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 2016.9.20 時成為派遣員工,簽訂的約期是一年一約,
換句話說就是下個月時約滿,現在有兩個疑問
(一) 一般來說多久前應該會收到續約通知?因為現在已經
快到約期了,卻沒有收到續約簽訂通知?
(二) 若我約滿不續約,有需要提前告知公司欲離職嗎?因為
已工作滿一年,這樣會不會違反勞基法,算惡意離職?
(三) 不續約的話,特休7日的部分可以抵扣在約期前嗎?
(2017.9.20約滿,將7日特休全請,最後上班日為2017.9.11)
再請各位前輩協助解答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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