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氣了 - 職場
By Catherine
at 2009-01-21T16:11
at 2009-01-21T16:11
Table of Contents
我想我必須要說明一下
當初那篇文(第一篇談到禁菸法令的文章)內容著重於
"一個職場女生針對同仁不願就他工作範圍內做好宣導"在抱怨
主旨是抱怨總務不願意提醒大家。
我身邊也有很多吸菸的朋友
所謂的"要死自己去死"絕對不是咒罵吸菸者
造成大家的誤解與不快真是非常抱歉
我所要表達的是
"吸煙者請到可以抽菸的地方"
不想吸到二手菸的人會盡力避開那些地方
在禁菸法令出來之前 敝公司樓梯間有許多癮君子
雖然整間辦公室的人都不想吸二手菸 但卻也無從阻止
而今 既已規定大樓內全面禁煙 那我當然會請吸煙者移架至一樓門外
只是依舊有許多人不顧法令 直接在大樓內抽菸 讓人避不開
那 您不顧自己的身體是您的事 敝公司的人不想受其牽連
最後
吸煙者若覺需要吸菸室 似乎不該由非吸煙者代為爭取
--
你不想被搶,就要幫搶匪找工作,不要只會抱怨!
這什麼邏輯?
※ 引述《mpeutnakl (濃妝搖滾)》之銘言:
: 首先 我要說的是我吸菸 我是一個吸菸者 但是我只會在吸煙區抽菸
: 假如我身邊有不抽菸的人我不會在對方面前抽菸 除非對方表明並不介意
: 這是我對不抽菸的人的尊重 畢竟人是互相的 本來就應該為別人著想
: 我承認有少部分吸菸的人會不考慮別人的感受 讓別人吸他的二手菸
: 但並不是所有抽菸的人都這樣 至少我認識的抽菸的人都很有品
: 請不吸菸的各位 不要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 抽菸的人沒有錯 我們知道抽菸對身體有害 但這是我們的選擇
: 請各位尊重我們的選擇 而不是一昧的責罵抽菸的人 說抽菸的人該死
: 我相信立訂新法的本意是好的 但在此同時是不是也應該要有些配套措施?
: 舉我在日本所看到的例子來說好了 (因為我只對日本比較熟)
: 在日本的街道上是不能吸菸的 也不能邊走邊抽菸
: 但是在路邊會設立吸菸區 還放置有菸灰桶 也不會產生亂丟菸蒂的問題
: 在餐廳裡都設有吸煙區和非吸煙區 將抽菸和不抽菸的人區隔開來
: 這樣吸煙者和非吸煙者互相不會影響 並且可以共存 不是很好嗎?
: 而在台灣 以我自己的公司來說好了 我的公司是一棟綜合商業辦公大樓
: 每當我要抽菸的時候 我都要從12樓下到1樓的馬路上去抽
: 然後就會發現大樓下聚集著一群抽菸的人 大家苦笑著在路邊抽菸
: 甚至我連下樓抽菸都自備隨身煙灰缸 就是怕亂丟菸蒂 搞的道路更髒亂
: 但是當一群人聚集在路邊抽菸的時候 所製造的更多二手菸也只是由路人吸收
: 我想這也有違了當初立訂新法的意義 不是嗎?
: 我想在政府推動新法之餘更應該考慮的是配套措施
: 現階段的問題恐怕是如何讓吸菸者與非吸菸者在不影響對方的情況下和平共存
: 我們尊重不抽菸的人 但也希望不抽菸的人能夠給我們相同的尊重 謝謝
: ※ 引述《screenwriter (容容)》之銘言:
: : 我個人很討厭菸味,會讓我非常難受不舒服甚至暈眩
: : 但我身邊很多抽菸的朋友
: : 和他們在一起我都默默忍受
: : 我想你要說的應該是權利(right)而非權力(power)吧?
: : 這次反菸新制採強禁而無緩衝,
: : 的確完全沒有考量到龐大吸菸族群的立場
: : (我沒做過統計,但從小到大看到的吸菸普遍度讓我如此深信)
: : 就跟不吸菸者吸二手菸一樣,
: : 有菸癮的人也已經失去選擇的能力
: : 要強制用集中營模式限定「某些人只能在某些允許區域做某事」
: : 是非常霸道的行為
: : 然而
: : 吸二手菸比吸菸本身有更高致癌度已經過醫學證實
: : 而吸菸者當初在抽菸之前,絕大多數已經選擇負擔致癌的風險
: : 所以吸菸者不應轉嫁這種風險給不吸菸者
: : 要解決這兩種族群經常共同相處
: : 卻又因為飄散的空氣必須區隔的難處
: : 當然只有設置吸菸室
: : 但是一來 吸菸室設置成本高
: : 二來 許多民營空間佔地有限
: : 所以這個提議幾乎很難成行
: : 我在想,既然吸菸者有繳納健康捐,是否這有可能是一筆建置的經費?
: : (只是私人機構那麼多,根本不可能足夠就是
: : 但至少在幾坪以上的室內空間,不可以省下吸菸室或陽台,
: : 否則工作的人怎麼可能從十樓跑到一樓的騎樓去吸呢?)
: : 我身為不吸菸者,絕對相信很多人已經積怨已久XD
: : 但是就像我們害怕流浪狗,也要找一個地方讓牠們生存
: : 而不是把牠們安樂死或殺掉
: : 至於吸菸者在吞雲吐霧的時候
: : 是否會先問過身邊的人介不介意呢?
