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現在不法侵害之現在性 - 考試Mason · 2013-11-06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 刑23條 對於現在不法之侵害,而出於防衛自己或他人權利之行為,不罰。 所以若侵害已過去,或是侵害尚屬未來,則不得主張正當防衛。 這裡想請教關於現在和已過去該如何判定 假設1 A長時間對於B進行霸凌,一日A又拿棍棒對B進行毆打後,A已放下手中棍棒並轉身 準備離去,B卻突然搶去棍棒對A進行反擊,造成A頭破血流。 問 1.A的侵害屬已過去還是現在?B是否能主張正當防衛? -- 考試All CommentsBarb Cronin2013-11-10A對於B的不法侵害再放下球棒就沒了,所以B不能主張正當防衛。Mia2013-11-12現在與過去如何判定,你可以參考實務101年台上3827號判例解Leila2013-11-16釋,過去與現在,以侵害行為已否終了為準,將來與現在,以侵害行為已否著手為斷Linda2013-11-18手持棍棒應該不算著手巴.....Ursula2013-11-22手持棍棒還不到最後有效時點吧Andrew2013-11-24考試不會問得這麼模糊的Mia2013-11-28假設2的沒有攻擊就是沒有侵害,當然不算正當防衛阿Hamiltion2013-12-03無法判斷繼續攻擊就是進行反擊可能會成立誤想防衛喔Dora2013-12-07正當防衛的目的是利用反擊來阻止侵害,倘若反擊不是為了Linda2013-12-09阻止侵害,那就是報復的行為Related Posts第一次全國各級農會考試缺額表法學緒論-民法總則經濟學生產者剩餘問題行政院的部會高點司律師資請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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