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大老闆「寧願被罰錢」也不改善? - 職場
By Ida
at 2019-10-03T16:15
at 2019-10-03T16:15
Table of Contents
※ [本文轉錄自 Employee 看板 #1Tb3F0Ei ]
※ [本文轉錄自 HatePolitics 看板 #1Tb2v0E4 ]
作者: paulpaul23 (名不見經傳) 看板: HatePolitics
標題: [轉錄] 為何大老闆「寧願被罰錢」也不改善?
時間: Wed Oct 2 12:57:32 2019
1.轉錄標題︰
若為BBS他板文章可免填 FB請寫名稱
【時力專欄】華航、家樂福、國光客運都是「過勞累犯」!
為何大老闆「寧願被罰錢」也不改善?
1.轉錄網址︰
※超過一行請縮址,若為BBS他板文章可免填※
https://buzzorange.com/2019/09/05/labor-inspection-law-in-taiwan/
2.轉錄來源︰
BuzzOrange 報橘 時代力量中壢區立委參選人林佳瑋
3.轉錄內容︰
※請完整轉載原文 請勿修改內文與編排※
在 8 月 17 日,《蘋果日報》公布了 2018 年 7 月 1 日到 2019 年 6 月 30 日
間,違反勞基法的十大企業名單及相關統計,再度引發社會和很多朋友的討論。
很好奇各位所屬的公司,或者是所屬的產業,是否有上榜呢?
其實,自從勞動基準法第 80 條之 1(公布違法企業條款)在 2015 年 2 月 4 日
公告施行以來,《蘋果日報》每年都會製作年度違反勞基法的企業名單排行。我的
團隊做的這個圖,其實只是把蘋果日報從 2015 年到今 2019 年的報導(統計時間
是由 2014 年 7 月 1 日到 2019 年 6 月 30 日),彙整成一個比較表而已。
但針對近 5 年勞動檢查的趨勢,我認為有以下三點值得提出來跟大家報告:
勞檢裁罰次數有提升的趨勢
同樣是依據蘋果日報歷年報導的統計,2015 年度(2014.07.01~2015.06.30)的總
計裁罰次數是 4,675 次,到 2016 年度則暴增到 15,187 次,之後 2017 年度維
持 15,241 次,2018 年度小降到 12,201 次,2019 年度則又回升到 14,685 次。
而 裁罰次數顯著提升的原因,則是實施「勞動檢查」行動本身次數的提升,至於
為何能增加勞檢次數,理由則是勞動檢查員人力上的提升。
依據勞動部《勞動統計年報》中勞動檢查概況的統計,針對「勞動條件」也就是
違反勞基法的勞檢次數,從 2008 年到 2014 年都不到 2 萬次(2014 年檢查
12,277 次),但是在 2015 年暴增到檢查 49,764 次之後,2016 年、2017 年、
2018 年全年檢查次數總計分別為 67,194 次、40,282 次、67,005 次。
而能夠大幅提高勞動檢查次數的重要原因,則是因為勞動部透過計畫在 2014 年
~2015 年間增加了 325 名勞檢員,或者是依據人事行政總處的報告,我國勞檢人
力從 2013 年到 2019 年初,是從 400 餘人增加到 1,000 人。
所以,簡而言之,從 2015 年以來, 違反勞基法裁罰次數的增加,主要是勞檢人
力增加導致勞動檢查次數增加的結果。
違法事業單位重複性高,屢罰不怕!?
然而,從近 5 年違反勞基法前十大企業統計圖中,我們可以很明顯看到, 從
2015 年度到 2019 年度的十大違法企業榜單,是高度重複的!
包括像是家樂福和南山人壽都分別有兩年高居違法裁罰第一,其中家樂福每年
都上榜,而南山人壽在 5 年內上榜 3 次,也和台灣中油、中華航空、國光客
運、嘉里大榮物流等同樣上榜 3 次的事業單位並居第二。
近 5 年來,總計違反勞基法遭裁罰排行前十,共計 54 次的上榜機會,其中就
有 32 個單位重複,重複率高達 59%,也就是有將近六成的事業單位,會在近
5 年的違法前十排行榜中,出現至少兩次以上。
從這種重複性高,5 年內就 2 次、3 次上榜、甚至年年上榜的現象,其實完全
顯現出我國勞檢制度的一個重大問題, 就是裁罰結果可能對違法企業,特別是
具有一定規模或財力的企業,並沒那麼有威嚇力!
