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難倖存公務員想調回高雄 反彈大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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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考板,就有單論法規,其他的我在公職板有回過,就不說了

※ 引述《snowknife (For The Horde)》之銘言:
: 前幾天上考銓制度 補習老師提到這例子
: 好像說真的可以給他通過
: 不過老師很刻意提到法律不外忽人情

法外情,每個人都好可憐好嗎?

: 而且這個在法律上還可以有憑有據

沒憑沒據

錄取轉調限制,不能用「借調」破

 →原因:有權有勢都借調就好,沒權沒勢服有期徒刑3+3年

考選部就有說明過不能用借調!

103年5月30日選特四字第1030002726號

http://ppt.cc/LNi2

這個巧門已經被封了!

: 在行政院限制所屬公務人員借調及兼職要點 第五條
: http://weblaw.exam.gov.tw/LawArticle.aspx?LawID=J060017002
: 五、各機關公務人員借調或兼職期間,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最長以四年為
: 限,但借調或兼職之職務有任期,且任期超過四年者,以一任為限。
: 前項人員如係擔任機關組織法規所定之職務,應具有所任職務之任用
: 資格。
: 而且還是以領澎湖縣的薪水為名目 在高雄工作
: 聽說在偏鄉好像有額外加給喔
: 就算同事不滿 還是有免死金牌在身
: 到四年過了之後應該還是要回去把剩下的服完吧
: 不過說真的這個法規誰注意得到的啊
: 大家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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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Bennie avatarBennie2014-09-10
後法壓前法,後解釋壓前解釋,懂?遇上老大指示法就算有點兒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4-09-12
難壓都壓得過去,何況解釋,白海豚是會轉彎的呀!
Emma avatarEmma2014-09-12
樓上說的很好,這就只是一個函釋 太容易翻盤了
Selena avatarSelena2014-09-15
這似乎只是個案函復,沒被選為函釋吧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4-09-19
只能說此例一開後患無窮,以後地特綁六年都是綁心酸
Zenobia avatarZenobia2014-09-22
我很好奇的 補習班老師也挺弱的 相信的不用擔心
因為您讀他的講義也考不取
Jacob avatarJacob2014-09-26
爭取自己的權益 叫特權 爭取大家的權益 叫平等 但此例的
Donna avatarDonna2014-09-30
狀況 特例一開 所有人都會要求平等原則 造成管理上混亂