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弟弟提問的!昨天收到所謂的訴訟文書!?要去警局領今天媽媽去領了是12月14號要開庭的單子(因為我人不住家裡也是聽媽媽說的)內容大概是有人要告我弟傷害罪!我的疑問是1:沒做筆錄就直接開庭?2:為什麼不知道是被誰告?3:連姓名都寫錯就可以提告?(姓什麼都不知道就可以寄到戶籍地==?)4:遇到這情形該怎麼做?真的是滿頭霧水弟弟7月份就出外到外縣市工作在外縣市也沒跟人有任何"傷害行為"出現真的不知道為什麼會有這種情形發生要告人真的那麼容�
法院傳單(不知道被誰告)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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