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大時國家無法持續進步的主因...... - 考試
By Emma
at 2005-09-16T21:30
at 2005-09-16T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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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續進步的主因是:很多實力相當者的不斷競爭
理論上,把頂尖學生集中到台大,經費給獨大的台大特別多,
把國內最優質的軟硬體都集中到獨大的台大,
然後在拿獨大的台大與其他國家的大學來競爭,
這樣進入一百大的機會可能會更大,我們的國家可能會更進步。
但是,實際上,這樣反而更糟﹗
為什麼這樣會更糟?
因為獨大的台大師生的親朋好友都在國內,
師生們只要比國內其他人行,它們就可以獲得榮耀和利益,他們內心就會滿足,
由於滿足了,因此會失掉再進步、更卓越的原動力和企圖心,不是嗎?
大家應知道,
大學或教授可否拿到研究計畫或國科會計畫的競爭對象是國內其他大學和教授們,
而不是國外的大學和國外的教授啊。
因此獨大的台大師生的無形榮辱主要是取決於與國內的其他大學師生競爭之結果,
而且獨大的台大師生的有形利益也是只與國內大學的師生競爭後得到的,
大家也都知道,腳踏台灣土地,呼吸台灣上空空氣的99.9999%的人類,
其實只有三種人,一種為名,一種為利,最後一種是又為名又為利!
由於獨大的台大師生的名跟利(亦即他活著的意義)的來源,
都是與國內的其他人比較而得,
可想而知,獨大的台大稱霸台灣後怎麼可能還會盡全力的讓自己痛苦,
真正提昇自己來與國外頂尖一流大學的師生相較勁?
由於讓台大獨大,台大隨便做做也比台灣的其他大學好,
會造成獨大的台大永遠比其他大學強,致使持續進步的原動力和企圖心都消失不見,
這樣必然會造成國家的持續衰敗,
因此我認為如果繼續讓一大學獨大,繼續把頂尖人才都放在一大學(或一科系),
台灣是不可能有大學能名符其實的進入一百大。
由於國家總經費就那麼多,餅就那麼大,教育經費變多,其他方面的經費就變少。
行政院若從總經費中額外挪錢給台大來使用,必然發生排擠效應,
極可能因此造成某方面的大災難。
教育部也許可以損害其他一百多所大學的發展,
和損害其他一百多所大學培育國家所需的大量人才之方式,
把很多錢挪給台大去搞一些速成的、表面的工作和資料,
也許真的可以因此得到短期的效果,
也許真的可以讓台大進入一百大,但是這樣做也只會是曇花一現而已,
除非國家願意永遠以損害其他大學的發展,和永遠損害其他大學培育很多人才,
以及行政院挪用其他經費給台大年年繼續搞下去。
因此我才一再呼籲,不能只讓一所大學獨大。
台灣最少應該有4所分佈在北中南的一流大學,台灣才能持續進步。
因此,政府應該想辦法,
讓北中南的在地高中生都願意填為第一志願的最少四所一流大學,
再強調一次,政府應該想辦法,
讓北中南的在地高中生都願意填為第一志願的最少四所一流大學,
台灣才能持續進步,才有希望,
繼續讓台大獨大,只會讓台灣的整體創新研發能力越來越糟糕而已,
因為!因為!!因為!!!
國家持續進步的主因是:很多實力相當的大學的不斷競爭!
後附:
法治國家...法官應具備的條件
1.每個會告上法院的案子,對當事人來說都是重大的事情。
代表國家裁定輸贏的是法官,若法官判錯了,
國家不能拿法官沒經驗或法官專業不足當藉口。
既然是法治國家,國家有責任提供給人民,具有足夠的專業知識,
和豐足的人生歷練的法官,因為這種法官的自由心證才可能正確,
不然人民有糾紛後如何依靠法治獲取公道?
2.判張振聲輸的那位法官,完全不懂醫學,
剛開始連電擊器是什麼東西都不知道。
因此我強烈建議:法官應分類,例如分為醫藥類,科技類等等。
每類法官應為雙主修,亦即除了應修法律專業科目之外,
還應修該類法官應具備之專業知識,
例如醫藥類法官必須修足50學分的醫藥相關課程(考前考後都無所謂)。
完全不懂醫學的法官,卻要判決當事人一生最重大,
與醫學有絕對關係的案子,最後要如何判還依據法官的自由心證咧,實在荒謬至極﹗
3.法官必須有豐足的人生歷練才配當判人輸贏的判官。
因為這種法官的自由心證才可能正確,因此我強烈建議,考上司法官後,
最少應歷練5-10年後才能坐在法庭上當判官。
而且這幾年中,有重大災難,如地震,風災,水災,悽慘的命案,
空難,大車禍等等一定要到現場見習。
而且應像記者一樣,到現場仔細了解。
而像醫藥類法官應在醫學中心的急診室最少呆上6個月,
才能體驗出各種狀況。
4.只懂法律條文,不懂其他方面的相關專業知識,而且對人生歷練不足,
,這種法官做出的自由心證可能正確嗎?
