碩豐法律事務所徵工讀生 - 工讀生
By Zora
at 2020-06-24T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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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ble of Contents
本人同意並願意遵守現行法律、本站使用者條款、本站各級規定、本板所有規範,
本人願意為本文內容負責,並保証本文內容皆詳盡屬實,若違反相關規範,願受處分。
提醒:上方二行文字不得刪除或變更,誤刪者應至本板使用規範第37條或z-53-3複製範本。
★為必填項目,缺項應保留空項目名稱,灰色文字得刪除之,各項均不得為「面議」。
本文僅授權發表於PTT實業坊,未經同意不得轉載至其它網站,本人保留一切訴訟權。
★《工作期間》
(不得連續工作逾6日、每週延時工作不得超過10小時、應依法提供例假與補休)
(外包承攬制之工作僅於「工作日期」欄位填寫「最遲交件日期」)
工作日期:(明確起訖日期,長期者應加註起始日期,承攬制填交件日期)
7月1日至7月31日(可商議至開學期間)
排班方式:(每週或每月工作日,得以休息日表示)
週一至週五9點至12點,13:30-18:30(可自由排班)
每日工作時間:(明確起訖時間,多班制需載明各班別起訖時間)
8小時
每日休息時間︰(連續工作每4小時應有30分鐘休息時間,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休息有無計薪供餐:無
★《工作待遇》
(法定最低工資為每小時新台幣158元,日薪、按件計酬換算時薪不得低於前開標準)
(總時數未滿1小時之工資應以1小時計算之、星期六日不等於國定假日)
(外包承攬制之工作僅填寫「平常日工資」與「工資發放日」二項)
平常日工資:158/hr
國定假日工資:(應為上開約定之2倍以上並補休,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延長工時工資:(前2小時應至少上開約定之4/3倍、後2小時為5/3倍,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勞健保、勞退︰依法規定投保、提撥(非承攬制之工作不得刪除或變更此項)
工資發放日:每月10日。
★《工作內容》
工作地點︰台北市中正區杭州南路一段25號2樓
勞務內容︰接聽電話、找資料、影印掃描、打字等例行文書工作
★《事業登記資料》
單位名稱:碩豐法律事務所
單位地址:台北市中正區杭州南路一段25號2樓
★《聯絡資訊》
(正確姓氏稱謂範例如下:)
(張三、張先生、張小姐、張老師、張教授、張醫師、張律師、張經理)
(Chang, San、San Chang、Mr. Chang、Ms. Chang、Dr. Chang、Prof. Chang)
(聯絡人不得為假名、聯絡方式不得僅有通訊軟體或社群網站之帳號)
聯絡人姓氏稱謂︰許小姐
聯絡方式︰請將簡歷寄至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是否回覆報名者:符合條件者將通知面試
(電子郵件請註明「工讀生」,並載明可以工作及排班時間,謝謝)
◎《其他資訊》
(非特殊事由不得限定工作能力以外之徵才條件,受訓期間有勞務行為者應正常給薪)
需求人數:1-3人
通知方式:以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報名者
面試時間:與報名者確認時間
受訓時間:無
截止時間:7月15日
本件工作性質單純,小心謹慎就可以處理。
--
庸俗的左派便是錯誤便法律當作階級壓迫工具,
而庸俗的右派更是僅是把法律當作實現個人自主的手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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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期間》
(不得連續工作逾6日、每週延時工作不得超過10小時、應依法提供例假與補休)
(外包承攬制之工作僅於「工作日期」欄位填寫「最遲交件日期」)
工作日期:(明確起訖日期,長期者應加註起始日期,承攬制填交件日期)
7月1日至7月31日(可商議至開學期間)
排班方式:(每週或每月工作日,得以休息日表示)
週一至週五9點至12點,13:30-18:30(可自由排班)
每日工作時間:(明確起訖時間,多班制需載明各班別起訖時間)
8小時
每日休息時間︰(連續工作每4小時應有30分鐘休息時間,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休息有無計薪供餐:無
★《工作待遇》
(法定最低工資為每小時新台幣158元,日薪、按件計酬換算時薪不得低於前開標準)
(總時數未滿1小時之工資應以1小時計算之、星期六日不等於國定假日)
(外包承攬制之工作僅填寫「平常日工資」與「工資發放日」二項)
平常日工資:158/hr
國定假日工資:(應為上開約定之2倍以上並補休,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延長工時工資:(前2小時應至少上開約定之4/3倍、後2小時為5/3倍,留空視為依法規定)
勞健保、勞退︰依法規定投保、提撥(非承攬制之工作不得刪除或變更此項)
工資發放日:每月10日。
★《工作內容》
工作地點︰台北市中正區杭州南路一段25號2樓
勞務內容︰接聽電話、找資料、影印掃描、打字等例行文書工作
★《事業登記資料》
單位名稱:碩豐法律事務所
單位地址:台北市中正區杭州南路一段25號2樓
★《聯絡資訊》
(正確姓氏稱謂範例如下:)
(張三、張先生、張小姐、張老師、張教授、張醫師、張律師、張經理)
(Chang, San、San Chang、Mr. Chang、Ms. Chang、Dr. Chang、Prof. Chang)
(聯絡人不得為假名、聯絡方式不得僅有通訊軟體或社群網站之帳號)
聯絡人姓氏稱謂︰許小姐
聯絡方式︰請將簡歷寄至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是否回覆報名者:符合條件者將通知面試
(電子郵件請註明「工讀生」,並載明可以工作及排班時間,謝謝)
◎《其他資訊》
(非特殊事由不得限定工作能力以外之徵才條件,受訓期間有勞務行為者應正常給薪)
需求人數:1-3人
通知方式:以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報名者
面試時間:與報名者確認時間
受訓時間:無
截止時間:7月15日
本件工作性質單純,小心謹慎就可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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庸俗的左派便是錯誤便法律當作階級壓迫工具,
而庸俗的右派更是僅是把法律當作實現個人自主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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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By Iris
at 2020-06-26T2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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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Queena
at 2020-06-28T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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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Hedda
at 2020-07-01T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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