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大意 96年關務四等 - 考試

Table of Contents


在書本上看到下列這題,
我覺得答案怪怪的,再麻煩大家幫我看看
謝謝!!!

* 下列何種人格權受侵害時,以情節重大者為限,
方得請求非財產上之損害賠償? (96.關四-44.)
(A)身體權 (B)名譽權 (C)隱私權 (D)肖像權

Ans:(D)

根據民法第195條第1項,
「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
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
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

法條指得請求非財產上之損害賠償有2個原因:
(1) 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貞操
(2) 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

而肖像權並未在法條中明文列舉,故屬於(2)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
所以應該選(D)。

想請問,我這樣觀念是正確的嗎??
謝謝!!! ^^


--

All Comments

Brianna avatarBrianna2013-05-17
是 前段屬於特別人格權 未列入的就是其他一般人格權重大
才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