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版規之罰則處分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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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因徵求某東西的我 被退文+永桶 也曾經申訴的我 終於回到版上參與事務

我想說的是 相關罰則之處分
這一兩天 我都在推文裡提及罰則之處分調整 現在終於可以好好的說明 (淚

以下重點:

情節輕微者:
以水桶之處分 最輕至少一年 最重則是一年以上(視情節輕重之斟酌)
再犯者 則是絕不寬貸 與前一次罰則者加重處分 那就是退文+永桶了

情節重大者:
以退文處分(僅退文並無水桶)
再犯者 再次退文+永桶

各位版友們意下如何? 謝謝版友們的指教與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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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Sandy avatarSandy2017-04-11
上次150次就可以發言了 水桶一年起跳不如申請新ID
Charlie avatarCharlie2017-04-15
最輕至少一年 最重則是一年以上 ......
Jake avatarJake2017-04-19
請以"板"規自訂標題,不是"版"規,為什麼大家都不遵守?
Damian avatarDamian2017-04-21
至少一年跟一年以上 不就一樣概念XDDD
Jacky avatarJacky2017-04-23
破窗效應 再犯就再抓呀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7-04-27
LWK大大,XDDD是什麼意思?請注意版規五、d.使用一個以上注
Oliver avatarOliver2017-04-29
音符號代替文字或充斥難以辨明意義之亂碼或特殊符號。
推噓文者禁言 360日
Selena avatarSelena2017-05-01
推 肯定您的建言方式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7-05-06
如有機會的話,我會為大家服務,讓板規更有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