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假遇到補假日 - 請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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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這樣的,因為剛好這胎預產期是農曆年前1/31

我在1/28開始請假回家待產,本身因為還有十天特休

公司也沒規定要依照小朋友出門時間開始算產假

所以我從1/28到2/8是請特休,從年假後開始請產假56天到4/14

不過最近人事告知因為大年初五是補假的

所以我的產假應該是從大年初五開始算,所以是休到4/12

會這樣問是因為接下來要繼續請育嬰假 如果我產假是休到4/14

這樣還可以多領兩天的薪水...

想請問連政府都統一規定的補假日卻要我從那天開始算產假

這樣是否計算合理?是我觀念沒搞清楚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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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Blanche avatarBlanche2013-04-14
是這樣沒錯啊 難道你產假遇到颱風假還會補給你嗎
Rachel avatarRachel2013-04-16
都請那麼多天了,未來還要請育嬰假,那兩天有差嗎?
Poppy avatarPoppy2013-04-18
本來就是這樣算的
John avatarJohn2013-04-19
政府規定補假或放假,只是用軍、公、教人員,不適用民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