癲癇鑑定身心障礙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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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項為難治之癲癇症者:
1. 依醫囑持續性及規則性服用兩種以上(含兩種)抗癲癇藥物治療至少一年以上,其近三個月內血中藥物已達治療濃度,且近一年內,平均每月仍有一次以上合併有意識喪失、明顯妨礙工作、學習或影響外界溝通之嚴重發作者。
2. 雖未完全符合前項條件,但有充分醫學理由,經鑑定醫師認定,其發作情形確實嚴重影響其日常生活或工作者。(血中藥物濃度、前項藥物治療、發作情形等三要件,至少符合兩要件)
我現吃2種癲癇藥達2年,1-2個月癲癇發作,這樣可申請身障嗎
上次2年前醫師不讓我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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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ithe avatarFaithe2010-06-30
兩年前應該是尚未治療超過一年以上或發作頻率不夠的關係。目前就條文上的描述應該是可以申請身心障礙的,不過你還是得先徵詢主治醫師的意見,畢竟開單抽血檢查是要醫師開醫令才能執行的。如果同意的話,還得抽血測藥物血中濃度 (這可能是怕有病患沒有確實服藥)的報告,才能夠申請。
註:要是主治醫師不同意,版大也可詢問他的理由,若你無法接受,就換醫師吧!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0-06-30
你需要先去問問醫生,這樣辦身心障礙手冊會不會過,
醫生如果說會過,那你就可以去你們那裡的鄉/鎮/市公所 ,拿身心障礙鑑定表。
(會不會通過都由醫生做決定~所以醫生說會過才去拿表喔!!
免得多付了500塊錢~)

一般醫院至少要看半年以上~~醫生才願意填寫身心障礙鑑定表唷!!!
所需文件有:1吋照片兩張、身分證印章、戶口名簿、如果是代辦人,代辦的身分證印章也要帶著。
如果身心障礙手冊申請出來後,就可以申請身障津貼。
身心障礙輕度者是3000塊
身心障礙中度以上是4000塊
但如果有過,但你的收入算一算不會過的話...至少有手冊的補助有:車子免牌照稅、還有殘障停車位、還有一些輔助器具補助可以申請喔。
但各地區的辦理辦法都不一樣,所以你可以先播電話去問問要帶那些,我以上所講的是高雄縣的辦理辦法。
有手冊的話....輕度健保補助4/1
中度以上是全額補助...
但這也是高雄縣的規定~~
所以你還是要問問當地的辦理規定是什麼比較準確喔。
補充一下,一定要跟政府有簽約的醫院才可以做鑑唷...
你們去的那間醫院跟政府有沒有簽約~~可以在公所拿取鑑定表時,順便請他們幫你查一查~~公立醫院的話就都可以去。
不是所有醫院都可以做鑑定喔...
要跟政府有"簽約"的醫院才可以!!!
你可以去公所問一問~~他們那裡都有一本全省鑑定醫院可以幫你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