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精神科與考公務考 - 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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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看精神科,醫生說症狀很輕.也沒有身心障礙或重大傷病手冊
這樣能參加公務考嗎?
Update:
醫生說我是輕度精神病,且說我的狀況可以擔任公職
考公務考
但公務員任用法:有提到精神病不予任用
故我可以相信醫生的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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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1-06-08
看精神科可能是個人遭遇不順致情緒不穩所造成。而參加公務考,如果考得上,因而得到自己喜歡的工作,那麼就會成為一個快樂的人,一個快樂的人就是健全的。所以那不妨礙你參加公務考的。
我們看醫生不就是要治療身體的不適,經過治療了就可以恢復成為一個沒病的人了。所以,你也一定要將過去〝丟掉〞,不要把你曾有的不適保留在記憶裡。做個快樂的人,你就是一個沒病(健全)的人了。
William avatarWilliam2011-06-09
當然可以。
基本上會領取身心障礙或重大傷病手冊皆為精神病。
想必您應該是精神官能症。
情緒方面控制好,按時服藥,適時紓壓就好了,別擔心。
Poppy avatarPoppy2011-06-08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 E-mail回函
地址:台北巿濟南路一段2-2號10樓
傳真:02-23979744
承辦人:張惠嵐
電話:02-23979298#340
E-Mail:[email protected]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5月3日
發文字號:局力字第1000033992號
親愛的李米豔君,您好:
您於100年4月26日寫給行政院院長電子信箱的電子信件,建議政府讓歷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平均50分以上,且未一科0分之考生,強制優先進用為約聘人員、工友、技工等職務,謹為您說明如下:
依進用身心障礙人員作業要點第4點規定,各機關進用身心障礙人員,得視機關用人需要及身心障礙人員適合擔任之工作,對於具有公務人員任(派)用資格者,於有適當職缺時,優先予以任(派)用或聘任。凡未足額進用身心障礙人員之機關,除報經行政院專案同意者外,均暫緩再進用其他人員。因此,未足額進用身心障礙人員之機關,均應依上開規定優先進用具有公務人員任(派)用資格的身心障礙人員。
另外,為協助各機關足額進用身心障礙人員,本局每年請辦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以下簡稱身障特考),均積極協調各機關提列職缺,以增加身心障礙人員到政府機關學校服務之機會,依100年3月底資料顯示,行政院及所屬中央及地方機關(構)�
Jacob avatarJacob2011-06-12
還是可以啊
只是說你考試你時候
因為會有考試的壓力
所以你要小心病情不要擴大
每天唸唸心經
會讓你讀書時心情平穩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