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法緒 核定與備查 - 考試Steve · 2013-09-25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上法緒老師說對上級機關就是核定 對下級機關就是備查 可是翻地方制度法第26條第4項:縣(市)規章發布後,應報中央各該主管機關備查;鄉(鎮 ,市)規約發布後,應報縣政府備查 想問說老師的說法是正確的嗎?謝謝! -- 考試All CommentsSandy2013-09-26他說錯了核定跟備查都是呈給上級核定是呈給上級等他許可才生效Delia2013-09-30備查是自己做完就生效只是要呈給上級存查Mason2013-10-01感謝解答!Gary2013-10-04XD這說錯的話,會不會有點嚴重?Hardy2013-10-06那請問對下級機關要說什麼?Joseph2013-10-10應予照准、准予照辦、准予(同意)備查Rae2013-10-13是指這個嗎?上次在「原則法、例外法」這個部分,法緒老師也有個地方沒有講好。Related Posts鐵路高員三級經濟 實務補貼金研院證照報名台水兩三事102年高普會計雙榜心得102高普考一般行政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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