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低收入戶的辦法+資格"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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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好^^"我現在是讀夜間部2年級的學生..早上有在上班戶籍成員有爺爺67歲有上班奶奶家中姑姑家中父親因某些因素在吃免錢飯=="我白天上班(薪資約18'000元)晚上上課表弟*2(表弟指爸爸這邊的對吧==")戶籍在台北市目前住台北縣北市的賣掉了買了一間北縣的到時因該會遷戶籍!房子都爺爺奶奶的...我什麼都要靠自己==...我該怎麼辦!?...Show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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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ris avatarDoris2010-10-02
您好:讓一家人用心來回答您如果您只是要申請低收入戶的資格跟申請辦法,以下是臺北縣低收入戶申請條件,依據社會救助法暨其施行細則規定辦理:(一)應計算人口範圍:依據社會救助法第5條規定,所稱家庭,其應計算人口範圍,除申請人外,包括下列人員:一、配偶。二、一親等直系血親。三、同一戶籍或共同生活之其他直系血親及兄弟姊妹。四、前三款以外,認列綜合所得稅扶養親屬免稅額之納稅義務人。前項各款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