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不法侵害之現在性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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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23條 對於現在不法之侵害,而出於防衛自己或他人權利之行為,不罰。


所以若侵害已過去,或是侵害尚屬未來,則不得主張正當防衛。

這裡想請教關於現在已過去該如何判定


假設1
A長時間對於B進行霸凌,一日A又拿棍棒對B進行毆打後,A已放下手中棍棒並轉身
準備離去,B卻突然搶去棍棒對A進行反擊,造成A頭破血流。




1.A的侵害屬已過去還是現在?B是否能主張正當防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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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3-11-10
A對於B的不法侵害再放下球棒就沒了,所以B不能主張正當
防衛。
Mia avatarMia2013-11-12
現在與過去如何判定,你可以參考實務101年台上3827號判例解
Leila avatarLeila2013-11-16
釋,過去與現在,以侵害行為已否終了為準,將來與現在,以侵害
行為已否著手為斷
Linda avatarLinda2013-11-18
手持棍棒應該不算著手巴.....
Ursula avatarUrsula2013-11-22
手持棍棒還不到最後有效時點吧
Andrew avatarAndrew2013-11-24
考試不會問得這麼模糊的
Mia avatarMia2013-11-28
假設2的沒有攻擊就是沒有侵害,當然不算正當防衛阿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13-12-03
無法判斷繼續攻擊就是進行反擊可能會成立誤想防衛喔
Dora avatarDora2013-12-07
正當防衛的目的是利用反擊來阻止侵害,倘若反擊不是為了
Linda avatarLinda2013-12-09
阻止侵害,那就是報復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