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法-應付股利 - 會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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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各位版大

公司之應付股利,於股東會決議分配盈餘之日起,6個月內尚未給付者,視同給付,
股東應依法課徵所得稅,無轉列其他收入規定之適用

我想請問的是,公司尚未給付股利給我們
為何股東要被課徵所得稅
股東沒拿到股利就要被課稅??

在看稅法的時候,對於這條真的是滿臉問號
還請高手能提點一二
謝謝大家...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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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17-11-26
未分配盈餘加徵10%???
防止盈餘你全部丟到股利但實際沒發
(以是純屬瞎猜
Kama avatarKama2017-11-27
搶劫是不需要理由的....XD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7-12-01
覺得是方便勾稽,隔年報稅時一個認營業所得一個認其他
收入,兩個剛好互勾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17-12-06
股東沒拿到$,一就視為股東和公司間的家務事(稅局覺
得不關我的事)
Isla avatarIsla2017-12-07
如果盈餘已分配加徵不到10%,然後掛在應付股利,股東又
不用認列所得,這樣未分配加徵純粹就是擺設用稅率了。
建議可以當作兩邊至少有一邊要課到稅會比較好記憶(個
人淺見)
Edith avatarEdith2017-12-11
以前施敏課上說法是大股東會跳腳 施壓公司趕快發
Ophelia avatarOphelia2017-12-14
沒那麼複雜,單純就強制規定股利所得分配時歸屬於當年度
Irma avatarIrma2017-12-16
自己算期間,6/30前股東常會要決議是否分配前一年度盈餘
David avatarDavid2017-12-17
所以往後推6個月,最晚12/31前要發出去,避免操弄而以
William avatarWilliam2017-12-18
說真的要轉列其他收入,如果企業有賺錢,國稅還倒賺7%
Lily avatarLily2017-12-21
這條還算合理了,真正不合理的法規金融市場才一堆
Lily avatarLily2017-12-23
再進一步講,小股東例外,大股東本來就有能力影響公司
Ivy avatarIvy2017-12-25
已經決議分派的盈餘又不發,很明顯是自己刻意操弄
Dora avatarDora2017-12-26
台灣稅法最常幹的事情就是補漏洞,每條法條用意都很明確
Kyle avatarKyle2017-12-27
資方也不是笨蛋,不合理也沒那麼容易過
Brianna avatarBrianna2018-01-01
106年1月1號後之財務報表,股東逾時未領之股利,應認列
為資本公積
Rebecca avatarRebecca2018-01-05
謝謝大家解惑...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