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思大學法律系教育 - 律師
By George
at 2003-11-26T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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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慶璞(輔仁大學副教授)
財團法人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憲政法制組特約研究員
日前聽聞某位法律系畢業生著書告誡學弟妹不要再選讀法律系,
引起筆者對於國內現階段大學法律系教育若干的省思。
筆者每年面對法律系的新鮮人,總會詢問同學為何選讀法律。
他們多以類如為實現公平正義、完成警察抓小偷夢想、
追求崇高價值理念、
追隨法學前輩足跡或達成父母親期望等具有高尚道德判斷的答案回應,
使筆者猶如置身神學院,
甚少有同學是從解決民生問題之角度反省投入法律之動機。
由於同學們多將自己的就業問題寄望於未來虛無飄渺之聖潔理想,
因為陳意過高,故而在一般法律人的心目中,
似乎祇剩下司法官及律師2個職業最接近法律人的超凡意境,
其他的選擇似乎都只是在褻瀆法律,吾不能亦不屑為之也。
大學法律系教育-虛擲教育資源最佳典範
筆者不禁要問,大學法律系教育之目的,
僅是在烘焙站在司法最後一道防線的司法官、律師嗎?
大學法律系應善盡完整告知及提供法律全人教育之責任,
指導法律人積極關懷國家社會的法治建設,
並從不同層面樂觀參與每一個得以發展所長、
發揮所學之相關法律事務,而不是僅以躋身司法官、
律師俱樂部為實現自我的唯一道路。很不幸的,
國內各大學法律系及學生自己似乎仍以類如國、
高中升學率之單一價值標準檢驗法學教育之成敗,
到今天似乎已沒有人再去思考法學教育應然面的問題了。
如從教育經濟的角度思考,
大學法律系教育是虛擲國家高等教育資源最典型的範例。
目前我國已有31所大學設有法律學院、所、系、組,
如以每校每年平均出爐100位法律學位畢業生計算,
則國家每年在法治建設上應可獲得約3100名司法生力軍;
如再以自22歲至45歲正值青壯期且可隨時投身法律工作的法律人計算,
則國家現在應已擁有約74000名司法精銳部隊後備於社會各地。
這些74000司法大軍如能充分就業,適才適所,
則不難想像我國法治建設早已傲視群倫,為世界各國所推崇。
但情況並非如此,法律人的單一價值標準及超低的司法職務錄取率,
使得不計其數的法律人干願捨棄其他堂堂正正的司法工作,
蜷伏於填壓式的考試專業補習教育,久久不能自拔。
此種人才資源的大量浪費,怎不叫人痛心疾首?
降低就讀法律的意境及調整對於法律工作的虛幻狂熱,
似乎才是將法律人拉回柴米油鹽醬醋茶的根本作法。
大學法律系不妨自經濟效益及投資報酬率的角度,
與法律新鮮人探討法律人的就業問題。簡單的說,
就是要同學認真面對填飽肚子,養家活口的民生問題。
一般而言,司法官的月薪約從8萬元至26萬元不等,
但必須付出其個人及家庭精神上與生活上相當大的代價。
「心事誰人知」正是案牘勞形、
每日平均處理10餘件裁判案件的基層司法官最佳心情寫照。
相對而言,律師月入似乎較具變易性,從負值至千萬元不等。
由於我國尚屬非全面採行律師代理主義之國家,
接受當事人委託辦理法律事務之人員並非以具有律師執業證照者為限,
任何熟諳法律之人士亦得進入律師市場,與專業證照律師共享市場資源。
如此,對於歷經多年考場試煉的新科律師而言,無異雪上加霜。
每位律師似乎都有月入千萬的潛力,但這種好事可不是每個人都有份。
大學法律系應儘早為新鮮人生涯規劃
除了司法官、律師以外,
大學法律系仍應有義務告知法律新鮮人還有那些與所學有關的工作值得一試?