可是我們的社會卻接受這種法官來作為每個當事人一生最重大的官司判決,
說這種叫做法治國家,我覺得可笑至極!
--
理論上,把頂尖學生集中到台大,經費給獨大的台大特別多,
把國內最優質的軟硬體都集中到獨大的台大,
然後在拿獨大的台大與其他國家的大學來競爭,
這樣進入一百大的機會可能會更大,我們的國家可能會更進步。
但是,實際上,這樣反而更糟﹗
為什麼這樣會更糟?
因為獨大的台大師生的親朋好友都在國內,
師生們只要比國內其他人行,它們就可以獲得榮耀和利益,他們內心就會滿足,
由於滿足了,因此會失掉再進步、更卓越的原動力和企圖心,不是嗎?
大家應知道,
大學或教授可否拿到研究計畫或國科會計畫的競爭對象是國內其他大學和教授們,
而不是國外的大學和國外的教授啊。
因此獨大的台大師生的無形榮辱主要是取決於與國內的其他大學師生競爭之結果,
而且獨大的台大師生的有形利益也是只與國內大學的師生競爭後得到的,
大家也都知道,腳踏台灣土地,呼吸台灣上空空氣的99.9999%的人類,
其實只有三種人,一種為名,一種為利,最後一種是又為名又為利!
由於獨大的台大師生的名跟利(亦即他活著的意義)的來源,
都是與國內的其他人比較而得,
可想而知,獨大的台大稱霸台灣後怎麼可能還會盡全力的讓自己痛苦,
真正提昇自己來與國外頂尖一流大學的師生相較勁?
由於讓台大獨大,台大隨便做做也比台灣的其他大學好,
會造成獨大的台大永遠比其他大學強,致使持續進步的原動力和企圖心都消失不見,
這樣必然會造成國家的持續衰敗,
因此我認為如果繼續讓一大學獨大,繼續把頂尖人才都放在一大學(或一科系),
台灣是不可能有大學能名符其實的進入一百大。
由於國家總經費就那麼多,餅就那麼大,教育經費變多,其他方面的經費就變少。
行政院若從總經費中額外挪錢給台大來使用,必然發生排擠效應,
極可能因此造成某方面的大災難。
教育部也許可以損害其他一百多所大學的發展,
和損害其他一百多所大學培育國家所需的大量人才之方式,
把很多錢挪給台大去搞一些速成的、表面的工作和資料,
也許真的可以因此得到短期的效果,
也許真的可以讓台大進入一百大,但是這樣做也只會是曇花一現而已,
除非國家願意永遠以損害其他大學的發展,和永遠損害其他大學培育很多人才,
以及行政院挪用其他經費給台大年年繼續搞下去。
因此我才一再呼籲,不能只讓一所大學獨大。
台灣最少應該有4所分佈在北中南的一流大學,台灣才能持續進步。
因此,政府應該想辦法,
讓北中南的在地高中生都願意填為第一志願的最少四所一流大學,
再強調一次,政府應該想辦法,
讓北中南的在地高中生都願意填為第一志願的最少四所一流大學,
台灣才能持續進步,才有希望,
繼續讓台大獨大,只會讓台灣的整體創新研發能力越來越糟糕而已,
因為!因為!!因為!!!
國家持續進步的主因是:很多實力相當的大學的不斷競爭!
後附:
法治國家...法官應具備的條件
1.每個會告上法院的案子,對當事人來說都是重大的事情。
代表國家裁定輸贏的是法官,若法官判錯了,
國家不能拿法官沒經驗或法官專業不足當藉口。
既然是法治國家,國家有責任提供給人民,具有足夠的專業知識,
和豐足的人生歷練的法官,因為這種法官的自由心證才可能正確,
不然人民有糾紛後如何依靠法治獲取公道?
2.判張振聲輸的那位法官,完全不懂醫學,
剛開始連電擊器是什麼東西都不知道。
因此我強烈建議:法官應分類,例如分為醫藥類,科技類等等。
每類法官應為雙主修,亦即除了應修法律專業科目之外,
還應修該類法官應具備之專業知識,
例如醫藥類法官必須修足50學分的醫藥相關課程(考前考後都無所謂)。
完全不懂醫學的法官,卻要判決當事人一生最重大,
與醫學有絕對關係的案子,最後要如何判還依據法官的自由心證咧,實在荒謬至極﹗
3.法官必須有豐足的人生歷練才配當判人輸贏的判官。
因為這種法官的自由心證才可能正確,因此我強烈建議,考上司法官後,
最少應歷練5-10年後才能坐在法庭上當判官。
而且這幾年中,有重大災難,如地震,風災,水災,悽慘的命案,
空難,大車禍等等一定要到現場見習。
而且應像記者一樣,到現場仔細了解。
而像醫藥類法官應在醫學中心的急診室最少呆上6個月,
才能體驗出各種狀況。
4.只懂法律條文,不懂其他方面的相關專業知識,而且對人生歷練不足,
,這種法官做出的自由心證可能正確嗎?
可是我們的社會卻接受這種法官來作為每個當事人一生最重大的官司判決,
說這種叫做法治國家,我覺得可笑至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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