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法律}車禍事後開庭相關賠償問題 - 司機
By Leila
at 2013-11-20T00:00
at 2013-11-20T00:00
Table of Contents
幾個月前我的家人<女生>上去上班途中出了車禍 離到公司的路程約10分鐘 在十字路口被一輛 "酒駕"又 "闖紅燈"的貨車(公司的)撞上 ,因為是闖紅燈所以沒有絲毫減速 出車禍的當下 司機下車並沒有馬上叫救護車和警察 只是一昧的斥責 躺在血泊中的傷者 而是在旁邊的路人跑上來趕緊叫救護車及警察
機車幾乎半毀 :
至 醫院檢查 傷者 左肩胛骨斷裂後移 韌帶斷裂 腳掌粉碎性骨折 手指 也是撕裂傷<需縫> 經警察調閱路口 監視器 更證明了我們沒有錯 ,因為傷者不須吊點滴才一個多禮拜的時間就被趕著出院了 但傷者 不能坐也不能走 心裡還有嚴重的創傷 到現在快4個月 一閉上眼就想起車禍情況 根本無法入睡 在路上看到車 就要躲到5公尺外
在中間對方也有來談和解 但是非常沒有誠意 也絲毫無懊悔的樣子 ,拿個幾萬元就想打發我們 ,連休息這段時間 的薪水及醫療費都不夠了 ,而且我最在意的是他第一時間不叫救護車 !! 若今天人怎樣了 他拿什麼賠 ? ? 所以我們沒打算接受和解
因為看著家人 一個好好的女生 因為這樣 身上留著一堆疤 而且以後也不能提重物 連他最喜歡的小孩及小狗都不能抱 走路也都還不確定是否能正常
所以想問一下 除了自己私人的保險不算 可以拿到的理賠(勞.健保.汽機車險)
還有 肇事者 那邊可以要求哪些賠償 最好可以讓他坐牢
麻煩哪位大大幫忙解答 感恩
機車幾乎半毀 :
至 醫院檢查 傷者 左肩胛骨斷裂後移 韌帶斷裂 腳掌粉碎性骨折 手指 也是撕裂傷<需縫> 經警察調閱路口 監視器 更證明了我們沒有錯 ,因為傷者不須吊點滴才一個多禮拜的時間就被趕著出院了 但傷者 不能坐也不能走 心裡還有嚴重的創傷 到現在快4個月 一閉上眼就想起車禍情況 根本無法入睡 在路上看到車 就要躲到5公尺外
在中間對方也有來談和解 但是非常沒有誠意 也絲毫無懊悔的樣子 ,拿個幾萬元就想打發我們 ,連休息這段時間 的薪水及醫療費都不夠了 ,而且我最在意的是他第一時間不叫救護車 !! 若今天人怎樣了 他拿什麼賠 ? ? 所以我們沒打算接受和解
因為看著家人 一個好好的女生 因為這樣 身上留著一堆疤 而且以後也不能提重物 連他最喜歡的小孩及小狗都不能抱 走路也都還不確定是否能正常
所以想問一下 除了自己私人的保險不算 可以拿到的理賠(勞.健保.汽機車險)
還有 肇事者 那邊可以要求哪些賠償 最好可以讓他坐牢
麻煩哪位大大幫忙解答 感恩
All Comments
By Leila
at 2013-11-21T03:35
at 2013-11-21T03:35
針對你的問題筆者回覆如下
1.文中所述:
幾個月前我的家人<女生>上去上班途中出了車禍 離到公司的路程約10分鐘 在十字路口被一輛"酒駕"又 "闖紅燈"的貨車(公司的)撞上
答 本案肇事責任歸屬大致如下
對方車 酒後駕車及未遵號誌 應為肇事主因
我方車 目前並未發先違規因素
若對肇事責任歸屬有疑慮之時
大大可於事故滿30天以後 向警方申請初步分析研判表
以釐清肇事責任歸屬!!
2.我方現階段可先向對方的產險公司申請強制險相關賠償 無須等到調解或是和解之時再處理!! 因為強制險的賠償是固定的!! 我方並無須與對方協商!!
申請強制險之相關賠償時
有幾個重要的觀念你須先知道
a.我方所申請的強制險 係由對方產險公司給付
強制險的賠償在法院判賠之時
須視為對方的損害賠償金額之ㄧ部份!!
b.我方最後若與對方達成和解之時
務必於和解書中註明 {本和解金額 不含強制險相關給付}對我方會較為有利!!
c.我方現在可先申請強制險相關給付 對我方較為有利!!
3.強制險可理賠之相關給付大致如下
因字數限制 !! 筆者不多做說明!!
若有疑慮 可再來信討論!!
