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申請勞動服務問題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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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1件法律問題...被判刑40日可申請罰金..但是我申請勞動服務也通過了..但就再第一天跟機構報到後..我家的屋頂崩了..需要花一筆錢....由於我目前工作不穩定是再人力派遣公司俗稱臨時公司上班....我開始執行的日子在7月底~11月底之前必須完成240小時社會勞動...但這段期間台中常下雨.我又必須償還欠人的錢.以及機車貸款..導致我所申請的社會勞動被退回書記官那裡..爾我又沒能力可以一次付清我該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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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es avatarJames2010-10-28
**已經聲請社會勞動,因故被撤銷,可執行易科罰金, 但之前已聲請過社會勞動,所以易科罰金不能再辦分 期,必需一次繳清,如無法一次繳清,就要入監服刑 。 看能不能先向親友借錢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