而之所以會產生這種連續被罰,但仍連年上榜的罰不怕現象, 主要原因不外乎
就是裁罰金額與下限過低,並且被裁罰金額除了在少數地方,也都不會公開,
缺乏讓公眾參與監督的可能 ,於是,只要企業評估為法裁罰成本,低於補充人
力、改善班表等改善措施的成本,甚至不會遭到刑罰處分的情況下,寧願違法也
不願改善就成了經濟理性考量下合理的策略,也就導致連年裁罰、多次上榜,卻
仍屢次出現不改善的結果。
怎麼解決:勞檢五大修法方向
我認為,如果要真的落實勞檢,發揮勞檢嚇阻違法的政策效果,在我國現行勞檢
體制上,至少要進行以下五個方向的修法或改革:
一、勞檢裁罰下限分層提高
應該依據企業規模大小,違法情節嚴重程度,以及企業累犯次數等因素,分別制
定不同的裁罰下限 ,明訂於勞基法中,以取代現行「得審酌」這種過度授權行
政機關裁量的作法。
二、勞檢裁罰金額公開
目前勞動部與各縣市的查詢系統中,大概只有新北市政府的「新北勞動雲」是可
以查詢到裁罰金額, 應修法明定將裁罰金額與連續違反次數等資訊一併公開,以
讓台灣社會參與監督違反企業改善。
三、違反勞動法令 全面納入政府減稅、補助、標案等審查標準
應將違反勞基法、職安法、性平法與勞保勞退等勞動相關法規,全面納入我國政
府在審查租稅優惠抵減、政策獎勵補助,甚至是否能上市上櫃,是否能承接政府
標案等的重要審查依據 ,以透過相應的政策工具來達到嚇阻違反企業改善的政
策目標。
四、開放產職業工會陪檢
近 5 年違反勞基法裁罰的十大企業統計中,其實就我所知,有工會的比例遠遠
高過台灣的工會覆蓋率,可能的意義除了勞檢是工會用以作為改善勞動條件,
督促雇主合法的武器之外,另外可能的意義則是, 沒有被檢查出違法的檢查次
數或單位,或許得透過更多的內部監督保障,包括在勞檢法規中納入吹哨者保
護,或儘快通過吹哨者保護法等方式,來提升企業內部的真實資訊揭露 。
五、勞檢權收歸中央,勞檢員全面補足
為了使勞檢權力的行使更加全國一致,或許可以在勞動部下設置中央勞動檢查單
位, 除了可以使勞檢執法的尺度更趨於全國一致,也比較能避免地方政治勢力
對勞檢的干涉,並可能比較容易處理勞檢員員額編制與經費規劃的問題 。
當然,以上只是依據近 5 年違反勞基法的十大違法企業比較中,所做出來的簡
單分析,來跟大家報告和討論。但如果有機會,很希望能夠針對歷年來全國,
全部違反勞基法,甚至各種勞動法令的檢察、違法與裁罰結果,來進行更細緻
的政策分析。
4.附註、心得、想法︰
原來先前勞基法修法的時候,政府都是拿加強勞檢來回覆
阿勞檢加強了企業還是不怕啊!
--
※ [本文轉錄自 HatePolitics 看板 #1Tb2v0E4 ]
作者: paulpaul23 (名不見經傳) 看板: HatePolitics
標題: [轉錄] 為何大老闆「寧願被罰錢」也不改善?
時間: Wed Oct 2 12:57:32 2019
1.轉錄標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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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轉錄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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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完整轉載原文 請勿修改內文與編排※
在 8 月 17 日,《蘋果日報》公布了 2018 年 7 月 1 日到 2019 年 6 月 30 日
間,違反勞基法的十大企業名單及相關統計,再度引發社會和很多朋友的討論。
很好奇各位所屬的公司,或者是所屬的產業,是否有上榜呢?
其實,自從勞動基準法第 80 條之 1(公布違法企業條款)在 2015 年 2 月 4 日
公告施行以來,《蘋果日報》每年都會製作年度違反勞基法的企業名單排行。我的
團隊做的這個圖,其實只是把蘋果日報從 2015 年到今 2019 年的報導(統計時間
是由 2014 年 7 月 1 日到 2019 年 6 月 30 日),彙整成一個比較表而已。
但針對近 5 年勞動檢查的趨勢,我認為有以下三點值得提出來跟大家報告:
勞檢裁罰次數有提升的趨勢
同樣是依據蘋果日報歷年報導的統計,2015 年度(2014.07.01~2015.06.30)的總
計裁罰次數是 4,675 次,到 2016 年度則暴增到 15,187 次,之後 2017 年度維
持 15,241 次,2018 年度小降到 12,201 次,2019 年度則又回升到 14,685 次。
而 裁罰次數顯著提升的原因,則是實施「勞動檢查」行動本身次數的提升,至於
為何能增加勞檢次數,理由則是勞動檢查員人力上的提升。
依據勞動部《勞動統計年報》中勞動檢查概況的統計,針對「勞動條件」也就是
違反勞基法的勞檢次數,從 2008 年到 2014 年都不到 2 萬次(2014 年檢查
12,277 次),但是在 2015 年暴增到檢查 49,764 次之後,2016 年、2017 年、
2018 年全年檢查次數總計分別為 67,194 次、40,282 次、67,005 次。
而能夠大幅提高勞動檢查次數的重要原因,則是因為勞動部透過計畫在 2014 年
~2015 年間增加了 325 名勞檢員,或者是依據人事行政總處的報告,我國勞檢人
力從 2013 年到 2019 年初,是從 400 餘人增加到 1,000 人。
所以,簡而言之,從 2015 年以來, 違反勞基法裁罰次數的增加,主要是勞檢人
力增加導致勞動檢查次數增加的結果。
違法事業單位重複性高,屢罰不怕!?
