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科目為什麼考爭點意義在哪?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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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不曉得由考題衍生出來的考試疑問要放在哪個分類,只好選課業這標題,合先敘明。

最近唸了刑事訴訟法,還有刑法,看到書本裡寫的解答有否定說、肯定說,大都會寫上實
務見解是哪一說,然最近看到99高考法律政風的考古題,
題目:上訴人某甲ㄧ再像法院聲請鑑定扣案槍枝上有無上訴人之指紋........上訴最高法
院,請問上訴是否有理由?

紀綱的破題書最後有寫
1、若第三審法院認為,...有證明上之必要性.........,可作為上訴第三審之事由。

2、若第三審法院認為,.....無從動搖原判決就犯罪事實之認定......無調查之必要性者
.....,甲之上訴即無理由。

其實想問的是法律為什麼可以模擬二可?
只有單一答案不是很好很簡單嗎!

最近在想考很多爭點的意義在哪裡呢?

是要我們背很多很多?變成學究?

還是考上公職服務大眾結果法律規範有甲說、乙說、丙說,變成無所適從?

希望有大大幫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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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Lily avatarLily2016-05-28
因為爭點就是法律的問題所在,代表並非唯一解,考試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6-06-02
就是測驗考生懂多少,寫得出來代表真正懂問題點在哪
Cara avatarCara2016-06-05
因為世界不是只有一種人 事實不是只有一種狀況
Oscar avatarOscar2016-06-10
可以好奇一下你要考甚麼還有畢業學校嗎?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6-06-10
這世界不是什麼事都有標準答案的…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6-06-15
這就是法律有趣的地方
Damian avatarDamian2016-06-16
因為每件案子的事實不會一模一樣
Queena avatarQueena2016-06-18
你一定是工科的!只有單一答案要求要公式解
Tom avatarTom2016-06-21
另一說法就是出題老師必定是某一學說的提出者...
Hedda avatarHedda2016-06-23
但是其實你可以只記實務的 基本上不會有人說你錯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6-06-27
聽過改題者說 改題都有一份答案 那份答案是經過各
方人士決定的 所以現在不像早期會有突襲的情況出現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16-06-29
很簡單的都不太會考,就是要考難的啊...
Kelly avatarKelly2016-07-03
有甲說、乙說、丙說,就表示各學者見解不同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6-07-06
每個人看待事物、理解事物、解釋事物的觀點不可能相同
Liam avatarLiam2016-07-07
如果真的有搞懂其背後爭點的意義,並不會覺得有什麼難
Rebecca avatarRebecca2016-07-11
也是背的很憤怒,但是......這可能是學者和實務吃飯的
Ula avatarUla2016-07-14
因為自古以來,法律都沒有絕對標準的答案
George avatarGeorge2016-07-18
現時的法律,只是因應現實的社會情況所訂定
Olga avatarOlga2016-07-21
隨著現實社會的改變,法律也需要更新,而更新的答案
Ula avatarUla2016-07-25
就是實務以及學說討論的標的,而這些討論就是考試的爭點
Olive avatarOlive2016-07-27
所謂的甲說乙說可能現實是實務所採用,幾年後可能就變
Jacky avatarJacky2016-08-01
丙說才是實務認同XDDDD
Connor avatarConnor2016-08-05
歐陸法系源自於6世紀,至今都沒有標準答案啊XDDDD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6-08-06
還好吧 工作上沒這麼多嘴砲學者的東西也
Harry avatarHarry2016-08-07
我的想法跟你一樣啊 每個法條應該都是個function
構成要件丟進去就應該跑出相對應的結論~
David avatarDavid2016-08-11
但不考爭點 大部分學者變得沒有存在價值 心裡不舒服
Olivia avatarOlivia2016-08-16
法律是人的學科,你覺得每個人對事情的看法都一樣?
Jack avatarJack2016-08-17
人文科學本來就會有爭議
Puput avatarPuput2016-08-19
