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資料的寄出疑問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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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下各位版友

小弟目前已收到體檢表跟繳費單等相關資料

其中裡面考選部的書函有提到

請將體格檢查表與應考人健康狀況自我檢視表

以限時掛號寄回考選部特種考試司第三科

但沒有提到寄送的地址

小弟愚鈍的想請問

寄送地址是填考選部地址 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1號

收件者填考選部特種考試司第三科

請問是這樣嗎


另外繳費單的部分看書函並沒有提到要一併寄回

只說會在網路上顯示繳費狀態

所以是繳費後收據自行留存即可嗎?

因為看前幾年的版上文章是寫到要寄回

才會有這個疑問

麻煩各位版友的回答了 感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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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Lily avatarLily2019-08-25
其實寫考選部收也沒差 收發會負責分文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9-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