: : 國家的法制很單向,但是人的互動可以雙向。
--
★SmallMouth 我愛妳>///<
To SmallMouth: =口=" 放在簽名檔
★SmallMouth 你要把人家的告白放簽名檔>////< 羞
嘖! 又一個畜生!
--
當初那篇文(第一篇談到禁菸法令的文章)內容著重於
"一個職場女生針對同仁不願就他工作範圍內做好宣導"在抱怨
主旨是抱怨總務不願意提醒大家。
我身邊也有很多吸菸的朋友
所謂的"要死自己去死"絕對不是咒罵吸菸者
造成大家的誤解與不快真是非常抱歉
我所要表達的是
"吸煙者請到可以抽菸的地方"
不想吸到二手菸的人會盡力避開那些地方
在禁菸法令出來之前 敝公司樓梯間有許多癮君子
雖然整間辦公室的人都不想吸二手菸 但卻也無從阻止
而今 既已規定大樓內全面禁煙 那我當然會請吸煙者移架至一樓門外
只是依舊有許多人不顧法令 直接在大樓內抽菸 讓人避不開
那 您不顧自己的身體是您的事 敝公司的人不想受其牽連
最後
吸煙者若覺需要吸菸室 似乎不該由非吸煙者代為爭取
--
你不想被搶,就要幫搶匪找工作,不要只會抱怨!
這什麼邏輯?
※ 引述《mpeutnakl (濃妝搖滾)》之銘言:
: 首先 我要說的是我吸菸 我是一個吸菸者 但是我只會在吸煙區抽菸
: 假如我身邊有不抽菸的人我不會在對方面前抽菸 除非對方表明並不介意
: 這是我對不抽菸的人的尊重 畢竟人是互相的 本來就應該為別人著想
: 我承認有少部分吸菸的人會不考慮別人的感受 讓別人吸他的二手菸
: 但並不是所有抽菸的人都這樣 至少我認識的抽菸的人都很有品
: 請不吸菸的各位 不要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 抽菸的人沒有錯 我們知道抽菸對身體有害 但這是我們的選擇
: 請各位尊重我們的選擇 而不是一昧的責罵抽菸的人 說抽菸的人該死
: 我相信立訂新法的本意是好的 但在此同時是不是也應該要有些配套措施?
: 舉我在日本所看到的例子來說好了 (因為我只對日本比較熟)
: 在日本的街道上是不能吸菸的 也不能邊走邊抽菸
: 但是在路邊會設立吸菸區 還放置有菸灰桶 也不會產生亂丟菸蒂的問題
: 在餐廳裡都設有吸煙區和非吸煙區 將抽菸和不抽菸的人區隔開來
: 這樣吸煙者和非吸煙者互相不會影響 並且可以共存 不是很好嗎?
: 而在台灣 以我自己的公司來說好了 我的公司是一棟綜合商業辦公大樓
: 每當我要抽菸的時候 我都要從12樓下到1樓的馬路上去抽
: 然後就會發現大樓下聚集著一群抽菸的人 大家苦笑著在路邊抽菸
: 甚至我連下樓抽菸都自備隨身煙灰缸 就是怕亂丟菸蒂 搞的道路更髒亂
: 但是當一群人聚集在路邊抽菸的時候 所製造的更多二手菸也只是由路人吸收
: 我想這也有違了當初立訂新法的意義 不是嗎?
: 我想在政府推動新法之餘更應該考慮的是配套措施
: 現階段的問題恐怕是如何讓吸菸者與非吸菸者在不影響對方的情況下和平共存
: 我們尊重不抽菸的人 但也希望不抽菸的人能夠給我們相同的尊重 謝謝
: ※ 引述《screenwriter (容容)》之銘言:
: : 我個人很討厭菸味,會讓我非常難受不舒服甚至暈眩
: : 但我身邊很多抽菸的朋友
: : 和他們在一起我都默默忍受
: : 我想你要說的應該是權利(right)而非權力(power)吧?
: : 這次反菸新制採強禁而無緩衝,
: : 的確完全沒有考量到龐大吸菸族群的立場
: : (我沒做過統計,但從小到大看到的吸菸普遍度讓我如此深信)
: : 就跟不吸菸者吸二手菸一樣,
: : 有菸癮的人也已經失去選擇的能力
: : 要強制用集中營模式限定「某些人只能在某些允許區域做某事」
: : 是非常霸道的行為
: : 然而
: : 吸二手菸比吸菸本身有更高致癌度已經過醫學證實
: : 而吸菸者當初在抽菸之前,絕大多數已經選擇負擔致癌的風險
: : 所以吸菸者不應轉嫁這種風險給不吸菸者
: : 要解決這兩種族群經常共同相處
: : 卻又因為飄散的空氣必須區隔的難處
: : 當然只有設置吸菸室
: : 但是一來 吸菸室設置成本高
: : 二來 許多民營空間佔地有限
: : 所以這個提議幾乎很難成行
: : 我在想,既然吸菸者有繳納健康捐,是否這有可能是一筆建置的經費?
: : (只是私人機構那麼多,根本不可能足夠就是
: : 但至少在幾坪以上的室內空間,不可以省下吸菸室或陽台,
: : 否則工作的人怎麼可能從十樓跑到一樓的騎樓去吸呢?)
: : 我身為不吸菸者,絕對相信很多人已經積怨已久XD
: : 但是就像我們害怕流浪狗,也要找一個地方讓牠們生存
: : 而不是把牠們安樂死或殺掉
: : 至於吸菸者在吞雲吐霧的時候
: : 是否會先問過身邊的人介不介意呢?
: : 國家的法制很單向,但是人的互動可以雙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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嘖! 又一個畜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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