慢,令人萬分遺憾。

按法律類科的所謂「獨門暗器」出題,概可分為「見解式」與「定義式」,雖二者皆屬破
壞典試公平與取才目的之命題方式,概不可取,惟其仍有本質上之差異,對於前一類型,
考生縱非出題者門下或其著作讀者,憑藉原有的法學素養與思辯能力,仍或可對於出題者
所欲之解答推得一二,以求高分;後者則為單純之名詞解釋題(如本次之爭議題目),全
無自題旨推求應用之機會,此種出題方式毫無專業鑑別度可言,其所能揀取者,而僅僅是
「適巧、有幸」身為出題者門徒之人,本質上不啻為私相授受,比起前一類獨家見解之題
型,其手段更為粗陋,動機更加卑劣。

二、
回函第2段說明有謂「經檢視系爭試題內容文字,本年高考三級法制類科試題與政大法研
所試題有所差異,並無完全相同情形」。查本年度高三法制訴訟法第2題第3問為「對於法
院的證據評價活動中有所謂窮盡原則,其意義何在?」另104年政大法研所第二大題第1小
題第1問「在自由心證理論中有所謂窮盡原則,其意義為何?」二題題文,其旨近義同,
昭顯若此,貴部竟謂「有所差異,並無完全相同情形」?如此護航之舉,要難苟同。

最後貴部函謂「為免爭議,「民事訴訟法與刑事訴訟法」科目第2題擬另請其他委員協助
閱卷,以維國家考試之公平」。惟如前文所述,此類「定義式獨門暗器」僅具單一功能,
即測試考生有無見過該詞彙,而非考生之論理與思辨能力,係為一種絕對性的「突襲」(
鑽研民訴法之學者,竟毫無民事程序法之公平精神,著實可悲),縱如貴部所稱,另請其
他委員協閱,亦無實益可言,遑論維護國家考試之公平。

對於上述意見,尚請貴部再次惠予答覆,並附以更為堅實之說理,以及更具建設性之處理
方式,此外,更祈請貴部查察國考命題有無營私舞弊之情形。貴部意見信箱網頁上方有言
「誠摯的盼望您透過這個信箱續繼給我們指教與建議,相信在各界支持下,經由不斷的改
革與創新,國家考試制度將更趨公平合理, 整體文官素質將因此不斷提昇,國家社會之
整體專業服務能力亦將因此不斷進步發展。」如貴部確實具備所言之精神,以民之福祉、
國之進步為依歸,積極任事,秉公處理,實乃人民萬幸。

