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常出現有員工過勞死的新聞
我一直在想:責任制的型態才可能導致這情形發生
員工這樣賣命的工作 為什麼加班沒有加班費呀?
就算有了加班費 也可能有這過勞的情形發生
勞工局或公司有認真想過這問題嗎?
我剛換了新工作 工作時間8:30-18:00,中午休息一個小時,週休二日
所以一天實際上班時數為8.5hrs,一週五天就42.5小時了
超過了勞工局所規定的42小時...
雖然只超過"半"小時~但覺得就是有點不愉快@@
(我們公司也是按照人事行政局來休假)
更不用說責任制的每天加班了~絕對超過42小時了!!
我是小員工工作上累的話回家睡個覺可能就沒事
主管們可就不一樣了~不知道都加班到幾點~壓力又很大...
真擔心他們也太過勞了......
分享個人的想法
大家也可以一起分享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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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在想:責任制的型態才可能導致這情形發生
員工這樣賣命的工作 為什麼加班沒有加班費呀?
就算有了加班費 也可能有這過勞的情形發生
勞工局或公司有認真想過這問題嗎?
我剛換了新工作 工作時間8:30-18:00,中午休息一個小時,週休二日
所以一天實際上班時數為8.5hrs,一週五天就42.5小時了
超過了勞工局所規定的42小時...
雖然只超過"半"小時~但覺得就是有點不愉快@@
(我們公司也是按照人事行政局來休假)
更不用說責任制的每天加班了~絕對超過42小時了!!
我是小員工工作上累的話回家睡個覺可能就沒事
主管們可就不一樣了~不知道都加班到幾點~壓力又很大...
真擔心他們也太過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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