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於103/4/7收到國稅局退營所稅145元,打電話跟會計事務所求證
及核對核定通知書(102/5/20申報)後,是101年度的營所稅退稅,我的分錄這樣做:
103/4/7
借:銀行存款 145
貸:所得稅費用 145
如果以上正確,請問這個分錄之前是否應該還有其他分錄呢?
我查了之前的帳務,完全沒有相關的分錄,所以我現在需補入分錄,
但不知該怎麼做才對??
謝謝大家的回答~
--
及核對核定通知書(102/5/20申報)後,是101年度的營所稅退稅,我的分錄這樣做:
103/4/7
借:銀行存款 145
貸:所得稅費用 145
如果以上正確,請問這個分錄之前是否應該還有其他分錄呢?
我查了之前的帳務,完全沒有相關的分錄,所以我現在需補入分錄,
但不知該怎麼做才對??
謝謝大家的回答~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