耑此






--

All Comments

Olivia avatar
By Olivia
at 2015-07-29T10:03
說真的,等你考上也是這種官方回應…沒什麼好罵的
Vanessa avatar
By Vanessa
at 2015-08-02T15:48
太專業了,推一個......雖然看得頭疼 不過很有心 加油啊!
Kelly avatar
By Kelly
at 2015-08-04T21:26
Wallis avatar
By Wallis
at 2015-08-08T16:16
同一樓
Robert avatar
By Robert
at 2015-08-13T08:43
這封還好+1 就形式告知會找實質負責的處理這樣
雖然我也覺得委員開會結果也是河蟹
Jacob avatar
By Jacob
at 2015-08-14T09:21
一樓自己要當「那種」公務員幹嘛把原po拖下水
Lydia avatar
By Lydia
at 2015-08-19T07:27
Quintina avatar
By Quintina
at 2015-08-23T18:42
加油啊
Elma avatar
By Elma
at 2015-08-26T19:51
不是那種公務員的問題…樓上沒待過公家吧,很多回覆是既定
的,不是你想回啥就回啥…回覆前內部要經過層層關卡~層層
核章,准了才能對外…你以為照你想寫的,出的了內部審核
Erin avatar
By Erin
at 2015-08-29T20:11
所以才在批評這個政府體制不是嗎
Hazel avatar
By Hazel
at 2015-09-02T17:38
無可避免的官腔跟有錯能拗就拗的態度~但我也沒覺得
一樓說的前段不妥 只是覺得原po有生氣跟罵的權利ㄚ
Connor avatar
By Connor
at 2015-09-04T15:35
公家機關的罐頭回復 0.0
Heather avatar
By Heather
at 2015-09-05T03:12
老實說,受不了罐頭回覆也許要想想,適不適合繼續考試
Jacky avatar
By Jacky
at 2015-09-07T19:03
如果花很多心力準備,也考上了,也只能罐頭回覆時
該如何是好,畢竟來考試就是要當公務員,先想好比較好
Hedy avatar
By Hedy
at 2015-09-12T15:17
給你按個讚
Iris avatar
By Iris
at 2015-09-13T22:09
做了就對了,我支持你。想想打破考選部不得閱卷黑箱作業的
Yedda avatar
By Yedda
at 2015-09-17T15:16
竟然是考中醫考生,而不是考法律專業考生,有種微妙感
Rae avatar
By Rae
at 2015-09-18T20:50
支持給推
Iris avatar
By Iris
at 2015-09-19T17:06
推!
Edith avatar
By Edith
at 2015-09-22T01:49
不知道能否請求資訊公開
Frederica avatar
By Frederica
at 2015-09-26T07:02
很多陳情案、民意信箱回覆都要層層決行...不是承辦人
想回什麼就回什麼XD
James avatar
By James
at 2015-09-28T08:50
法律考生沒有比較屌啊 打破是中醫生很ok啊
Heather avatar
By Heather
at 2015-10-01T21:42
念法律的也ㄧ堆整天在違法 就只是分數到了就填啊…
Aaliyah avatar
By Aaliyah
at 2015-10-06T01:08
不然你希望怎麼回答??這種事情本來就有ㄧ定的SOP阿
不是說你覺得他洩題就洩題、你覺得圖利就圖利,就算是
Olive avatar
By Olive
at 2015-10-08T00:19
殺人犯也是要ㄧ定的調查程序阿
Dinah avatar
By Dinah
at 2015-10-10T14:54
不論意見看板或是部長信箱,都是承辦人在處理,他們也只
Suhail Hany avatar
By Suhail Hany
at 2015-10-15T09:03
普通公務員,可沒有多高深的法學專業,當然無法對獨門暗
Puput avatar
By Puput
at 2015-10-18T06:47
器給予評斷,不交由試題疑義會議的委員來判斷,還能怎樣
Edward Lewis avatar
By Edward Lewis
at 2015-10-20T16:26
處理?以這個來論斷考選部態度傲慢,未免也太偏激了
Carol avatar
By Carol
at 2015-10-21T00:44
說實在只覺得你在找碴
Suhail Hany avatar
By Suhail Hany
at 2015-10-22T13:12
程政大上課講過 他考司律時 所有法律刊物 包含一般考生不太
會看的實務界出版品 能蒐集多少就蒐集多少絕不放過 所以沒有
獨門暗器 只有自己沒準備到
Victoria avatar
By Victoria
at 2015-10-24T03:09
更不用說大學考試題目本來就公開的
Rae avatar
By Rae
at 2015-10-28T13:51
zimt大,那年頭的出題者人數…那幾本我也有看啊
Genevieve avatar
By Genevieve
at 2015-10-31T16:07
要把各法各家的都看過一次且記起來,你乾脆學某些考上司
法官的人愛講的「誰叫你大學四年不好好念書」算了…
Anonymous avatar
By Anonymous
at 2015-11-01T19:31
十分支持原po,希望繼續堅持為考生爭取權益!考生的
沈默等於是縱容這些不公義的體制與現象。原po加油!
Edward Lewis avatar
By Edward Lewis
at 2015-11-02T23:58
Zimt大,程政大老師這樣說固有鼓勵作用,但請問你他們那
個年代考幾科,我們這個年代考幾科,不是同樣的話就可以
拿來打別人的臉,請三思好嗎?
Blanche avatar
By Blanche
at 2015-11-05T02:36
蠻討厭這種文謅謅寫法的,原PO和對方都是
Donna avatar
By Donna
at 2015-11-06T04:22
我大學教授說他們那年代可以把所有的文獻背起來
Cara avatar
By Cara
at 2015-11-08T08:57
所以阿扁可以大三考上律師,但我們這年代根本不可能
Dorothy avatar
By Dorothy
at 2015-11-11T13:27
不光是考科多,現在的法學雜誌文章數和論文比以前爆多
Thomas avatar
By Thomas
at 2015-11-13T07:35
那個年代跟現在準備方式有差吧 考科多 論文雜誌更多
光收集就要花很多時間 更別說之後的吸收內化
Kumar avatar
By Kumar
at 2015-11-14T09:25
現在的學生或考生沒有輕鬆到哪裡去 整個更複雜
Selena avatar
By Selena
at 2015-11-17T09:04
當然不可能 因為你大三本來就連考的資格都沒…
Candice avatar
By Candice
at 2015-11-21T05:25
但現在律師 只要有學分 的確是認真念一年兩年就ok
Blanche avatar
By Blanche
at 2015-11-22T11:40
跟以前律師收20個左右完全沒有可比性…
Yuri avatar
By Yuri
at 2015-11-23T20:40
奴奴服從
Catherine avatar
By Catherine
at 2015-11-27T02:00
加油

上榜生書籍出清

Quanna avatar
By Quanna
at 2015-07-28T17:01
如題 各科書籍都有,請各位大大參考~ 一,國文 1.102年洪建鵬老師課程全集(含語文方舟,璀璨集A.B.C三冊,干將篇,莫邪篇) --andgt; 500元 二,普通化學 1.103年高進老師全集(含課本1~6冊,公式整理書) --andgt; 1000元 2.103年 ...

轉學考物理 劉捷著

Olive avatar
By Olive
at 2015-07-28T16:55
轉學考用書,普通物理學 售價:350 想要的人趕快來帶走吧! 聯絡方式:站內信 http://i.imgur.com/1tUvPRW.jpg - ...

沈浩生物筆記,洪亮普化筆記

Yuri avatar
By Yuri
at 2015-07-28T16:34
後中上榜生筆記 賣後中上榜生沈浩生物筆記 最新沈浩上課內容全部都抄在B5大小的筆記本上 最後整理成一本講義 不管是平常上課及最後衝刺時都很方便 預售:1000 洪亮普化筆記 上課手抄內容一字不漏全部抄在B5大小的筆記本上 內容非常完整 不管是平常要念書或是考前要總複習都非常方便 預售:1000 意者站內信 ...

台北建國師資 上榜生賣書

Quanna avatar
By Quanna
at 2015-07-28T16:30
有機 洪亮 板書筆記 都是104年度,只有最後一章胺類是103年度 彩色版1450元 黑白版1050元 http://i.imgur.com/7iKzdmS.jpg http://i.imgur.com/HaJELkv.jpg ...

100年黃彪生物講義等書

Valerie avatar
By Valerie
at 2015-07-28T16:29
原PO中國後中升四年級,醫院見習前回家整理房間,發現這些書,看看有沒有人需要。 一andgt;100年黃彪生物講義全套,3000元。全套共二十本,裡面空格都有填,筆記齊全~另送兩本題庫,一本生物常用詞彙跟一些補充講義。 http://imgur.com/iM8XFkv 二andgt;Campbell原文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