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 - 工作
By Skylar DavisLinda
at 2012-10-03T00:00
at 2012-10-03T00:00
Table of Contents
今年7月在屏東發生交通事故,我方為行人受傷,他方開車
因事發地點在屏東,家住新北市,想申請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
能否在新北市的警察交通隊申請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
其實已經有寫申請書寄去屏東處理事故的警局,但已經過了半個多月還沒消沒息
想問大家的是,南部發生事故,可否在北部申請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
已更新項目:
事發地在屏東車城土地公廟旁的忠孝路上的商店街
當天商店街上左右兩側路人很多,只夠讓一台車通過
我方可能站的太外側以至被他方所開的休旅車(車上四個大人一個小孩)先撞倒後又碾過腳踝腳背
幸好並無骨折,但整個腳腫的像麵龜行動也不便,醫治了一個月
對方有強致險醫療實支實付
但我方因傷十多天無法工作,另向他方要求支付因傷無法工作的薪水
他方卻說並無過失,不願額外付這筆
不知向他方理賠這項因傷無法工作的薪水,是屬合理?
還是需要研判表上判定他方是主因才能要求他方理賠?
2 個已更新項目:
他方撞傷我方時,就醫完到警局做筆錄,他方無說過一句抱歉的話
不時還臉臭,也沒有意思一下包紅包給傷者過運
一直到事發後第三天才打來問有沒有好一點,會請保險公司與我方連絡
3 個已更新項目:
可是申請診斷書時醫生未註明須休養多久,這樣還可以嗎??已經隔了一、二個月了
研判表出來了
我方:行人在未劃設人行道之道路不靠邊通行(道處78-2、道處133)
他方:未注意車前狀況因而肇事致人受傷(道處61-Ⅲ、道安94-Ⅲ)
4 個已更新項目:
回覆army7147
右左兩邊都是攤販,沒有所謂的人行道
行人在"未劃設人行道"之道路不靠邊通行
因事發地點在屏東,家住新北市,想申請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
能否在新北市的警察交通隊申請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
其實已經有寫申請書寄去屏東處理事故的警局,但已經過了半個多月還沒消沒息
想問大家的是,南部發生事故,可否在北部申請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
已更新項目:
事發地在屏東車城土地公廟旁的忠孝路上的商店街
當天商店街上左右兩側路人很多,只夠讓一台車通過
我方可能站的太外側以至被他方所開的休旅車(車上四個大人一個小孩)先撞倒後又碾過腳踝腳背
幸好並無骨折,但整個腳腫的像麵龜行動也不便,醫治了一個月
對方有強致險醫療實支實付
但我方因傷十多天無法工作,另向他方要求支付因傷無法工作的薪水
他方卻說並無過失,不願額外付這筆
不知向他方理賠這項因傷無法工作的薪水,是屬合理?
還是需要研判表上判定他方是主因才能要求他方理賠?