哪有什麼解,有些實務判起來看得超火大...
Eden avatarEden2016-08-22
無行為能力人參與竊盜不算加重竊盜的人數...
Hardy avatarHardy2016-08-24
這如果沒學說跳出來爭合理嗎...
早期判決亂解釋猥褻,整個妨害性自主罪章的爭點亂七八糟
Gary avatarGary2016-08-28
盧映潔解釋得不錯,但結論卻是未滿18無性自主決定權也很謎
Hedy avatarHedy2016-09-02
前幾年那個從牆壁孔偷看人家洗澡,變成答案一個有罪一個無罪
Necoo avatarNecoo2016-09-07
申論題又不等於問答題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6-09-08
合理阿 本來就不算入人數阿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6-09-11
社會科學想要標準答案?
Oscar avatarOscar2016-09-14
因為訴訟是對立的,一個事情就會有兩個見解。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6-09-16
我的看法跟louis大一樣 實務見解為主要且如果以原po
的思想來說當成暫時性的正確答案也無妨 將來答案可
能變的話大概就是修法跟最高法院做出見解而已,否則
學說大概都是如louis說的一樣 都是嘴砲罷了。對了,
家父給予訓誡時還講了一句話:如果學者不批評的話他
就沒有存在的價值了。簡單來說 就是刷存在感罷了。
否則其實知道現行法令以及實務,應比記一堆理論不可
行的東西還要有意義。不小心回太多,謝謝。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6-09-20
不要考,回家睡覺最簡單,可是你不會作,不是嗎?
那麼要做什麼,大家就會有不同意見,憑什麼以你的為主
這就是爭點
Ivy avatarIvy2016-09-23
但是有些情況是學說的論點比較符合實際情況,反而實務見
解就讓人覺得有些不食人間煙火的感覺,所以學者還是有其
存在之必要.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6-09-26
從事實務過 沒什麼特別的印象學說比較符合實際情況..
Carol avatarCarol2016-09-27
一群整天在研究室的 只會更不食人間煙火...
Steve avatarSteve2016-10-01
在本版與工作上看過律師給予的見解 完全與實務不同
Olive avatarOlive2016-10-02
他的當事人真是雖小到爆XDDDD 這就是學說出題遺毒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6-10-06
推樓上 這倒是真的...而且相較起來能出國唸書回來
Ida avatarIda2016-10-07
當學者的普遍都是家境優渥,更難體會到正常人思想
的一群人...家父也曾說過 法律是用來解決問題 不是
用來研究的。當然 學者有其存在的必要,必須兩邊不
斷磨合才有可能進步,整個國家法治才會繼續往前。
Freda avatarFreda2016-10-09
至於律師在做的工作 不就是站在那邊就用哪說嗎?儘
管他知道法官會怎麼判了...但是收了錢還是得做事,
所以還是得拿一些嘴炮學說來混口飯吃...我這樣說應
該沒錯吧XD
Callum avatarCallum2016-10-10
我是都會跟當事人說實際應該會怎樣啦
Mason avatarMason2016-10-14
不過一堆律師應該是連實務見解大概怎樣也不太清楚...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16-10-18
真有這麼慘嗎XD 為什麼louis大覺得現在律師程度很差
然後我覺得律師好難考 哈哈 那我不就是魯中之王
很魯耶....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6-10-22
年輕、中年的可能還會比較厲害..(法學上)
但令尊一定懂這行阿...這行會接業務 亂搞一通也沒差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6-10-24
這麼說也是...就像...現在當立委的那個超大牌律師,
聽聞他的程度不怎麼樣,但業務能力極強 所以就...
變成好像每每有問題找他就必勝一般的在社會大眾的
腦海裡植入印象。XD
Hardy avatarHardy2016-10-27
看完難怪一堆法匠不EY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6-10-31
要變成法匠還很不簡單也...更多是爛到爆 連法匠都
稱不上的程度...對我來說法匠還算褒詞XDDD
Harry avatarHarry2016-11-03
爭點就是 同一件事情 每個人來看都有不同想法
Ida avatarIda2016-11-05
我認為應該這樣 她認為應該那樣啊
Ethan avatarEthan2016-11-07
紀綱有說考試一定要寫得完,寫不完一點意義都沒有
Mia avatarMia2016-11-12
如果構成要件丟進去就有大家都滿意的答案 那何必學法律
Edith avatarEdith2016-11-14
被實務界洗腦學說很廢是人之常情 但實際上實務動不動更
Lydia avatarLydia2016-11-19
動見解 你能說目前的見解都好棒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