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故離職做滿一個月卻被公司遲遲壓住薪水!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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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那間工廠上班已經4年99年11月份提出離職單 表示要離職但是礙於工廠老闆的兒子與我相識所以老闆不簽離職單 讓我走人~於是我又把離職單拿回100年2月1日我有上班 那天公司發放年終 我領了3萬隔天2日是除夕 所以開始放年假2月8號公司開工 我也有去 公司也有發放開工紅包600元我也領了 但是領完 公司那天就有運作上班那我提出請假理由 走人但是在同天 我也去別家公司領了開工紅包因為早在去年 我就有要換公司的打算只是老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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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a avatarIda2011-02-23
你低問題非常簡單.可雙管齊下.也可單一進行由於只是單存積欠薪資而已1.去勞工局申訴..她們會勒令給付.雇主不給會開罰.可連續罰或是去勞工局申請調解..不是協調唷2.祭出存證信函.雇主收到後7-10日沒反應.直接去法院申請支付命令館於你說雇主損失訂單.據我看來應該是藉口.想以此為理由來扣你薪資之說法反正就是不能扣你薪資就對ㄌ.勞基法規定低雇主如有損失.請他明確舉証.因你之過失或疏失緣故.或是確定是你無故曠職之原因.並要證明損失多少.�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1-02-23
八大行業工作。必須謹慎一點。保險冒險只差一字,意義大不同!搜尋:《*****求職站酒店公關小姐辛酸甘苦談2014-10-2107:17:28補充:八大行業工作。必須謹慎一點。保險冒險只差一字,意義大不同!搜尋:《*****求職站酒店公關小姐辛酸甘苦談...
Dinah avatarDinah2011-02-23
要離職,講清楚就好了啊有這麼難開口嗎就直接跟老板說你要離職已經找到新工作了如果需要交接,你會抽空回來交接...
Jacob avatarJacob2011-02-20
建議您做好離職交接,才是真正負責任的人,況且勞基法有立法預告離職天數,您連講都不講我想如果你自己是老闆有這種員工你應該也會很不高興吧.還是希望你自己去做好離職交接,薪水該給還是要給你,但如果一聲不響的走人實再不妥,真要上勞工局可能大家都要撕破臉了.
Elvira avatarElvira2011-02-22
我先問你,換過來假如你是老闆是否會對像這個不負責任的年輕人很生氣?若是我當主管,就對不負責任的年輕人非常厭惡,考績永遠給他很低很低的考評,如有他的新雇主來電詢問人品,會據實很直接講明白給他參考這個回答會讓你看了非常不是滋味,但不是給你一個人看的,我是在告訴年輕人,到社會跑跳,先學做人,後學做事,千萬別聰明自誤;1.【員工守則】條約內容違法無效,無論雙方是否有簽員工守則,資方仍不能違反勞基法第26條之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