2 個已更新項目:
他方撞傷我方時,就醫完到警局做筆錄,他方無說過一句抱歉的話
不時還臉臭,也沒有意思一下包紅包給傷者過運
一直到事發後第三天才打來問有沒有好一點,會請保險公司與我方連絡
3 個已更新項目:
可是申請診斷書時醫生未註明須休養多久,這樣還可以嗎??已經隔了一、二個月了
研判表出來了
我方:行人在未劃設人行道之道路不靠邊通行(道處78-2、道處133)
他方:未注意車前狀況因而肇事致人受傷(道處61-Ⅲ、道安94-Ⅲ)
4 個已更新項目:
回覆army7147
右左兩邊都是攤販,沒有所謂的人行道
行人在"未劃設人行道"之道路不靠邊通行
All Comments
By Erin
at 2012-10-05T22:23
at 2012-10-05T22:23
因事發地點在屏東,家住新北市,想申請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
能否在新北市的警察交通隊申請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
其實已經有寫申請書寄去屏東處理事故的警局,但已經過了半個多月還沒消沒息
想問大家的是,南部發生事故,可否在北部申請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 不行。基本上初步分析研判表都是以事故地交通隊申請為主,但我方因路途遙遠,所以可麻煩你的承辦員警代辦申請,警局會有一份申請表,填寫好寄給他,請他幫你申請。因每個縣市申請初步分析研判表所花費的作業時間不同,建議你再耐心等候一段時間,或是你可致電給員警詢問目前進度到哪裡了。 祝你後續能夠順利,若遇到問題時,再來研討如何解決,加油~林老師的小提醒:車險的重要性(尤其是社會新鮮人)近期多起事故,皆因無車險,需自行面對理賠而煩惱。行駛汽、機車,在職場上奔走,難免會有交通事故發生,除了[強制險]之外,都要加保[任意第三人責任險-傷害險、財損險],方可由專業理賠出面協助處理,避免被龐大的理賠金所困擾,而走向訴訟,傷神費時。
2012-10-09 11:01:46 補充:
但我方因傷十多天無法工作,另向他方要求支付因傷無法工作的薪水
他方卻說並無過失,不願額外付這筆
不知向他方理賠這項因傷無法工作的薪水,是屬合理?
合理,請醫師在診斷書上註明須休養多久,後續向對方求償。
還是需要研判表上判定他方是主因才能要求他方理賠?
一定可以。
2012-10-15 09:50:35 補充:
可是申請診斷書時醫生未註明須休養多久,這樣還可以嗎??已經隔了一、二個月了
可以。
2012-10-15 09:51:48 補充:
我方:行人在未劃設人行道之道路不靠邊通行(道處78-2、道處133)
他方:未注意車前狀況因而肇事致人受傷(道處61-Ⅲ、道安94-Ⅲ)
個人認為雙方肇事責任各半。
By Connor
at 2012-10-05T06:07
at 2012-10-05T06:07
看了很多諮詢網站最後還是懵懵懂懂
後來在親友的介紹下認識
TW119台灣交通事故諮詢有限公司的律師
聽我口述事件的經過跟目前處理的情況
幫我擬定了和解書的內容,並協助我幫理保險的理賠金
而且保險金很快就拿到了
真的很方便不用自己在那搞半天還漏東漏西的
而且還依據我的問題幫我追加許多應有的賠償
例如精神賠償等等…
原來有專業人士的協助處理車禍是這麼簡單的一件事
和解賠償都能順利達成目標跟期待
http://migre.me/qCszp?g
By Kyle
at 2012-10-06T03:33
at 2012-10-06T03:33
http://ts7777.com/
By Dorothy
at 2012-10-07T05:21
at 2012-10-07T05:21
伹哷厘哇
By Kumar
at 2012-10-05T07:17
at 2012-10-05T07:17
您需於上班時間電詢該隊的此案"承辦員警",研商初判表的取得方式等事宜。
2012-10-12 20:54:45 補充:
依初判結果,行人未依規定使用人行道為肇事主因,汽車駕駛未注意車前狀況為次因,責任比概為7:3;您可逕依初判結果,檢附相關醫療、工作損失等財損證明連繫對方保險公司理賠專員約定時間就三成賠償比例洽談和解事宜。若不同意初判結果,則需申請車禍鑑定。
Related Posts
關於姓名,該不該改名
By Iris
at 2012-10-03T00:00
at 2012-10-03T00:00
請問要去哪找工安警語
By Faithe
at 2012-10-03T00:00
at 2012-10-03T00:00
癌症前兆有哪些???
By Iris
at 2012-10-03T00:00
at 2012-10-03T00:00
讀書方法(20點)急!!
By Doris
at 2012-10-03T00:00
at 2012-10-03T00:00
台南去爬山鳶嘴山騎機車怎去
By Ursula
at 2012-10-03T00:00
at 2012-10-03T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