法院書記官,約自4萬元起;
政府法制、政風人員,法官、檢察官助理及檢察事務官,約4、5萬元起;
法務部調查局調查員,約有同等級司法官的8折;
監所監獄官管理員,約有6萬元之譜;
國會助理,至少亦有3、4萬元左右。
這些工作,都是實現國家法治建設不可或缺的一環。
此外,亦可選擇投身私經濟部門的法務工作,薪資應不會太低。
然法律人對於若干投資報酬率遠高於司法官律師的法律工作大都不屑一顧。
法律工作神聖,以薪資衡量,不免市儈,
但法律人也是人,社會家庭究無法無限制供養其衣食。
在不妨礙理想實現的前提下,
法律人早日為自己將來的生計盤算,
應是一種對家庭及社會較為負責任的態度。
大學法律系應儘早為法律新鮮人提供正確且周延的生涯規劃藍圖。
--
財團法人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憲政法制組特約研究員
日前聽聞某位法律系畢業生著書告誡學弟妹不要再選讀法律系,
引起筆者對於國內現階段大學法律系教育若干的省思。
筆者每年面對法律系的新鮮人,總會詢問同學為何選讀法律。
他們多以類如為實現公平正義、完成警察抓小偷夢想、
追求崇高價值理念、
追隨法學前輩足跡或達成父母親期望等具有高尚道德判斷的答案回應,
使筆者猶如置身神學院,
甚少有同學是從解決民生問題之角度反省投入法律之動機。
由於同學們多將自己的就業問題寄望於未來虛無飄渺之聖潔理想,
因為陳意過高,故而在一般法律人的心目中,
似乎祇剩下司法官及律師2個職業最接近法律人的超凡意境,
其他的選擇似乎都只是在褻瀆法律,吾不能亦不屑為之也。
大學法律系教育-虛擲教育資源最佳典範
筆者不禁要問,大學法律系教育之目的,
僅是在烘焙站在司法最後一道防線的司法官、律師嗎?
大學法律系應善盡完整告知及提供法律全人教育之責任,
指導法律人積極關懷國家社會的法治建設,
並從不同層面樂觀參與每一個得以發展所長、
發揮所學之相關法律事務,而不是僅以躋身司法官、
律師俱樂部為實現自我的唯一道路。很不幸的,
國內各大學法律系及學生自己似乎仍以類如國、
高中升學率之單一價值標準檢驗法學教育之成敗,
到今天似乎已沒有人再去思考法學教育應然面的問題了。
如從教育經濟的角度思考,
大學法律系教育是虛擲國家高等教育資源最典型的範例。
目前我國已有31所大學設有法律學院、所、系、組,
如以每校每年平均出爐100位法律學位畢業生計算,
則國家每年在法治建設上應可獲得約3100名司法生力軍;
如再以自22歲至45歲正值青壯期且可隨時投身法律工作的法律人計算,
則國家現在應已擁有約74000名司法精銳部隊後備於社會各地。
這些74000司法大軍如能充分就業,適才適所,
則不難想像我國法治建設早已傲視群倫,為世界各國所推崇。
但情況並非如此,法律人的單一價值標準及超低的司法職務錄取率,
使得不計其數的法律人干願捨棄其他堂堂正正的司法工作,
蜷伏於填壓式的考試專業補習教育,久久不能自拔。
此種人才資源的大量浪費,怎不叫人痛心疾首?
降低就讀法律的意境及調整對於法律工作的虛幻狂熱,
似乎才是將法律人拉回柴米油鹽醬醋茶的根本作法。
大學法律系不妨自經濟效益及投資報酬率的角度,
與法律新鮮人探討法律人的就業問題。簡單的說,
就是要同學認真面對填飽肚子,養家活口的民生問題。
一般而言,司法官的月薪約從8萬元至26萬元不等,
但必須付出其個人及家庭精神上與生活上相當大的代價。
「心事誰人知」正是案牘勞形、
每日平均處理10餘件裁判案件的基層司法官最佳心情寫照。
相對而言,律師月入似乎較具變易性,從負值至千萬元不等。
由於我國尚屬非全面採行律師代理主義之國家,
接受當事人委託辦理法律事務之人員並非以具有律師執業證照者為限,
任何熟諳法律之人士亦得進入律師市場,與專業證照律師共享市場資源。
如此,對於歷經多年考場試煉的新科律師而言,無異雪上加霜。
每位律師似乎都有月入千萬的潛力,但這種好事可不是每個人都有份。
大學法律系應儘早為新鮮人生涯規劃
除了司法官、律師以外,
大學法律系仍應有義務告知法律新鮮人還有那些與所學有關的工作值得一試?
法院書記官,約自4萬元起;
政府法制、政風人員,法官、檢察官助理及檢察事務官,約4、5萬元起;
法務部調查局調查員,約有同等級司法官的8折;
監所監獄官管理員,約有6萬元之譜;
國會助理,至少亦有3、4萬元左右。
這些工作,都是實現國家法治建設不可或缺的一環。
此外,亦可選擇投身私經濟部門的法務工作,薪資應不會太低。
然法律人對於若干投資報酬率遠高於司法官律師的法律工作大都不屑一顧。
法律工作神聖,以薪資衡量,不免市儈,
但法律人也是人,社會家庭究無法無限制供養其衣食。
在不妨礙理想實現的前提下,
法律人早日為自己將來的生計盤算,
應是一種對家庭及社會較為負責任的態度。
大學法律系應儘早為法律新鮮人提供正確且周延的生涯規劃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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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Ida
at 2003-11-29T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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