然而,從近 5 年違反勞基法前十大企業統計圖中,我們可以很明顯看到, 從
2015 年度到 2019 年度的十大違法企業榜單,是高度重複的!
包括像是家樂福和南山人壽都分別有兩年高居違法裁罰第一,其中家樂福每年
都上榜,而南山人壽在 5 年內上榜 3 次,也和台灣中油、中華航空、國光客
運、嘉里大榮物流等同樣上榜 3 次的事業單位並居第二。
近 5 年來,總計違反勞基法遭裁罰排行前十,共計 54 次的上榜機會,其中就
有 32 個單位重複,重複率高達 59%,也就是有將近六成的事業單位,會在近
5 年的違法前十排行榜中,出現至少兩次以上。
從這種重複性高,5 年內就 2 次、3 次上榜、甚至年年上榜的現象,其實完全
顯現出我國勞檢制度的一個重大問題, 就是裁罰結果可能對違法企業,特別是
具有一定規模或財力的企業,並沒那麼有威嚇力!
而之所以會產生這種連續被罰,但仍連年上榜的罰不怕現象, 主要原因不外乎
就是裁罰金額與下限過低,並且被裁罰金額除了在少數地方,也都不會公開,
缺乏讓公眾參與監督的可能 ,於是,只要企業評估為法裁罰成本,低於補充人
力、改善班表等改善措施的成本,甚至不會遭到刑罰處分的情況下,寧願違法也
不願改善就成了經濟理性考量下合理的策略,也就導致連年裁罰、多次上榜,卻
仍屢次出現不改善的結果。
怎麼解決:勞檢五大修法方向
我認為,如果要真的落實勞檢,發揮勞檢嚇阻違法的政策效果,在我國現行勞檢
體制上,至少要進行以下五個方向的修法或改革:
一、勞檢裁罰下限分層提高
應該依據企業規模大小,違法情節嚴重程度,以及企業累犯次數等因素,分別制
定不同的裁罰下限 ,明訂於勞基法中,以取代現行「得審酌」這種過度授權行
政機關裁量的作法。
二、勞檢裁罰金額公開
目前勞動部與各縣市的查詢系統中,大概只有新北市政府的「新北勞動雲」是可
以查詢到裁罰金額, 應修法明定將裁罰金額與連續違反次數等資訊一併公開,以
讓台灣社會參與監督違反企業改善。
三、違反勞動法令 全面納入政府減稅、補助、標案等審查標準
應將違反勞基法、職安法、性平法與勞保勞退等勞動相關法規,全面納入我國政
府在審查租稅優惠抵減、政策獎勵補助,甚至是否能上市上櫃,是否能承接政府
標案等的重要審查依據 ,以透過相應的政策工具來達到嚇阻違反企業改善的政
策目標。
四、開放產職業工會陪檢
近 5 年違反勞基法裁罰的十大企業統計中,其實就我所知,有工會的比例遠遠
高過台灣的工會覆蓋率,可能的意義除了勞檢是工會用以作為改善勞動條件,
督促雇主合法的武器之外,另外可能的意義則是, 沒有被檢查出違法的檢查次
數或單位,或許得透過更多的內部監督保障,包括在勞檢法規中納入吹哨者保
護,或儘快通過吹哨者保護法等方式,來提升企業內部的真實資訊揭露 。
五、勞檢權收歸中央,勞檢員全面補足
為了使勞檢權力的行使更加全國一致,或許可以在勞動部下設置中央勞動檢查單
位, 除了可以使勞檢執法的尺度更趨於全國一致,也比較能避免地方政治勢力
對勞檢的干涉,並可能比較容易處理勞檢員員額編制與經費規劃的問題 。
當然,以上只是依據近 5 年違反勞基法的十大違法企業比較中,所做出來的簡
單分析,來跟大家報告和討論。但如果有機會,很希望能夠針對歷年來全國,
全部違反勞基法,甚至各種勞動法令的檢察、違法與裁罰結果,來進行更細緻
的政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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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先前勞基法修法的時候,政府都是拿加強勞檢來回覆
阿勞檢加強了企業還是不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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