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了五個小孩有沒有補助 - 工作
By Jessica
at 2009-03-24T00:00
at 2009-03-24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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ㄚ姨總共生了5個小孩
現在和姨丈都沒有固定的工作
兼兼差賺些錢
但日子長久下來
面臨到現在經濟不景氣
生活已經有些問題了
最大的兒子國二
還有 小六 小四 還有2個才3歲
現在地社會上有沒有什麼資源
或有沒有什麼補助?
住在嘉義縣
現在和姨丈都沒有固定的工作
兼兼差賺些錢
但日子長久下來
面臨到現在經濟不景氣
生活已經有些問題了
最大的兒子國二
還有 小六 小四 還有2個才3歲
現在地社會上有沒有什麼資源
或有沒有什麼補助?
住在嘉義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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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All Comments
By Frederica
at 2009-03-26T10:09
at 2009-03-26T10:09
一、辦理依據:依據內政部95年5月29日台內童字第0950840068號函頒「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
活扶助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第八點規定。
二、申請資格:符合下列各款規定者,父母、監護人或實際照顧兒童及少年之人或本人(以下簡稱
申請人)得申請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
(一)未滿十八歲之兒童及少年。
(二)設籍本縣或實際居住本縣超過六個月之無戶(國)籍人口。
(三)兒童及少年未接受公費收容安置。
(四)兒童及少年其家庭有下列情形之ㄧ:
1、父母一方或監護人失業、經判刑確定入獄、罹患重大傷病、精神疾病或藥酒癮戒治,
致生活陷於困境。
2、父母離婚或一方死亡、失蹤,他方無力維持家庭生活。
3、父母一方因不堪家庭暴力或有其他因素出走,致生活陷於困境。
4、父母雙亡或兒童及少年遭遺棄,其親屬願代為撫養,而無經濟能力。
5、未滿十八歲未婚懷孕或有未滿十八歲之非婚生子女,經評估有經濟困難。
6、其他經評估確有生活困難,需予經濟扶助。
(五)家庭總收入按全家人口平均分配,未超過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一點五倍、全家人
口動產(含股票、投資、存款等)平均每人低於新臺幣十五萬元、全家人口不動產(含
土地、房屋等)總值低於新臺幣六百五十萬元或有事實足以證明最近一年生活陷困,需
要經濟協助。所稱全家人口,係指與兒童及少年實際共同生活之兄弟姐妹及直系血親。
三、申請方式:申請人應備妥下列文件,向戶籍所在地之鄉(鎮、市)公所提出申請;如申請人已
接受嘉義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或本府委託之相關單位 (以下簡稱相關單位)
服務者,則逕向本府提出申請。
(一)申請表及切結書。
(二)最近三個月全家人口戶籍謄本。
(三)全家人口最近一年度所得及財產證明文件。
(四)國中以上在學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五)存摺封面影本。
(六)足資證明有本計畫第二點各款情形之一之相關文件。
四、辦理流程:
(一)鄉(鎮、市)公所、本府或相關單位應隨時接受申請文件,並於受理後兩週內辦理調查
且完成初審,經社工人員訪視評估,由本府核定後,將結果通知公所轉知申請人。
(二)村里幹事或社工員應主動發掘轄區內符合規定之弱勢家庭,協助辦理申請手續。
(三)如有未設籍本縣者前來求助,仍應主動評估並協助備妥相關文件送本府,由本府函送申
請人戶籍所在地之縣市政府。
(四)申請人所提供之資料無法辨認或不完備時,得請申請人補充。(若為影本需加蓋與正本
相符及負責人章)。
(五)申請人情況特殊,得由本府或本府委託之民間團體社工員以個案方式轉介辦理;另若案
家申請資料因特殊事故無法取得時,得由本府依職權調閱相關資料,或依社工員實地訪
視評估報告做為審核依據。
(六)符合本計畫扶助資格者,每人每月補助新台幣三千元,扶助期間以六個月為原則。扶助
期滿前由本府或受本府委託之民間團體指派社工員調查訪視,如認有延長必要,最多補
助十二個月,且同一事由以補助一次為限。
(七)已接受政府其他生活補助,不得再領取本項扶助金。但經評估納為高風險家庭關懷處遇
服務對象需要經濟協助者,得補助其差額。
(八)經核定後,補助經費於次月五日前逕撥受扶助者個人帳戶或經評估後之指定帳戶(家長
得簽署同意帳戶委託他人保管之同意書)
(九)接受扶助之兒童及少年,若扶助原因消失,應即停止補助。但扶助期間年滿十八歲者,
得繼續接受補助至期滿為止。
(十)申請或領取本計畫扶助之家庭,應接受社工人員之關懷訪視評估及其他相關協助;領取
扶助之費用應支用於兒童及少年之食、衣、住、行、教育及醫療保健等基本生活所需,
扶助費用支出情形或兒童及少年基本需求被滿足狀況,由社工員納入評估。
(十一)以虛偽不實之資料、陳述或其他不正當之方法申請或領取緊急生活扶助者,除撤銷原
核准之處分,追回已領取之生活扶助外,並得視情節依法追究。
(十二)補助期間兒童或少年有下列情事之ㄧ者,應自次月起停止其生活扶助,並追繳溢領金
額:
1.戶籍遷出本縣。
2.受扶助者死亡。
3.申請人拒絕關懷訪視或未將補助款項用於兒童、少年之基本生活所需。
五、本作業所需經費在當年度公務預算編列額度內辦理,若有超出部分,俟爭取中央補助後配合辦
理。
六、本作業規定若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並視實際狀況酌情處理之
看很複雜其實不難
打通電話去詢問
嘉義縣政府社會處
‧婦幼福利科
‧電話 05-3620900
告知家庭狀況看能否申請低收入戶補助
http://www2.cyhg.gov.tw/chinese/child/b_2_1.asp
希望能幫上忙
2009-03-26 16:25:03 補充:
等最小的兩個孩子滿五歲可享下列
幼兒教育卷!