強制險醫療部份的簡單的賠償範圍如下
a.醫療費用實支實付 {僅需收據副本}{健保部分負擔部份}{不含自費部份}
b.往來醫院門的交通費用 {實支實付}{上限2萬}
c.住院病房費每日1500元{有花才有}
d.看護費用 每日1200元 最多 30 日{需醫生囑言 需他人照顧}
e.輔助器材 上限2萬
f.上述之限額為 20萬
至於我方傷勢後續若留有後遺症{例如:關節活動角度障礙}
後續還可領取強制險相關殘廢給付!!
其中強制險中有關殘廢的認定標準 所謂殘廢 是指 受害人因汽車交通事故致身體傷害,經治療後症狀固定,再行治療仍不能期待治療效果 ,並經合格醫師診斷為永久不能復原之狀態;或經治療一年以上尚未痊癒,並經合格醫師診斷為永不能復原之狀態。
所以你要先有這個部分的認知
a.經治療後症狀固定,再行治療仍不能期待治療效果 ,並經合格醫師診斷為永久不能復原之狀態或是
b.經治療一年以上尚未痊癒,並經合格醫師診斷為永不能復原之狀態
4. 最後再針對 除了強制險外
我方依法還可向 對方 及 對方公司要求連帶賠償的部分回覆如下
所有求償中
醫生診斷書的內容將嚴重影響我方得求償之金額
請特別注意!!
我方後續可自行套入下列求償項目中來計算之!!
以民事侵權損害賠償責任來看(民事請求權為 2 年),
我方在本次事故中依法所能求償項目如下:
a.車損(需保留 車損之照片及維修估價單 明細 )
b.非健保給付之相關藥品(我方需醫生證明確有必要)
c.工作損失(需醫生證明需休養時間)
我方需準備
甲.薪轉證明 乙.前一年度扣繳憑單或其他相關收入證明
無業亦可主張每月最低薪資19047元!!
d.其他財物損失(安全帽、衣、褲、眼鏡、鞋子...)(需備受損照片 及 購買收據)
e.預估後續醫療費用
f.看護費用(需經醫生證明確有必要)(依法我方可主張近親看護費用)(我方可用每日2000元計算之)
g.精神賠償 (建議金額可用總求償金額之 1 / 3 ~~ 1 / 2 來做計算)
我方後續求償之時可依照上述內容一一詳加計算,
再透過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
若雙方有和解之誠意,
那這樣就可以處理完成。(希望可以在本階段完成)
5.強制險不賠償之部分
我方可向對方及對方公司求償
依文中所述 對方車輛為公司所有之貨車,對方又有酒駕之情事,理應對方公司及車輛所有人有管理不當之情形!!
依民法188條之規定 對方公司將有連帶賠償責任!!
也就是說 我方可向對方公司求償!!
對方目前犯後態度不佳,我方可直接到警局提出業務過失傷害之訴,相信我方提告後,對方的態度應會較為積極!!
6.機車折舊問題,經參考行政院於86年12月30日臺86
財字第52053號函發布之「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機
器腳踏車之之耐用年數為3年 ,而依行政院臺(45)
財字第4180號令發布之「固定資產折舊率表」,採定率遞減法計算折舊時,耐用年數3 年者,折舊率為每年千分之536 ,另依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95條第6 款、第8 款分別規定「固定資產提列折舊採用定率遞減法者,以一年為計算單位,其使用期間未滿一年者,按實際使用之月數相當於全年之比例計算之,不滿一月者,以月計 」之方法。
8.最後,因我方為上下班途中所生之事故,依法我方還可申請職業災害相關補償。
9.筆者為 交通事故義工諮詢網 志工
網友若有其他問題,或需詳細計算合理求償金額
可點我的名字來信或來電討論之
By Audriana
at 2013-11-21T03:40
at 2013-11-21T03:40
根據衛生署健保局公布全民健康保險重大傷病相關統計資料
國人所繳健保費每100元就有27元是幫助重大傷病患者的就醫需要
癌症一直都蟬聯國人的十大死因第一位
治療癌症的標靶藥物價格非常的昂貴
一旦進行治療,藥費動輒數十萬或者上百萬不止
當明知道有藥可用來治療,卻不符合健保給付的標準
就陷入了該不該救的兩難之中…
提早為自己做準備,可以避免突然發生時的手足無措
在你最需要的時候,助你一臂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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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Frederic
at 2013-11-21T05:57
at 2013-11-21T05:57
冘列
By Kumar
at 2013-11-23T00:07
at 2013-11-23T00:07
小巴常說:保險跟冒險只差一個字,意義卻是大不同!
一通電話、一次詢問。都是為自己的著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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