服務對象:
(1)凡滿5足歲之幼童,實際就讀於立案之私立托兒所或其他合法托育機構。
(2)第一學期於10月15日,第二學期於4月15日前入學者可請領。
(3)請領幼兒教育券之幼童,應具中華民國國籍。
福利內容:
每人每一學年補助新台幣1萬元,分兩期發放。
應備文件:
家長私章。
申請辦法:
由兒童之父母、監護人持相關文件,至已就讀之立案私立托兒所申請,經托兒所審查無誤後,扣抵學費,再造冊送請縣政府核補。
By Daniel
at 2009-03-27T21:31
at 2009-03-27T21:31
http://www.cyhg.gov.tw/chinese/index.aspx
地址: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一路
電話:(05)3620123
可以請阿姨去申請低收入戶審核,再申請審核低收入戶的同時是可以一並申請其他相關補助(例如:中低收入戶育兒補助、中低收入戶兒童健保補助、弱勢家庭兒童以及少年生活補助、弱勢家庭兒童托育補助...等等)資格審核,然後待政府審核核定之後擇優給予補助。
低收入戶生活扶助
受理單位:民政課里幹事、社會福利課
依 據:社會救助法
申請資格:
1. 家庭總收入分配全家人口平均每人每月低於最低生活費(97年即9,829元)。
2. 全家人口之現金(含存款本金、利息)、有價證券及投資合計金額每人每年未超過55,000元。
3. 全家人口之土地公告現值及房屋評定標準價格合計金額未超過260萬元。
家庭生活補助費補助標準:
1. 一款低收入戶戶內每人每月發給7,100元。
2. 二款低收入戶每戶每月發給4,000元。
3. 二、三款低收入戶戶內十五歲以下兒童每人每月發給1,800元。
4. 二、三款低收入戶,戶內就讀高中職以上日間部學生,每人每月發給4,000元。
5. 戶內65歲以上老人每人每月發給6,000元。
6. 戶內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輕度者每人每月發給4,000元;中度以上者每人每月發給7,000元。
所有生活補助申請應備文件
1.申請表
2.社會救助調查表
3.申請人之身份證及私章
4.最近三個月戶籍謄本(全戶戶籍謄本、直系血親戶籍謄本、共同生活旁系血親戶籍謄本)
5.所得稅證明(可由市公所向財稅單位代為申請)
6.財產證明(可由市公所向財稅單位代為申請)
7.相關證明文件(如高中職以上學生證、身心障礙手冊、醫院診斷書、失蹤證明書等)
8.申請人郵局存簿封面影本
9.領款收據(有附郵局存簿封面影本者免付)
By Valerie
at 2009-03-26T06:31
at 2009-03-26T06:31
補助金額:3歲以下(未滿三足歲著)減免健保費用
第3胎以上子女就讀國民小學教育補助金 每學期500元。
需準備資料:全家人之戶口名簿影印本
條件限制:父母於台北市設籍滿一年
新竹市
補助金額:第一胎1萬5千、第二胎2萬、第三胎2萬5千
(雙胞胎:5萬/3胞胎:10萬)
條件限制:爸爸媽媽其中一位入籍新竹市滿1年者
需準備資料:父母身分證、印章、戶口名簿、出生證明
新竹縣
補助金額:每胎1萬元
條件限制:90年7/30之前入籍新竹縣(爸媽其中一方即可)
需準備資料:父母身分證、印章、戶口名簿、出生證明
嘉義水上鄉~~補助3000元 第一胎
各縣市鄉鎮的生育補助政策皆不盡相同。因此,民眾最好電洽該縣市之鄉鎮公所社會課(或到各鄉鎮市公所網站)查詢,別讓自己的權利溜走囉!
我只知道這幾個,未必能夠正確!但希望能夠幫助您!!也請您到各鄉鎮市公所查詢正碓資訊!!^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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